律师好,我是个底层铁路工人,因为认为宪法和劳动法赋予给我民主权利被铁路单位侵害了,就想打一场维权官司,依法先向勃利县仲裁委申请仲裁后,仲裁委给了不予受理通知书,5月15日依法起诉到勃利县法院后,立案庭工作人员一看告的是铁路单位,吓得既不敢登记,也不敢给接收材料的收据,说得向领导汇报审查,让我回去等通知,我就一直等,等了7天打电话询问,回答说没审查完,这时依法就得先立案了,但他们没立,直到5月28日还没通知我,我打电话一问,回答说审查完了,领导说不符合立案条件,部分诉讼请求不归法院管,我说既然决定不立案那就给我出不予立案裁定书吧,立案庭还不给出,这叫我咋维权啊?人家是机关,不给咱立案咱一个小百姓能咋的!请各位给看看我的以下诉求到底法院有没有权管:
法院副院长说以上1-4项诉求不归法院管,真是这样吗?拜托各位给解释下!

法院副院长说以上1-4项诉求不归法院管,真是这样吗?拜托各位给解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