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据是汉武帝的嫡长子,七岁即被立为太子。由于《资治通鉴》中记载,“及长,性仁恕温谨,上嫌其材能少,不类己;群臣宽厚长者皆附太子,而深酷用法者皆毁之”故而被认为是“汉武帝锐意兴功、开边、改制、行法的抵制者,代表了一个“宽厚长者”的势力”[1]。本文通过对《资治通鉴》中太子刘据的具体事迹加以分析认为其具体行为并不能支持这一观点。
一、《史记》、《汉书》与《资治通鉴》对刘据的记载
1.《史记》中关于刘据的记载
司马迁出生于建元六年(注:司马迁生年一说前145年(景帝中元五年),一说前135年(建元六年)。前13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隐》,据《汉书·司马迁传》,“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夫子遗风,乡射邹峄;厄困蕃、薛、彭城,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筰、昆明,还报命”。“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发生在元鼎六年,采用出生于建元六年的说法则司马迁“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时司马迁24岁,此前司马迁游学3年。若采取出生于前145年的说法则司马迁在外游学10余年,并不可信),元封四年(28岁)任太史令,此时太子刘据年20,及冠,开始参与政事。《史记》成书于征和二年,即巫蛊之祸发生年份。《史记》写作的时间正是刘据参与西汉政治的时间,但是《史记》中无论对刘据的政治立场还是言行举止都无任何描写,只在《外戚世家》中提到,“子夫后大幸,有宠,凡生三女一男。男名据”,“立卫皇后子据为太子”。
2.《汉书》中关于刘据的记载
《汉书》中除《汉书·武帝纪》中有册立太子记录,《汉书·武五子传》、《汉书·外戚传》中有出生、及冠记录外,只有关于巫蛊之祸的记载。这些记载分布于《汉书·武帝纪》、《汉书·武五子传》、《汉书·江充传》、《汉书·公孙贺传》、《汉书·刘屈氂传》、《汉书·车千秋传》、《汉书·外戚传》等纪传中。
3.《资治通鉴》对刘据的记载
《资治通鉴》中,关于刘据事迹主要记载于第二十二卷《汉纪十四·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下》。《资治通鉴》收集整理了自刘据成人开始参与政治直至事件发生兵败身亡的诸多史料,记载了汉武帝太子成年后监国理政以及期间与武帝、皇后之间的互动。但是这些《汉书》中没有记载的事迹,原始资料均已失散,自元封四年之后至征和元年的记载几乎尽为孤证。
二、《汉书》中刘据的政治立场分析
《汉书》中,班固对巫蛊之祸的记载中提到“太子召问少傅石德,德惧为师傅并诛,因谓太子曰:‘前丞相父子、两公主及卫氏皆坐此,今巫与使者掘地得徵验,不知巫置之邪,将实有也,无以自明,可矫以节收捕充等系狱,穷治其奸诈。且上疾在甘泉,皇后及家吏请问皆不报,上存亡未可知,而奸臣如此,太子将不念秦扶苏事耶?’太子急,然德言。征和二年七月壬午,乃使客为使者收捕充等。按道侯说疑使者有诈,不肯受诏,客格杀说。御史章赣被创突亡,自归甘泉。太子使舍人无且持节夜入未央宫殿长秋门,因长御倚华具白皇后,发中厩车载射士,出武库兵,发长乐宫卫,告令百官曰江充反。乃斩充以徇,炙胡巫上林中”;“太子既诛充发兵,宣言帝在甘泉病困,疑有变,奸臣欲作乱。驱四市人凡数万众,至长乐西阙下,逢丞相军,合战五日,死者数万人,血流入沟中。丞相附兵浸多,太子军败,南奔覆盎城门,得出”。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在“上存亡未可知”,沙丘之变可能重演的情况下,刘据坚定的站在了汉朝统治者的立场上,为了维护政权不惜一切代价。
二、《资治通鉴》中刘据的政治立场分析
《资治通鉴》中,司马光对刘据的记载除巫蛊之祸外还有以下几点:
1.上每行幸,常以后事付太子,宫内付皇后;有所平决,还,白其最,上亦无异,有时不省也。
2.上用法严,多任深刻吏;太子宽厚,多所平反,虽得百姓心,而用法大臣皆不悦。皇后恐久获罪,每戒太子,宜留取上意,不应擅有所纵舍。上闻之,是太子而非皇后。
3.上与诸子疏,皇后希得见。太子尝谒皇后,移日乃出。黄门苏文告上曰:“太子与宫人戏。”上益太子宫人满二百人。太子后知之,心衔文。文与小黄门常融、王弼等常微伺太子过,辄增加白之。皇后切齿,使太子白诛文等。太子曰:“第勿为过,何畏文等!上聪明,不信邪佞,不足忧也!”
4.上尝小不平,使常融召太子,融言“太子有喜色”,上嘿然。及太子至,上察其貌,有涕泣处,而佯语笑,上怪之;更微问,知其情,乃诛融。
5.太子每谏征伐四夷,上笑曰:“吾当其劳,以逸遗汝,不亦可乎!”
从这些原始史料均以散失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太子刘据与汉武帝的基本政治立场相同。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多项变革,设立中朝、币制改革、平准均输、盐铁官营、举孝廉、设刺史、推儒学、建期门,定律令。皇帝的日常工作也多与此有关。汉武帝既然“上每行幸,以后事付太子,有所平决,还,白其最,上亦无异,有时不省也”,那么即便两人在“修宫室,封泰山,兴乐府,事四夷”的态度上有所不同,关于国家大政方针的立场也必然相近。
2.汉武帝与其太子刘据都致力于维护法制。西汉因袭秦法,明其法禁,察其谋计,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循名而责实,任法而治。太子为民平反并非为了减少杀戮,而是为了“罚不加于无辜”,执法不明则与无法同,平反冤案是为维护汉制。
对比一下一位真正“性仁恕温谨”的太子:“八岁,立为太子。壮大,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宴)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4];“时上初即位,不省‘谒者召致廷尉’为下狱也。可其奏。后上召堪、更生,曰系狱。上大惊曰:‘非但廷尉问邪?’以责恭、显,皆叩头谢”[5]可以发现,真正不惜刑法,以“不杀”为施政目标的政治人物会力求否定法制本身而不是否定冤案。
3.重视民生,爱惜民力。刘据开始步入政坛时汉朝对匈奴大规模反击战已经告一段落,元封元年,刘彻“行自云阳,北历上郡、西河、五原,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勒兵十八万骑,旌旗径千余里,威震匈奴。遣使者告单于曰:‘南越王头已县(悬)于汉北阙矣。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何但亡匿幕(漠)北寒苦之地为!’匈奴詟焉”[6].。可以看出,此时匈奴元气大伤,武帝也没有如元朔、元狩年间大规模对匈奴用兵。此时西汉的征伐主要针对东瓯、南越、西羌、朝鲜、西南夷等周边小国,与此同时,中国的旱灾、蝗灾尤其频繁[7],故而“太子每谏征伐四夷”也只是爱惜民力之举,并非畏战。
四、小结
由上述章节我们可以看出,汉武帝太子与汉武帝本人的政治立场是比较一致的。由此也可以大致推断,巫蛊之祸是对整个汉朝中央政府的集体打击,汉武帝(刘彻)、太子(刘据)、朝臣(丞相公孙贺、御史大夫暴胜之等)都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的几代皇帝与大臣再未提出过创新性的治国方略,西汉士族势力开始失控,国家对基层的控制力逐渐丧失,导致了治国无序与社会动乱,西汉王朝开始走向衰落[8]。
一、《史记》、《汉书》与《资治通鉴》对刘据的记载
1.《史记》中关于刘据的记载
司马迁出生于建元六年(注:司马迁生年一说前145年(景帝中元五年),一说前135年(建元六年)。前135取自《太史公自序》的《索隐》,据《汉书·司马迁传》,“迁生龙门,耕牧河山之阳。年十岁则诵古文。二十而南游江淮,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浮沅湘。北涉汶泗,讲业齐鲁之都,观夫子遗风,乡射邹峄;厄困蕃、薛、彭城,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奉使西征巴蜀以南,略邛、筰、昆明,还报命”。“奉使西征巴蜀以南”发生在元鼎六年,采用出生于建元六年的说法则司马迁“过梁楚以归于是迁仕为郎中”时司马迁24岁,此前司马迁游学3年。若采取出生于前145年的说法则司马迁在外游学10余年,并不可信),元封四年(28岁)任太史令,此时太子刘据年20,及冠,开始参与政事。《史记》成书于征和二年,即巫蛊之祸发生年份。《史记》写作的时间正是刘据参与西汉政治的时间,但是《史记》中无论对刘据的政治立场还是言行举止都无任何描写,只在《外戚世家》中提到,“子夫后大幸,有宠,凡生三女一男。男名据”,“立卫皇后子据为太子”。
2.《汉书》中关于刘据的记载
《汉书》中除《汉书·武帝纪》中有册立太子记录,《汉书·武五子传》、《汉书·外戚传》中有出生、及冠记录外,只有关于巫蛊之祸的记载。这些记载分布于《汉书·武帝纪》、《汉书·武五子传》、《汉书·江充传》、《汉书·公孙贺传》、《汉书·刘屈氂传》、《汉书·车千秋传》、《汉书·外戚传》等纪传中。
3.《资治通鉴》对刘据的记载
《资治通鉴》中,关于刘据事迹主要记载于第二十二卷《汉纪十四·世宗孝武皇帝下之下》。《资治通鉴》收集整理了自刘据成人开始参与政治直至事件发生兵败身亡的诸多史料,记载了汉武帝太子成年后监国理政以及期间与武帝、皇后之间的互动。但是这些《汉书》中没有记载的事迹,原始资料均已失散,自元封四年之后至征和元年的记载几乎尽为孤证。
二、《汉书》中刘据的政治立场分析
《汉书》中,班固对巫蛊之祸的记载中提到“太子召问少傅石德,德惧为师傅并诛,因谓太子曰:‘前丞相父子、两公主及卫氏皆坐此,今巫与使者掘地得徵验,不知巫置之邪,将实有也,无以自明,可矫以节收捕充等系狱,穷治其奸诈。且上疾在甘泉,皇后及家吏请问皆不报,上存亡未可知,而奸臣如此,太子将不念秦扶苏事耶?’太子急,然德言。征和二年七月壬午,乃使客为使者收捕充等。按道侯说疑使者有诈,不肯受诏,客格杀说。御史章赣被创突亡,自归甘泉。太子使舍人无且持节夜入未央宫殿长秋门,因长御倚华具白皇后,发中厩车载射士,出武库兵,发长乐宫卫,告令百官曰江充反。乃斩充以徇,炙胡巫上林中”;“太子既诛充发兵,宣言帝在甘泉病困,疑有变,奸臣欲作乱。驱四市人凡数万众,至长乐西阙下,逢丞相军,合战五日,死者数万人,血流入沟中。丞相附兵浸多,太子军败,南奔覆盎城门,得出”。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看出在“上存亡未可知”,沙丘之变可能重演的情况下,刘据坚定的站在了汉朝统治者的立场上,为了维护政权不惜一切代价。
二、《资治通鉴》中刘据的政治立场分析
《资治通鉴》中,司马光对刘据的记载除巫蛊之祸外还有以下几点:
1.上每行幸,常以后事付太子,宫内付皇后;有所平决,还,白其最,上亦无异,有时不省也。
2.上用法严,多任深刻吏;太子宽厚,多所平反,虽得百姓心,而用法大臣皆不悦。皇后恐久获罪,每戒太子,宜留取上意,不应擅有所纵舍。上闻之,是太子而非皇后。
3.上与诸子疏,皇后希得见。太子尝谒皇后,移日乃出。黄门苏文告上曰:“太子与宫人戏。”上益太子宫人满二百人。太子后知之,心衔文。文与小黄门常融、王弼等常微伺太子过,辄增加白之。皇后切齿,使太子白诛文等。太子曰:“第勿为过,何畏文等!上聪明,不信邪佞,不足忧也!”
4.上尝小不平,使常融召太子,融言“太子有喜色”,上嘿然。及太子至,上察其貌,有涕泣处,而佯语笑,上怪之;更微问,知其情,乃诛融。
5.太子每谏征伐四夷,上笑曰:“吾当其劳,以逸遗汝,不亦可乎!”
从这些原始史料均以散失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1.太子刘据与汉武帝的基本政治立场相同。汉武帝为加强中央集权进行了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的多项变革,设立中朝、币制改革、平准均输、盐铁官营、举孝廉、设刺史、推儒学、建期门,定律令。皇帝的日常工作也多与此有关。汉武帝既然“上每行幸,以后事付太子,有所平决,还,白其最,上亦无异,有时不省也”,那么即便两人在“修宫室,封泰山,兴乐府,事四夷”的态度上有所不同,关于国家大政方针的立场也必然相近。
2.汉武帝与其太子刘据都致力于维护法制。西汉因袭秦法,明其法禁,察其谋计,赏存乎慎法而罚加乎奸令者,循名而责实,任法而治。太子为民平反并非为了减少杀戮,而是为了“罚不加于无辜”,执法不明则与无法同,平反冤案是为维护汉制。
对比一下一位真正“性仁恕温谨”的太子:“八岁,立为太子。壮大,柔仁好儒。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大臣杨恽、盖宽饶等坐刺讥辞语为罪而诛,尝侍燕(宴)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4];“时上初即位,不省‘谒者召致廷尉’为下狱也。可其奏。后上召堪、更生,曰系狱。上大惊曰:‘非但廷尉问邪?’以责恭、显,皆叩头谢”[5]可以发现,真正不惜刑法,以“不杀”为施政目标的政治人物会力求否定法制本身而不是否定冤案。
3.重视民生,爱惜民力。刘据开始步入政坛时汉朝对匈奴大规模反击战已经告一段落,元封元年,刘彻“行自云阳,北历上郡、西河、五原,出长城,北登单于台,至朔方,临北河。勒兵十八万骑,旌旗径千余里,威震匈奴。遣使者告单于曰:‘南越王头已县(悬)于汉北阙矣。单于能战,天子自将待边,不能,亟来臣服。何但亡匿幕(漠)北寒苦之地为!’匈奴詟焉”[6].。可以看出,此时匈奴元气大伤,武帝也没有如元朔、元狩年间大规模对匈奴用兵。此时西汉的征伐主要针对东瓯、南越、西羌、朝鲜、西南夷等周边小国,与此同时,中国的旱灾、蝗灾尤其频繁[7],故而“太子每谏征伐四夷”也只是爱惜民力之举,并非畏战。
四、小结
由上述章节我们可以看出,汉武帝太子与汉武帝本人的政治立场是比较一致的。由此也可以大致推断,巫蛊之祸是对整个汉朝中央政府的集体打击,汉武帝(刘彻)、太子(刘据)、朝臣(丞相公孙贺、御史大夫暴胜之等)都付出了巨大代价,之后的几代皇帝与大臣再未提出过创新性的治国方略,西汉士族势力开始失控,国家对基层的控制力逐渐丧失,导致了治国无序与社会动乱,西汉王朝开始走向衰落[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