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贴几次都是秒删,还让老百姓说实话吗?公民连监督权和知情权都没有了吗? 由于人在外地工作,家中还有两间老土房在使用中,最近打电话回家、家里老人说:村干部来家里说了要把家里这两间土房给拆了,一平米补贴40元钱。我问不拆可以吗?答曰:不行,必须的拆除。至于原因也是模棱两可没说清、反正意思就一个房子必须给你拆了。我这两间房屋子是从我爷爷手里传承下来的住了近百年了现在怎么突然就不合法必须的给拆除了?。我只想问一下现在还是不是法制国家?政府还承认个人私产吗?老百姓连保护自己私产的权利都没有了吗?你地方脑门一热说拆就给我拆了,你问过我同意不同意吗?你考虑过我们的感受了吗?还有就是这次拆除到底是地方行政手段还是国家的统一规划,国家不是早就出台了严禁政府利用公权强拆老百姓的房屋了吗?希望有明白此事始末的人给我解惑一下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