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怀瓘在更广阔的艺术理论视野背景下对书法艺术进行了探讨和阐释。他认为,书法和文学一样,是可以“化育天下”的“不朽盛事”。与文学相比,“文则数言乃成 其意,书则一定已见其心”(《文字论》)。”书法的图形语言表达,比文学更直接简约。他提出:一流的书法家应该“直师自然”,“探文墨之妙有,索万物之元 精”(《文字论》)”, “囊括万殊,裁成一相”,从大千世界汲取各种生命和运动形式之美,化为变化无***墨语言,“寄以骋纵横之志,或托以散郁结之怀” (《书议》)。真正的书法鉴赏应该是超功利的——“深识书者,唯观神采,不见字形”,只在精神层面交流……等等。
以“自然本体论”为中心,张怀瓘从艺术哲 学高度对书法艺术的本源、人生价值、社会意义进行了较系统的阐述。同时从技术、审美标准、历史评价标准等多维度,提出了相应的理论,编织了气势恢宏的理论 自成体系,极富思辨性。在整个中国书法理论史上,可以说超越前人。因此学书法的人,不读张怀瓘书论,就不能说已经理解了中国文人的书法理想是什么。
以“自然本体论”为中心,张怀瓘从艺术哲 学高度对书法艺术的本源、人生价值、社会意义进行了较系统的阐述。同时从技术、审美标准、历史评价标准等多维度,提出了相应的理论,编织了气势恢宏的理论 自成体系,极富思辨性。在整个中国书法理论史上,可以说超越前人。因此学书法的人,不读张怀瓘书论,就不能说已经理解了中国文人的书法理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