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多次反映陕西眉县营头镇纪委和营头镇新河村两委会对于新河村八组组长刘根雄、原会计周德军侵占耕地的严重问题,不查处、不问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形式主义不作为、官僚作风在懒政。从元月份到五月上旬,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和第一责任人的,镇纪委王卫平书记,四办张宁莉主任、包括镇政府干事刘超等以及新河村支委书记宋维文、村委主任曹省成在回复上级信访材料中,采取弄虚作假、歪曲事实与客观现象严重不相符等等的轻率做法在胡弄上级对此事的关注。
从5月15日至17日,镇纪委王卫平书记、四办张宁莉主任、司法所长魏万民、新河村支部书记宋维、村主任曹省成同复核小组长代表八组耕地复核小组的联席会议中,解决问题的工作方式方法完全是在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如果按照他们这样解决问题的举措,最后就是完全的在别有用心赤裸裸的在推卸责任。最终使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做出误判的结论。在联席会议中,纪委王卫平书记说:近期,通过镇村两级不懈努力的工作,侵占八组集体耕地的组长刘根雄、原会计周德军同意丈量耕地,同时,刘周二人提出没有讨价还价的要求:(1)如果没有侵占耕地的事实,要求小组长在新河全村及八组给他们必须做出检讨,并且恢复声誉。(2)必须丈量小组长的耕地。为此,王卫书记等领导要求小组长对此两项写出承诺书而且还要刘周二人看过,没有异议后,方可这样后续工作才能展开。在这里,请问,镇村两级领导,一项严肃工作,像不像是在菜市场做交易,你们冠名这是,个人之间的耕地纠纷,从而来规避你们工作的不作为和懒政行为,与之再给我们小组个人扣个大帽子不成?
刘周二人的要求纯属无稽之谈并在设置障碍逃避责任,你们不但不加以制止,而且和有问题之人站到同一战线,竟而支持他们的无理要求,看来我们先前所说,你们就是刘周二人的保护伞,观此情形让我们更加的进一步得到验证。给予我们小组授权的村两委会针对此事的立场,我们感到惊讶和不可思议。为什么这样说,首先我们成立的耕地复核小组是宋维文书记,曹省成主任授权并指派监委胡顺峰主任牵头成立的,一个正常的小组查出了问题,本该村上给正常解决,弄到现在成了个人恩怨式的纠纷调解,彻底变味了。我们要求1.解决小组反映刘周的耕地存在侵占问题,这是根本问题;2.解决为什么拖拉推诿不作为的懒政问题。
本次诉求是解决什么问题?变味了?成了民间纠纷事件?耕地复核小组反映问题,请求解决。而不是民间刘周与小组长及其他小组成员个人纠纷。你们一定要把事情的行间隔清,别混淆视听。我们对事不对人,反而你们玩谋略弄成了个人私出恩怨,而不是师出有门的复核小组了。我们反映这两个问题,当初为什么反映,是由于你们不做为,我们才反映,本来这是件很简单的问题,新河两委授权并包括组长刘根雄在内的绝大数村民认可指派监委胡顺峰主任牵头同我们成立的复核小组查出了刘周侵占耕地问题,你们不解决,我们才反映你们不作为懒政行为,如果你们查处,第二个问题也就不存在了。我们是师出有名的复核小组,是经监委主任胡顺峰任命和我们小组成员开会同意让担任小组长,所有反映问题,是小组长代表小组意志,不是小组长个人天方夜谭臆断出来刘周二人侵占问题,而是在胡顺峰主任带领下大家辛苦工作多天夜以继日查出来的结果,何况小组长也没有能力凌驾于组织之上。小组长反映问题都是代表小组名义呈现出来的,无数次重申这个小组是村两委授权、村民认可、村监委会牵头领导成立的,不是小组长查你刘周二人,而是两委会授权监委会主任胡顺峰带领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等7人查出来的,小组长个人没有理由向刘周个人有什么承诺。是两委会授权我们成立的小组,是组织授权我们查账,要说负责我们是给谁工作就对谁负责,是对两委负责,是对组织负责,我们查处问题的结果是真实有效的,我们小组不是个人行为更不是民间组织,这是集体行为,组织决定。刘周提出的不合理,不合规矩的要求明显就是对小组长泄私愤,当年小组长的耕地丈量及账务是经你刘周二人之手,小组长也没有权力参与其中,现如今莫名其妙的要求查小组长的什么账,这明显是因个人恩怨以泄私愤,你们这是要查小组成员的账,照你们这个逻辑,反腐败的人查处了贪污犯,首先还要查这些人的自身?等等这些无稽之谈叫岂有此理。监委主任胡顺峰,针对侵占,明确要求并以监委职权丈量,从最初坚持原则工作总基调,为何到了后来再不发声。另外工作人员查出了问题,相关两委解决不力、思想**,弄的满城风雨,最后发展到现在,遭到有问题人的无理取闹式阻挠甚至泄私愤报复,助长了歪风邪气,因保护刘周利益,两委到头来否认了村监委工作,抛弃了监委这一组织,因人设事,与之相比也是对这项工作的最大侮辱,你们还想错上加错,还要成立什么的清查小组来针对八组全体村民棍打一大片想着法的死保刘周二人。
所以,基于以上因素,我们针对个人不会做出任何承诺,也不接受所谓同盟会式的要挟。最后,继续保留村监委和八组全体村民赋予我们的使命。
从5月15日至17日,镇纪委王卫平书记、四办张宁莉主任、司法所长魏万民、新河村支部书记宋维、村主任曹省成同复核小组长代表八组耕地复核小组的联席会议中,解决问题的工作方式方法完全是在混淆视听、颠倒黑白,如果按照他们这样解决问题的举措,最后就是完全的在别有用心赤裸裸的在推卸责任。最终使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做出误判的结论。在联席会议中,纪委王卫平书记说:近期,通过镇村两级不懈努力的工作,侵占八组集体耕地的组长刘根雄、原会计周德军同意丈量耕地,同时,刘周二人提出没有讨价还价的要求:(1)如果没有侵占耕地的事实,要求小组长在新河全村及八组给他们必须做出检讨,并且恢复声誉。(2)必须丈量小组长的耕地。为此,王卫书记等领导要求小组长对此两项写出承诺书而且还要刘周二人看过,没有异议后,方可这样后续工作才能展开。在这里,请问,镇村两级领导,一项严肃工作,像不像是在菜市场做交易,你们冠名这是,个人之间的耕地纠纷,从而来规避你们工作的不作为和懒政行为,与之再给我们小组个人扣个大帽子不成?
刘周二人的要求纯属无稽之谈并在设置障碍逃避责任,你们不但不加以制止,而且和有问题之人站到同一战线,竟而支持他们的无理要求,看来我们先前所说,你们就是刘周二人的保护伞,观此情形让我们更加的进一步得到验证。给予我们小组授权的村两委会针对此事的立场,我们感到惊讶和不可思议。为什么这样说,首先我们成立的耕地复核小组是宋维文书记,曹省成主任授权并指派监委胡顺峰主任牵头成立的,一个正常的小组查出了问题,本该村上给正常解决,弄到现在成了个人恩怨式的纠纷调解,彻底变味了。我们要求1.解决小组反映刘周的耕地存在侵占问题,这是根本问题;2.解决为什么拖拉推诿不作为的懒政问题。
本次诉求是解决什么问题?变味了?成了民间纠纷事件?耕地复核小组反映问题,请求解决。而不是民间刘周与小组长及其他小组成员个人纠纷。你们一定要把事情的行间隔清,别混淆视听。我们对事不对人,反而你们玩谋略弄成了个人私出恩怨,而不是师出有门的复核小组了。我们反映这两个问题,当初为什么反映,是由于你们不做为,我们才反映,本来这是件很简单的问题,新河两委授权并包括组长刘根雄在内的绝大数村民认可指派监委胡顺峰主任牵头同我们成立的复核小组查出了刘周侵占耕地问题,你们不解决,我们才反映你们不作为懒政行为,如果你们查处,第二个问题也就不存在了。我们是师出有名的复核小组,是经监委主任胡顺峰任命和我们小组成员开会同意让担任小组长,所有反映问题,是小组长代表小组意志,不是小组长个人天方夜谭臆断出来刘周二人侵占问题,而是在胡顺峰主任带领下大家辛苦工作多天夜以继日查出来的结果,何况小组长也没有能力凌驾于组织之上。小组长反映问题都是代表小组名义呈现出来的,无数次重申这个小组是村两委授权、村民认可、村监委会牵头领导成立的,不是小组长查你刘周二人,而是两委会授权监委会主任胡顺峰带领小组成员村民代表和村民等7人查出来的,小组长个人没有理由向刘周个人有什么承诺。是两委会授权我们成立的小组,是组织授权我们查账,要说负责我们是给谁工作就对谁负责,是对两委负责,是对组织负责,我们查处问题的结果是真实有效的,我们小组不是个人行为更不是民间组织,这是集体行为,组织决定。刘周提出的不合理,不合规矩的要求明显就是对小组长泄私愤,当年小组长的耕地丈量及账务是经你刘周二人之手,小组长也没有权力参与其中,现如今莫名其妙的要求查小组长的什么账,这明显是因个人恩怨以泄私愤,你们这是要查小组成员的账,照你们这个逻辑,反腐败的人查处了贪污犯,首先还要查这些人的自身?等等这些无稽之谈叫岂有此理。监委主任胡顺峰,针对侵占,明确要求并以监委职权丈量,从最初坚持原则工作总基调,为何到了后来再不发声。另外工作人员查出了问题,相关两委解决不力、思想**,弄的满城风雨,最后发展到现在,遭到有问题人的无理取闹式阻挠甚至泄私愤报复,助长了歪风邪气,因保护刘周利益,两委到头来否认了村监委工作,抛弃了监委这一组织,因人设事,与之相比也是对这项工作的最大侮辱,你们还想错上加错,还要成立什么的清查小组来针对八组全体村民棍打一大片想着法的死保刘周二人。
所以,基于以上因素,我们针对个人不会做出任何承诺,也不接受所谓同盟会式的要挟。最后,继续保留村监委和八组全体村民赋予我们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