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总结一下我所理解的彭某案:
彭某的确与受害人相撞了,但那只是一次意外,对于受害人因受伤导致的经济损失,彭某只应承担一小部分。在诉讼过程中,彭某主动联系媒体,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未曾与受害人相撞过,只是见义勇为而被受伤老人讹诈的形象,从而引起热议。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有一种邪恶模仿效应,彭某事件后一些老人开始模仿那个邪恶老人形象,纷纷去讹诈帮助过自己的见义勇为者。
回到事件本身,中央政法部门介入后,彭某不敢说谎了。因为如果把国之重器惹急了,随时调你全部通话记录。香港电视剧中常有犯罪的有钱人通过利用法律的漏洞而脱罪的桥段,这一套在天朝很难行得通,因为体制不同。其中利弊比较复杂,这里就不多议了。
只是表达一种观点,不一定代表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