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祖铁木真于丙寅岁(1206)斡难河源称帝时并未有创建国号之政治举动,
2、据文献记载,1204年,成吉思汗征讨乃蛮之时,乃蛮掌印官回鹘人塔塔统阿虽然遭逮捕,依然守着国家的印信。成吉思汗非常嘉许他忠于自己国家的行为,遂命令他掌管蒙古国的文书印信,并命令他教授太子、诸王畏兀字以书写蒙古语。
3、《至正金陵新志》中有一条史料与“大蒙古国”建号时间密切相关。该书《金陵表》分列“天时”、“地域”、“官守”三栏,其中“天时”栏之嘉定四年辛未(1211年)条记述说“大朝建号”元代佛教史典籍《佛祖历代通载》中也有辛未条“大蒙古国号始建”;
4、1221年,赵珙随奉使赴蒙古国,至燕京,见到总领蒙古大军攻金的木华黎国王。他把自己见闻的材料著录成书。现存最早版本是《说郛》本,通行诸本中以1926年刊行的王国维《蒙鞑备录笺证》较佳。其中记载了几项:
“所传忒没真者,乃小名尔,初无姓氏,亦无名讳。今年以来,有女真叛亡之臣为用,所以译曰成吉思皇帝,或曰成吉思者,乃译语天赐两字也。”
“今鞑之始起,并无文书,迄今文书中自用于他国者,皆用回鹘字,今二年以来,因金国叛亡降附之臣,无地容身,愿为彼国用,始教之以文书,于金国往来,却用汉字。去年春,珙每见其所行文字,犹曰大朝,又称年号曰兔儿年、龙儿年。自去年方改曰庚辰年,今曰辛巳年是也。又慕蒙为雄国,故以国号曰大蒙古国,亦女真亡臣教之也。”
“南迁録载鞑有诏与金国,称龙虎九年,非也。以愚观之,更迟年岁,则金虏叛亡之臣,必教之撰其诞日以为节,又必教之改年立号也矣。”
5、元朝秘史》第123节记成吉思汗就任蒙古本部汗位时蒙古贵族的拥戴誓辞说
立你做皇帝。你若做皇帝呵,多敌行俺做前哨。但掳得美女妇人并好马,都将来与你。野兽行打围呵,俺首先出去围将野兽来与你。如厮杀时违了你号令,并无事时坏了你事呵,将我离了妻子家财,废撇在无人烟地面里者!
这是盟誓时贵族们与汗之间最基本的契约
6、元朝皇权不同于金朝皇权之处,那就是蒙元君主的个人权威一开始就非常突出,并未淹没于家族集体权力之中。并且元朝皇权之强,主要来自其统治民族原有的政治观念,对汉族社会的政治传统并无过多依赖。
蒙元贵族政治的特点则可以概括为“宗亲分封、家臣治国”八字。
“太祖皇帝初起北方时节,哥哥弟弟每商量定,取天下了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贵”。
宗室、外戚在各自封地内行使统治权,他们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主要表现为出席诸王大会(忽里台),决定立汗、征伐等大事,但并不参加国家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
大蒙古国建国之初,国家机构非常简单。最高行政长官称为大断事官(蒙古语称也可札鲁忽赤),掌管民户的分配,审断刑狱、词讼。同时,成吉思汗扩建了源于草原贵族亲兵的怯薛(蒙古语轮流宿卫之意)组织,并赋予它襄理国务的职能。怯薛成员各有不同的执役分工,其中为大汗主管文书的,称为必阇赤。
必阇赤因职掌的关系,有较多机会参与国家政务,其高层成员逐渐出现宰相化的趋势。大蒙古国的国家中枢机构,实际上就是以大断事官和高级必阇赤为主构成的。其中基本上没有宗室外戚,而几乎全是属于家臣(或称伴当、那可儿)阶层的次等异姓贵族,甚至不乏来自被征服民族的降附官员。
草原社会的行政事务比较简单,因此在大蒙古国时期,异姓贵族势力膨胀的趋势还不是很明显。
到忽必烈即位以后,大蒙古国已经演变为汉族模式的大一统中央集权王朝,“家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忽必烈行用汉法,建立起一整套汉式官僚机构。宗室、外戚各居封地,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与国家中枢的日常政务很少发生关系。就对朝政的直接影响而言,这些“皇亲国戚”所起的作用远不及身分低于他们的“家臣”。
相反,由次等异姓贵族组成的怯薛,作为侍奉皇帝的宫禁组织依旧保留下来,并且备受优遇,原则上世袭其职,其成员都是贵族、高官子弟,由此出身被称为“大根脚”,最为显贵,成为元朝高级官僚的主要来源。怯薛成员虽然只相当于君主的家臣,但实际地位因附翼君权而上升,宗室、外戚有时也不得不仰其鼻息。在“家臣”权力恶性膨胀的特殊时期,宗亲贵族甚至完全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被动地位。可以说元朝的贵族政治主要地表现为“家臣政治”或“次等异姓贵族政治”。
正是由于元朝的贵族政治主要表现为家臣政治,而不是宗室、外戚政治,因此元朝皇权在贵族辅翼下更为强大,而很少遇到贵族权力的挑战。按照游牧社会的主从等级观念,家臣(伴当、那可儿)与主人之间存在着严格的世代隶属关系和不可逾越的名分,他们与失去人身自由的“奴婢”并没有截然不同的区分,主人有时也把他们称作奴婢,而另一方面,他们又被看作主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甚至可以与主人兄弟相称。家臣这种复杂的身分特征,一直保持到元朝高官身上。他们的显贵仅仅因为他们是皇帝的世仆家臣,是“老奴婢根脚”。周良霄先生认为元朝的“君臣关系也就是主奴关系,这无疑也增益了皇帝的专制权威”。也正因元朝君臣关系中这种特有的私人隶属色彩和身分差异,导致元朝政治中出现了一个与上文论点看似矛盾的现象,即大臣权重。
明太祖朱元璋代元而立,曾对这个问题非常敏感。他一再批
“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
“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
皇帝委任责成,大胆放权,大臣勇于任事,不加避忌,这种现象在元朝历史当中是非常突出的
元朝皇帝的个人权力欲明显不强,大多只满足于深居宫中,垂拱而治,对亲自处理政务并没有太大兴趣;即使一些较为勤政的皇帝(如忽必烈等),其统治方式也是重在执赏罚之柄,并未越俎代庖,强行揽权。这里面固然有个人性格的因素,但对“家臣”的充分信任无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2、据文献记载,1204年,成吉思汗征讨乃蛮之时,乃蛮掌印官回鹘人塔塔统阿虽然遭逮捕,依然守着国家的印信。成吉思汗非常嘉许他忠于自己国家的行为,遂命令他掌管蒙古国的文书印信,并命令他教授太子、诸王畏兀字以书写蒙古语。
3、《至正金陵新志》中有一条史料与“大蒙古国”建号时间密切相关。该书《金陵表》分列“天时”、“地域”、“官守”三栏,其中“天时”栏之嘉定四年辛未(1211年)条记述说“大朝建号”元代佛教史典籍《佛祖历代通载》中也有辛未条“大蒙古国号始建”;
4、1221年,赵珙随奉使赴蒙古国,至燕京,见到总领蒙古大军攻金的木华黎国王。他把自己见闻的材料著录成书。现存最早版本是《说郛》本,通行诸本中以1926年刊行的王国维《蒙鞑备录笺证》较佳。其中记载了几项:
“所传忒没真者,乃小名尔,初无姓氏,亦无名讳。今年以来,有女真叛亡之臣为用,所以译曰成吉思皇帝,或曰成吉思者,乃译语天赐两字也。”
“今鞑之始起,并无文书,迄今文书中自用于他国者,皆用回鹘字,今二年以来,因金国叛亡降附之臣,无地容身,愿为彼国用,始教之以文书,于金国往来,却用汉字。去年春,珙每见其所行文字,犹曰大朝,又称年号曰兔儿年、龙儿年。自去年方改曰庚辰年,今曰辛巳年是也。又慕蒙为雄国,故以国号曰大蒙古国,亦女真亡臣教之也。”
“南迁録载鞑有诏与金国,称龙虎九年,非也。以愚观之,更迟年岁,则金虏叛亡之臣,必教之撰其诞日以为节,又必教之改年立号也矣。”
5、元朝秘史》第123节记成吉思汗就任蒙古本部汗位时蒙古贵族的拥戴誓辞说
立你做皇帝。你若做皇帝呵,多敌行俺做前哨。但掳得美女妇人并好马,都将来与你。野兽行打围呵,俺首先出去围将野兽来与你。如厮杀时违了你号令,并无事时坏了你事呵,将我离了妻子家财,废撇在无人烟地面里者!
这是盟誓时贵族们与汗之间最基本的契约
6、元朝皇权不同于金朝皇权之处,那就是蒙元君主的个人权威一开始就非常突出,并未淹没于家族集体权力之中。并且元朝皇权之强,主要来自其统治民族原有的政治观念,对汉族社会的政治传统并无过多依赖。
蒙元贵族政治的特点则可以概括为“宗亲分封、家臣治国”八字。
“太祖皇帝初起北方时节,哥哥弟弟每商量定,取天下了呵,各分地土,共享富贵”。
宗室、外戚在各自封地内行使统治权,他们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参与,主要表现为出席诸王大会(忽里台),决定立汗、征伐等大事,但并不参加国家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
大蒙古国建国之初,国家机构非常简单。最高行政长官称为大断事官(蒙古语称也可札鲁忽赤),掌管民户的分配,审断刑狱、词讼。同时,成吉思汗扩建了源于草原贵族亲兵的怯薛(蒙古语轮流宿卫之意)组织,并赋予它襄理国务的职能。怯薛成员各有不同的执役分工,其中为大汗主管文书的,称为必阇赤。
必阇赤因职掌的关系,有较多机会参与国家政务,其高层成员逐渐出现宰相化的趋势。大蒙古国的国家中枢机构,实际上就是以大断事官和高级必阇赤为主构成的。其中基本上没有宗室外戚,而几乎全是属于家臣(或称伴当、那可儿)阶层的次等异姓贵族,甚至不乏来自被征服民族的降附官员。
草原社会的行政事务比较简单,因此在大蒙古国时期,异姓贵族势力膨胀的趋势还不是很明显。
到忽必烈即位以后,大蒙古国已经演变为汉族模式的大一统中央集权王朝,“家臣”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性更加突出。忽必烈行用汉法,建立起一整套汉式官僚机构。宗室、外戚各居封地,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但与国家中枢的日常政务很少发生关系。就对朝政的直接影响而言,这些“皇亲国戚”所起的作用远不及身分低于他们的“家臣”。
相反,由次等异姓贵族组成的怯薛,作为侍奉皇帝的宫禁组织依旧保留下来,并且备受优遇,原则上世袭其职,其成员都是贵族、高官子弟,由此出身被称为“大根脚”,最为显贵,成为元朝高级官僚的主要来源。怯薛成员虽然只相当于君主的家臣,但实际地位因附翼君权而上升,宗室、外戚有时也不得不仰其鼻息。在“家臣”权力恶性膨胀的特殊时期,宗亲贵族甚至完全处于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被动地位。可以说元朝的贵族政治主要地表现为“家臣政治”或“次等异姓贵族政治”。
正是由于元朝的贵族政治主要表现为家臣政治,而不是宗室、外戚政治,因此元朝皇权在贵族辅翼下更为强大,而很少遇到贵族权力的挑战。按照游牧社会的主从等级观念,家臣(伴当、那可儿)与主人之间存在着严格的世代隶属关系和不可逾越的名分,他们与失去人身自由的“奴婢”并没有截然不同的区分,主人有时也把他们称作奴婢,而另一方面,他们又被看作主人家庭成员的一分子,甚至可以与主人兄弟相称。家臣这种复杂的身分特征,一直保持到元朝高官身上。他们的显贵仅仅因为他们是皇帝的世仆家臣,是“老奴婢根脚”。周良霄先生认为元朝的“君臣关系也就是主奴关系,这无疑也增益了皇帝的专制权威”。也正因元朝君臣关系中这种特有的私人隶属色彩和身分差异,导致元朝政治中出现了一个与上文论点看似矛盾的现象,即大臣权重。
明太祖朱元璋代元而立,曾对这个问题非常敏感。他一再批
“元氏昏乱,纪纲不立,主荒臣专,威福下移”
“元氏之有天下,固由世祖之雄武,而其亡也,由委任权臣,上下蒙蔽故也,……人君不能躬览庶政,故大臣得以专权自恣”。
皇帝委任责成,大胆放权,大臣勇于任事,不加避忌,这种现象在元朝历史当中是非常突出的
元朝皇帝的个人权力欲明显不强,大多只满足于深居宫中,垂拱而治,对亲自处理政务并没有太大兴趣;即使一些较为勤政的皇帝(如忽必烈等),其统治方式也是重在执赏罚之柄,并未越俎代庖,强行揽权。这里面固然有个人性格的因素,但对“家臣”的充分信任无疑也是一个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