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一家公司任职,从2017年到现在一直在外地出差,期间隔2个多月回上海公司一趟提报销流程,我们公司的标准是一天280元(包含住宿和餐饮,包含节假日只要在出差城市都算出差),从2017年到现在实际出差天数共715天,加上机票大概22万多差旅费,我提交的报销流程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门都已经审核通过(我的出差行程和发票方面都是没问题的),到总经理流程节点一直不给于通过,公司给出的答复是报销金额过多,不愿意付全款给我,只愿意给13万,真的是很无助,说金额过多,那可是两年的出差费,我等了快两年了一毛钱都没有,现在一句话就说少给9万我肯定不能接受!!求助,这种方式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有其他法律程序可以维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