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杰克。家住在米德伍德。我的母亲是珍妮特·伍尔夫,不,伍尔夫医生,她喜欢别人这么叫她。我不知道我父亲在哪,我也不需要知道。我妈说,小孩只需要一个父母,要是我爸不愿意见我,那是他的损失,不是我的。
一年级时,我妈带着7岁的我搬到这里。我坐在汽车后座上,看着路边的大树飞快地后退,眼前的场景一点一点变得无比陌生,车轮卷起的尘土在空中肆意飞扬。汽车在街角停下来,我站在这幢有些破旧的房子面前,看了看打开后备箱搬行李的妈妈,突然觉得有些心慌。刚刚的尘土似乎还没有完全消散,眼前一片灰蒙蒙的。
我回头,色调仿佛明亮了——一个小男孩从一边跑开。他的头发竟然是黑色的。是中国人吗?我想。我从来没有见过中国人。他似乎感觉到了我在看他,探过身子朝我笑了一下,我眨眨眼,也冲他笑了一下。他的瞳孔是黑褐色的。很好看。
他叫内斯。这是我后来才打听到的。
伍尔夫医生。我的妈妈。周一到周六都有夜班。这意味着没有人管我。别人叫我“四处乱跑的野孩子”,我知道,但从不在意。事实上,我并没有四处乱跑,我在熟悉周围的环境。这是我从小养成的,能带给我安全感的行为。
我发现了内斯的家。他的爸爸是中国人,妈妈是美国人。他还有一个妹妹,叫莉迪亚。我每次在大街小巷疯跑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跑过内斯的家,偷偷观察他在做什么。我想和他做朋友,但是他好像忘记我了。他总是和他的妹妹呆在一起,不经常跟其他孩子玩,我不知道要怎样跟他打招呼。
1966年4月一天,我搬到这差不多一个月了,但我还是没有和内斯说过话。
那天,妈妈照例在医院。我一个人跑到泳池,有人在玩“马可·波罗”,他们招呼着我加入进去。过了一会,我看到了内斯,还有他的爸爸。他们似乎在争论什么,内斯扭着腰,一只脚踩在另一只脚上,他的爸爸一把扯过他手里的毛巾,领着他到了泳池边。内斯慢慢滑了下来,加入了游戏。
我屏住呼吸,大脑有些空白。
到内斯抓人的时候,我看见其他小孩互相交换了不怀好意的眼神,悄悄爬到了岸上。珍妮路过我时,看我没有反应,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拉了上去。
“波罗。波罗。”其他小孩在岸边拍着水。“马可。马可。”内斯的声音透出哀怨的动静,他闭着眼,从一边游到另一边,黑色的头发被水打湿,熨帖地耷拉在脑袋上。“中国佬找不到中国啦!”珍妮喊道。周围一片哄堂大笑。内斯停住不动了,他的一只手握紧了又张开,沾了水的睫毛有轻微的抖动。
“波罗。”我一边慢慢滑进水里,一边回应。
我看见内斯松了一口气,朝我的方向猛扑过来。我笑了,边踩水边等着。内斯一把抓住我的肩膀,脸上的沮丧一扫而空,闪现出纯粹的喜悦。我在一瞬间僵住,仿佛有一股电流从肩膀直击到心脏,头皮发麻。这次终于可以和他打招呼了,我想。但内斯睁开眼睛,看了看蹲在岸边坏笑的小孩们,猛地推开我,朝更衣室走去。
我张了张嘴,想叫住他,但喉咙干涩,发不出一个音节。我走到更衣室,透过门缝朝里看。我想告诉他,我没有恶意,我想和他做朋友。门缝里显现出他的背影,水珠从头发上滴下来,顺着光滑的脊背一路滑到地面。我的喉结滚了滚,始终说不出一个字。
内斯讨厌我。我近乎绝望地发现了这个事实。
那天之后,当我调整好心情,终于鼓足勇气想找他说话时,他只是冷冷地扫了我一眼,拉着莉迪亚走开了。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我清楚地知道,内斯讨厌我。很讨厌我。
我试图创造与他共处的机会。下校车时,我穿过人群,和他并排走,但他总会抓紧书包带子,以最快的速度冲回家;课间休息时,我试图和他说话,但每当我朝他走去,他都会跑到操场的另一头。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五月。
五月时。小镇发生了一件大事。内斯的妈妈——玛丽琳——离家出走了。
就像当初谈论我妈妈,伍尔夫医生一样,内斯的妈妈也成为了居民的谈资。我妈妈曾经告诉过我,别人的看法与我们自身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从来不在意别人口中的我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内斯的妈妈有没有告诉过他类似的话。我很担心他。
我常常会跑到内斯家附近,偷偷观察他在干什么。但是他总是不出门。
六月初的一天,我照例往内斯家附近跑,出乎意料地,他竟然在门廊的台阶上。我犹豫了一下,朝他跑了过去。
“来一块?”我摊开手掌,露出我在小卖部买的糖果。鱼的形状。“这种糖很好吃。”内斯拿了一块,对我说了我们之间的第一句话。我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心跳得厉害。
我们并排坐在台阶上。
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每次碰到内斯,我的大脑有一部分似乎就空白了,总是会搞砸什么事情。
我想起爸爸拖着行李箱走后,我妈妈抱着我说,“小孩只需要一个父母,要是你爸不愿意见你,那是他的损失,不是你的。”这句话让我从被抛弃的痛感中缓过来。我想,这应该也能帮助到内斯吧
于是我对他复述了我妈妈的话。
但他瞪大了眼睛,涨红了脸把嘴里的糖吐在草地上。“闭嘴!”他咬牙切齿地说:“你——你闭嘴!”
他跌跌撞撞跑回家,砰地一声甩上门,连门上的隔板都震动起来。我看着他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小鱼”,心里疼得厉害。果然,我又把事情搞砸了。
后来,内斯的母亲回来了。我们也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时常会去小卖部买那种小鱼形状的糖。在那个阳光仿佛带着柠檬戚风蛋糕质感的六月初,有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小男孩曾经仰着头对我说:“这种糖很好吃。”
我们俩朝着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走去。
内斯学业优秀。上课时,他总是坐在前排,笔记本摊开,一只手摩挲着眉心的皱纹。这是他冥思苦想时的招牌动作。他聚精会神,浑然忘我,直到终于得出答案。而我一直坐在最后,翘着二郎腿,眼神四处飘荡,但经过那个那个埋头冥想的背影时,总会不自觉地停住。
人人都了解杰克。每隔几个星期就换一个女朋友,但从来不约会,不和女孩出去吃饭,不送花,不送玻璃纸包着的巧克力,只会开车载着女孩到伯恩特、露天电影院或者某处停车场,然后在他的汽车后座铺一张毯子。过一两周,就不再给女孩打电话。以玷污处女闻名。
我妈妈曾经告诉我,别人的看法与我们自身没有任何关系。
我从不和任何人解释和搭腔。
如果这一切就这样下去,我们可能也就真的再无交集。
但命运总是让人猜不透。
1976年12月。寒假。距离我第一次遇见内斯过去了十年。
我已经不再大街小巷地疯跑,但还是保留着往内斯家附近走的习惯。圣诞假期,洁白的雪花柳絮般纷纷扬扬地散落,我摊开掌心,透明的六棱形静静地停下来,冷意透过皮肤融进血肉,我打了一个寒战。
抬头的时候,我发现莉迪亚正在翻找信箱,然后拿着一封信,小心翼翼地放入书包里,再走进了屋子。我隐约看见,那封信的一角,印着哈佛的校徽。我认识那个校徽。听说内斯正在申请哈佛。我特意找了相关的资料。
不久,内斯回来了,我连忙躲到一边。他也在翻找信箱,但似乎并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有些懊恼。
过了几天。相同的情景又出现了。
我皱了皱眉。似乎明白了什么。
邮差放过信后,我偷偷拿走了其中那封印着哈佛校徽的信。晚上,我敲开了内斯家的门。
“这封信寄到了我们家。”我不以为意地指了指一角的红色印章,“我猜,你就要去哈佛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他去了哈佛,我们之间的距离只会越来越远。但那是他梦想的地方,我无法忍受看到以为自己梦想落空后遭受到痛苦与打击。
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小男孩。在我来的第一天就点亮了我原本灰暗的世界。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想默默地守护他。
假期结束后,我因为挂科必须和低年级的小孩一起学物理。而莉迪亚,由于跳级,竟然也在那个班。我想起她假期的行为,我不知道他和内斯究竟怎么回事,但我想确保她不会再威胁到内斯。
“假期过得怎么样?”我懒洋洋地搭上莉迪亚的椅背。
我没有想到,莉迪亚从此便缠上了我。她看起来并不快乐。我猜,他当时之所以会藏起内斯的信,也是因为害怕内斯会离他越来越远。从这一点来看,我们或许是同病相怜。
我们几乎整个夏天都呆在一起。我教她开车,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地聊天。我喜欢听她聊内斯的事,那个我没有机会接触的内斯的另一面,那个有着宇宙梦的内斯。
我能够看出来这个小姑娘内心的叛逆。内斯讨厌我。她在利用我和内斯置气,而我,在利用她试图离内斯更近一点。
我还有更多的私心。我希望有一天,内斯和莉迪亚谈起我,莉迪亚会告诉他,我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糟。也许他会对我有所改观。
但这一切,都在那个星期一的下午发生了转变。
当莉迪亚从储物柜里摸出那盒安全套,并吻上了我的唇时,我吃了一惊,推开了她。
我告诉了她那个我藏了整整十年的秘密。我以为永远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秘密。
莉迪亚有些恼羞成怒。并扬言要告诉内斯。我却突然觉得松了一口气。别人口中的杰克,放荡不羁,以玷污处女闻名。但那从来不是真正的杰克。
杰克喜欢内斯。杰克喜欢内斯喜欢了十年。
一年级时,我妈带着7岁的我搬到这里。我坐在汽车后座上,看着路边的大树飞快地后退,眼前的场景一点一点变得无比陌生,车轮卷起的尘土在空中肆意飞扬。汽车在街角停下来,我站在这幢有些破旧的房子面前,看了看打开后备箱搬行李的妈妈,突然觉得有些心慌。刚刚的尘土似乎还没有完全消散,眼前一片灰蒙蒙的。
我回头,色调仿佛明亮了——一个小男孩从一边跑开。他的头发竟然是黑色的。是中国人吗?我想。我从来没有见过中国人。他似乎感觉到了我在看他,探过身子朝我笑了一下,我眨眨眼,也冲他笑了一下。他的瞳孔是黑褐色的。很好看。
他叫内斯。这是我后来才打听到的。
伍尔夫医生。我的妈妈。周一到周六都有夜班。这意味着没有人管我。别人叫我“四处乱跑的野孩子”,我知道,但从不在意。事实上,我并没有四处乱跑,我在熟悉周围的环境。这是我从小养成的,能带给我安全感的行为。
我发现了内斯的家。他的爸爸是中国人,妈妈是美国人。他还有一个妹妹,叫莉迪亚。我每次在大街小巷疯跑的时候都会不自觉地跑过内斯的家,偷偷观察他在做什么。我想和他做朋友,但是他好像忘记我了。他总是和他的妹妹呆在一起,不经常跟其他孩子玩,我不知道要怎样跟他打招呼。
1966年4月一天,我搬到这差不多一个月了,但我还是没有和内斯说过话。
那天,妈妈照例在医院。我一个人跑到泳池,有人在玩“马可·波罗”,他们招呼着我加入进去。过了一会,我看到了内斯,还有他的爸爸。他们似乎在争论什么,内斯扭着腰,一只脚踩在另一只脚上,他的爸爸一把扯过他手里的毛巾,领着他到了泳池边。内斯慢慢滑了下来,加入了游戏。
我屏住呼吸,大脑有些空白。
到内斯抓人的时候,我看见其他小孩互相交换了不怀好意的眼神,悄悄爬到了岸上。珍妮路过我时,看我没有反应,拽着我的胳膊把我拉了上去。
“波罗。波罗。”其他小孩在岸边拍着水。“马可。马可。”内斯的声音透出哀怨的动静,他闭着眼,从一边游到另一边,黑色的头发被水打湿,熨帖地耷拉在脑袋上。“中国佬找不到中国啦!”珍妮喊道。周围一片哄堂大笑。内斯停住不动了,他的一只手握紧了又张开,沾了水的睫毛有轻微的抖动。
“波罗。”我一边慢慢滑进水里,一边回应。
我看见内斯松了一口气,朝我的方向猛扑过来。我笑了,边踩水边等着。内斯一把抓住我的肩膀,脸上的沮丧一扫而空,闪现出纯粹的喜悦。我在一瞬间僵住,仿佛有一股电流从肩膀直击到心脏,头皮发麻。这次终于可以和他打招呼了,我想。但内斯睁开眼睛,看了看蹲在岸边坏笑的小孩们,猛地推开我,朝更衣室走去。
我张了张嘴,想叫住他,但喉咙干涩,发不出一个音节。我走到更衣室,透过门缝朝里看。我想告诉他,我没有恶意,我想和他做朋友。门缝里显现出他的背影,水珠从头发上滴下来,顺着光滑的脊背一路滑到地面。我的喉结滚了滚,始终说不出一个字。
内斯讨厌我。我近乎绝望地发现了这个事实。
那天之后,当我调整好心情,终于鼓足勇气想找他说话时,他只是冷冷地扫了我一眼,拉着莉迪亚走开了。我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我清楚地知道,内斯讨厌我。很讨厌我。
我试图创造与他共处的机会。下校车时,我穿过人群,和他并排走,但他总会抓紧书包带子,以最快的速度冲回家;课间休息时,我试图和他说话,但每当我朝他走去,他都会跑到操场的另一头。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五月。
五月时。小镇发生了一件大事。内斯的妈妈——玛丽琳——离家出走了。
就像当初谈论我妈妈,伍尔夫医生一样,内斯的妈妈也成为了居民的谈资。我妈妈曾经告诉过我,别人的看法与我们自身没有任何关系。所以我从来不在意别人口中的我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内斯的妈妈有没有告诉过他类似的话。我很担心他。
我常常会跑到内斯家附近,偷偷观察他在干什么。但是他总是不出门。
六月初的一天,我照例往内斯家附近跑,出乎意料地,他竟然在门廊的台阶上。我犹豫了一下,朝他跑了过去。
“来一块?”我摊开手掌,露出我在小卖部买的糖果。鱼的形状。“这种糖很好吃。”内斯拿了一块,对我说了我们之间的第一句话。我舔了舔发干的嘴唇,心跳得厉害。
我们并排坐在台阶上。
我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每次碰到内斯,我的大脑有一部分似乎就空白了,总是会搞砸什么事情。
我想起爸爸拖着行李箱走后,我妈妈抱着我说,“小孩只需要一个父母,要是你爸不愿意见你,那是他的损失,不是你的。”这句话让我从被抛弃的痛感中缓过来。我想,这应该也能帮助到内斯吧
于是我对他复述了我妈妈的话。
但他瞪大了眼睛,涨红了脸把嘴里的糖吐在草地上。“闭嘴!”他咬牙切齿地说:“你——你闭嘴!”
他跌跌撞撞跑回家,砰地一声甩上门,连门上的隔板都震动起来。我看着他的背影,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小鱼”,心里疼得厉害。果然,我又把事情搞砸了。
后来,内斯的母亲回来了。我们也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
我时常会去小卖部买那种小鱼形状的糖。在那个阳光仿佛带着柠檬戚风蛋糕质感的六月初,有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小男孩曾经仰着头对我说:“这种糖很好吃。”
我们俩朝着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走去。
内斯学业优秀。上课时,他总是坐在前排,笔记本摊开,一只手摩挲着眉心的皱纹。这是他冥思苦想时的招牌动作。他聚精会神,浑然忘我,直到终于得出答案。而我一直坐在最后,翘着二郎腿,眼神四处飘荡,但经过那个那个埋头冥想的背影时,总会不自觉地停住。
人人都了解杰克。每隔几个星期就换一个女朋友,但从来不约会,不和女孩出去吃饭,不送花,不送玻璃纸包着的巧克力,只会开车载着女孩到伯恩特、露天电影院或者某处停车场,然后在他的汽车后座铺一张毯子。过一两周,就不再给女孩打电话。以玷污处女闻名。
我妈妈曾经告诉我,别人的看法与我们自身没有任何关系。
我从不和任何人解释和搭腔。
如果这一切就这样下去,我们可能也就真的再无交集。
但命运总是让人猜不透。
1976年12月。寒假。距离我第一次遇见内斯过去了十年。
我已经不再大街小巷地疯跑,但还是保留着往内斯家附近走的习惯。圣诞假期,洁白的雪花柳絮般纷纷扬扬地散落,我摊开掌心,透明的六棱形静静地停下来,冷意透过皮肤融进血肉,我打了一个寒战。
抬头的时候,我发现莉迪亚正在翻找信箱,然后拿着一封信,小心翼翼地放入书包里,再走进了屋子。我隐约看见,那封信的一角,印着哈佛的校徽。我认识那个校徽。听说内斯正在申请哈佛。我特意找了相关的资料。
不久,内斯回来了,我连忙躲到一边。他也在翻找信箱,但似乎并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有些懊恼。
过了几天。相同的情景又出现了。
我皱了皱眉。似乎明白了什么。
邮差放过信后,我偷偷拿走了其中那封印着哈佛校徽的信。晚上,我敲开了内斯家的门。
“这封信寄到了我们家。”我不以为意地指了指一角的红色印章,“我猜,你就要去哈佛了。”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他去了哈佛,我们之间的距离只会越来越远。但那是他梦想的地方,我无法忍受看到以为自己梦想落空后遭受到痛苦与打击。
那个黑头发黑眼睛的小男孩。在我来的第一天就点亮了我原本灰暗的世界。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想默默地守护他。
假期结束后,我因为挂科必须和低年级的小孩一起学物理。而莉迪亚,由于跳级,竟然也在那个班。我想起她假期的行为,我不知道他和内斯究竟怎么回事,但我想确保她不会再威胁到内斯。
“假期过得怎么样?”我懒洋洋地搭上莉迪亚的椅背。
我没有想到,莉迪亚从此便缠上了我。她看起来并不快乐。我猜,他当时之所以会藏起内斯的信,也是因为害怕内斯会离他越来越远。从这一点来看,我们或许是同病相怜。
我们几乎整个夏天都呆在一起。我教她开车,或者什么都不做,只是静静地聊天。我喜欢听她聊内斯的事,那个我没有机会接触的内斯的另一面,那个有着宇宙梦的内斯。
我能够看出来这个小姑娘内心的叛逆。内斯讨厌我。她在利用我和内斯置气,而我,在利用她试图离内斯更近一点。
我还有更多的私心。我希望有一天,内斯和莉迪亚谈起我,莉迪亚会告诉他,我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糟。也许他会对我有所改观。
但这一切,都在那个星期一的下午发生了转变。
当莉迪亚从储物柜里摸出那盒安全套,并吻上了我的唇时,我吃了一惊,推开了她。
我告诉了她那个我藏了整整十年的秘密。我以为永远不会告诉任何人的秘密。
莉迪亚有些恼羞成怒。并扬言要告诉内斯。我却突然觉得松了一口气。别人口中的杰克,放荡不羁,以玷污处女闻名。但那从来不是真正的杰克。
杰克喜欢内斯。杰克喜欢内斯喜欢了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