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鞋有这么好看么,不是我酸啊,nb的鞋本身就没啥感觉,5K+几乎可以追上满天星了,madness到现在和鞋的联名我只喜欢和vans,Converse的联名,就如余文乐所说的那样,他只做他自己喜欢的东西,madness品牌出的衣服我也都是挑自己喜欢的购买,理性消费很重要,当然了,真的喜欢,有能力花高价去购买也是值得的,毕竟那是自己喜欢的东西。作为余文乐本身,他自己的联名炒出高价心里肯定是高兴的,说明了他对于国内潮流圈还是有影响力的。但“潮流并不是去跟风。”
以上只是本人对于玩潮的理解,各位老哥不喜勿喷。

以上只是本人对于玩潮的理解,各位老哥不喜勿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