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旅游名县候选县、命名县享受9项支持与激励政策。包括:
包括对命名为天府旅游名县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奖励;
优先支持候选县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项目资金;
优先保障候选县的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用地需求,对命名县一次性奖励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150亩;
优先支持候选县符合条件的旅游产业重点项目列入省重点项目名单,享受相应政策;
优先对候选县的重大旅游项目实施财政贴息贷款扶持;
优先支持候选县培育和打造新业态旅游产品;
优先支持候选县的旅游管理人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旅游从业人员培养和职业技能培训,对具有旅游类专业办学基础的候选县,优先安排旅游服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优先将命名县和候选县纳入全省文化和旅游国际(国内)营销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