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4号早上7点19分我报警,110接警后处理事情不公,陈国华在九八年抢到里的职工宿舍厨房。厂里没有处理,到两千年里 破产。还是没有明确处理,零三年陈国华把在里抢到的房子借我用到现在,四月4号早上姓陆的来跟我要房子,不给他就 砸陈国华借我的房子门,我报警后110叫我把房子让给姓陆的,因我看到 穿制服的有心理障碍。就把房子给姓陆的了,问题是二十年前陈国华抢里的房子,也是房子的事和里还没有处理好,我认为110应该建议姓陆的起诉陈国华,通过法律通知陈国华强行搬家让房。陈国华是庞主而不是叫我让房,再一个陈国华以后跟我要房我怎么办,再一个砸门这种行为很恶劣,110居然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