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关于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区分局刑警队行政不作为的举报信
上级领导:
我叫徐枝梅,是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上庄头村民,我儿子邢增光于2017年12月27日,意外死亡于位于朔城区小平易村的东江能源有限公司(东江煤场)院内。当时由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区分局指派朔城区交警大队进行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后经朔城交警大队查勘及专家现场鉴定后做出结论为:“排除交通事故”。随即朔城区交警大队将此结论汇报并移交至朔州公安110指挥中心,请指挥中心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向公安进行再分派。
根据朔城区交警大队出具的“告知书”建议,我们家属于2018年10月25日,去朔城区刑警队进行刑事案件的报案时,却被朔城区分局刑警队告知不予受理。当我们要求刑警队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回执时,刑警队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能为我们出具书面回执。至今,我儿子的意外死亡没有应有的结论。
现请求上级领导:
1.责成朔城区公安分局对我儿邢增光遇害一案受理并立案侦查。
2.追责朔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行政不作为。
举报人:邢彪(死者父亲)
徐枝梅(死者母亲)
上级领导:
我叫徐枝梅,是朔州市朔城区下团堡乡上庄头村民,我儿子邢增光于2017年12月27日,意外死亡于位于朔城区小平易村的东江能源有限公司(东江煤场)院内。当时由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区分局指派朔城区交警大队进行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后经朔城交警大队查勘及专家现场鉴定后做出结论为:“排除交通事故”。随即朔城区交警大队将此结论汇报并移交至朔州公安110指挥中心,请指挥中心将此案作为刑事案件向公安进行再分派。
根据朔城区交警大队出具的“告知书”建议,我们家属于2018年10月25日,去朔城区刑警队进行刑事案件的报案时,却被朔城区分局刑警队告知不予受理。当我们要求刑警队出具不予受理的书面回执时,刑警队负责人明确表示不能为我们出具书面回执。至今,我儿子的意外死亡没有应有的结论。
现请求上级领导:
1.责成朔城区公安分局对我儿邢增光遇害一案受理并立案侦查。
2.追责朔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行政不作为。
举报人:邢彪(死者父亲)
徐枝梅(死者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