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是否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
目前,各种关于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发展建设的期刊、论文、著作基本都会提到安全执法人员存在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
但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执法的内容是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即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要熟悉掌握的重点应该是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
故发现设施设备、生产环节、工艺流程中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隐患,(属于看得见的“硬”问题、显性问题,需要大量扎实的专业知识)不应是执法人员检查的侧重点,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才是应当着重关注的。
需要指出的是,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大部分都可以通过检查内业资料发现,它所反映出的更多是企业负责人思想层面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度。发现此类问题对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要求相对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