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国家旅游局启动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旨在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转变,推动旅游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构建新型旅游发展格局。
2015年,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6年2月5日,国家旅游局公布,262个市县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2016年3月4日,李金早局长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全面阐述全域旅游价值和途径。
2017年6月12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2018年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并实施。
2019年3月18日,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
2015年,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
2016年2月5日,国家旅游局公布,262个市县成为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
2016年3月4日,李金早局长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全面阐述全域旅游价值和途径。
2017年6月12日,国家旅游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供行动指南。
2018年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并实施。
2019年3月18日,公布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