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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南京“1.19”杀人碎尸案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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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拿小时候哥出去玩没有和家里人说,别人问到的话家里人都是说出去和同学玩去了吧,这种回答都是正常的至于他出去玩啥了他不说没人知道


来自手机贴吧63楼2019-03-31 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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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别人分析的,我觉得这里很可疑,老乡应该是指朋友我觉得概率很大


    来自手机贴吧64楼2019-04-0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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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1月9日(星期二),根据天涯网友“韦光鹏”这些年走访刁生前好友得出的消息,当日,刁当天并未上课,而是出去玩了一整天,很晚才回来,据刁称是和家里来的老乡玩(此说法未经证实,如果是真的,那警方应该已经调查过这条线索。)


      来自手机贴吧65楼2019-04-01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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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目前得到认可的信息,刁爱青最后一次被人目击就在她离开宿舍不久后,地点也在南大附近(青岛路/平仓巷)


        来自手机贴吧66楼2019-04-01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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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号的天气是0°


          来自手机贴吧67楼2019-04-01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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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有警员在案发开始提议,重点巡查南大饭店,小吃部,小餐馆等餐饮场所的下水,在附近的下水管道察验血迹,油脂或人体特征物证,但因警力所限,加之随后又出现新的抛尸,视线重点转移到南大校园内


            来自手机贴吧68楼2019-04-01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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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内容摘自天涯社区(转引自西邻蝈乐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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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法医组的人通过反复尸检最后观点得到了统一,屠宰场的人以及从事厨师经验的人不可能有那样精密的无痕刀口,骨骼表面没有受到刀口损伤。即可以推测出刀口十分锋利。他们分析,屠夫对分解动物有经验,但还远没有达到解剖的程度,因为屠夫专业并不是解剖,只是分解动物尸体以贩卖。而且人体和动物的组织结构是有区别的,下刀不可能那么准确无误,他们认为,凶手相当大可能之前就解剖过人体。
                要清楚一点,当时受害人被害后,凶犯或凶犯之一对其进行了非常专业细致的分尸,甚至是骨肉分离。从后来找到的尸骨上的痕迹看,此人应该非常熟悉人体骨骼结构,具有丰富的外科经验,因为一般的分尸受害人的骨骼上都有明显的用刀砍的伤痕,而那次的受害人的骨骼上基本没有什么损伤痕迹。而且有些地方的分离应该是有了外科手术刀。
                南京法医在当时还邀请了南京医科大学的资深老教授协助分析,他们给出的观点是,凶手解剖手法非常老练,百分之二百掌握人体解剖知识和相关实践操作。他们下刀的方式是------先将肌肉组织按照解剖学的方法在不伤及骨面的前提下顺着人体主要血管肌肉走势脉络从骨骼上分离开,再用精细的刀具把粘连在骨骼上面的肌肉层进行细密的剥离。
                某人说的什么有人看到过照片全是一派胡言。真实照片都在档案袋子里,未曾对外公布。南京公安只公布过凶手的物证和死者物品。只有南大部分女生当年看过部分尸体的幻灯片
                当时的法医说,尸体被切出2000多块状和片状样式,块状尸体组织层现出规整均匀大小,片状尸体组织层现出外科手术样的精密分离技术。注意,分解后的尸体即有块状的也有片状的,这个是因为先期分离下的肌肉被切成了小块,粘连的部分被用类似手术刀的工具从骨骼表层剥离下来,便成为了片状,这个就是为什么尸体里有块状也有片状的原因。切片的部分尸体工具的刀口完全符合手术刀的使用方式所层现出的效果。
                而这种专业手法一般的普通人甚至屠夫厨师都达不到,也没有那个耐心去如此精密的将肌肉从骨头上面一点点剥下来,屠夫直接砍,厨师直接剁。而只有医生才会一直都保持专业的剥离技术。尤其是外科医生更掌握血管神经走势,了解人体每一个关节部位的结构。从而精准下刀,没有相关解剖知识的人一旦下刀便会伤到关节面。也会在尸块上留下粗糙的刀口手法。法医是能够看出来的。而这个死者大部分关节被完好的分开,部分尸体部位的刀口横切面不属于一般刀具所为。至少要非常锋利才行。
                最关的问题是,尸体被分解的过程相当熟练,关节都是一次性完好的分解下来,没有二次创伤,包括肌肉组织也是一次成型切下。要是一般的人第一次没切下或没取下关节肯定还会再一次下刀。多次在同一部位下刀必然会有明显的显示不熟练的刀痕,而此案不然。具备这种手法的我想只有两个职业,外科医生和法医了,但是根据当年的法医所猜测,他们也很困惑,假如凶手是外科医师,又怎么具备那么好的反侦查 ,应该是法医才能更好的具备这方面的意识和技巧。
                可是法医为什么要杀一个女学生,也说不通。根据分解手法的老道,当时警方重点围绕医生和法医进行了调查,由于当年形侦技术有限,他们也没有排除屠夫的可能,只是医生类职业成为第一重点被怀疑职业。当然厨师也被罗列进去,和屠夫同时列为第二阶梯怀疑对象。但由于没有找到第一案发现场,很可惜。找到现场这个案子并不难破。当时也划定了一定区域范围的医院和医学院,但办案重证据,总不能随便抓来一批医生就审讯吧,所以排查工作也没有收获。我怀疑应该是有遗漏。
                所以,不管凶手是谁???是法医模仿了医生,还是医生模仿了屠夫,答案只有一个,就是碎尸是为了迷惑警方,抛尸的手法和地点选择也是为了迷惑警方,这是案中案,连环手段!!!望给位网友指正。马上就要又一个1月10日了,愿死者的灵魂早日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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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70楼2019-04-03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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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感觉上面摘自天涯的信息可能有点夸张,法医组怎么讨论案情的外界怎么知道得那么清楚?不过,如果当时警方确实把医生和法医作为第一怀疑对象人群而大范围地排查外科医生的话,那种说法可信度就比较高了。因为,如果仅仅是切2000块这样的碎尸方式的话,说实话很多人都可以做到,没有必要去重点怀疑医生。而既然警方高度怀疑医生,而且是外科医生的话,警方肯定是发现了比屠夫、厨师、家庭主妇专业得多的碎尸手法。
                从这一点判断,外科医生确实值得怀疑。问题是,这则信息的可信度到底如何?需要网友确认当初警方是不是真得把医生作为第一怀疑对象了。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71楼2019-04-03 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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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医生说”有一个很大的漏洞,就是警方当时已经重点排查了医生,他怎么成为漏网之鱼呢?但是仔细想想当时警察的思路,很可能是通过医院排查在职男医生(如同在南大排查男教师职工一样),那就漏了两类人:女医生、退休医生,如果是退休女医生,那排查时被漏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有没有可能“墨菲定律”就在这时恰好起作用,就是这么巧,碎尸者就是一个退休女医生呢?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72楼2019-04-0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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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的非常好!很多方面可以解释我目前想不通的点,楼主可否私个联系方式?


                    IP属地:湖北来自Android客户端74楼2019-04-03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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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生锯脚…(非医生)先锯脚,(医生)后解人…


                      IP属地:山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75楼2019-04-04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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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刁爱青散步,进入案发地吃饭,比较简陋的包子店,农村的孩子比较节省,且校饭不合口味。凶手听出刁为外地口音,起源于性侵,分尸为的是用刁爱青肉包包子卖,谁知一尝口味不对,遂丢弃。凶手可能为三十多岁生活极度穷困的开小饭店的外地租房客,(当年的公安有提到,带着小孩,)可能有冰箱的,尸块切割后放在一起了,后来一吃味道不一样,能吃出来,只好扔掉。可是尸块冻在一块了,分不开,凶手只好用开水烫,烫了个不熟装袋子扔了。凶手起初是性侵刁爱青,后掐死了刁爱青,凶手看淡了生死,穷得活着也是受罪,所以带着小袋肉块乱扔,后来感到害怕了,人毕竟有求生本能,把大块的尸块扔龙王山。当初的排查应为秘密进行,正是由于凶手带着小孩,让公安觉得没有作案机会漏网了,凶手退了房子回老家去了。凶手也许有破自行车,三轮车,起早也成习惯,做包子小吃的,也可能夜晚拋出。凶手带个小孩,所以不能走远,小孩要吃饭的,这样看为晚上抛尸。这样看凶手生意并不好,免强度日。1,刁爱青外出目的散步吃饭。2,凶手作案为了性侵。3,碎尸为了包包子改善生活。4,开水烫尸体,是因为尸块冻一块了。5,凶手是偶然起意,走一步看一步。6,凶手有孩子掩护,让警方排查认为没有时间而忽略。7,凶手为外地租客,离开了南京!8,凶手有三轮车或自行车。9,凶手或有冰箱。


                        来自Android客户端78楼2019-04-05 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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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都相信,南大附近的抛尸(包括南大体育场树洞、小医院门口、天津路校门口)是在案发后“情急之下”的“就近抛尸”,我觉得没有道理。
                          先不说天津路校门口(从网上信息无法判断这个抛尸点到底是什么样的状态),光说南大体育场树洞、校医院门口的尸块不可能是“情急之下”抛的。事实上,地图显示,这两个点是在南大北园的对角线上,离得一点不近,如果是情急之下,怎么可能还有时间分这么散抛呢,而且一点都不顺路,应该全部抛在一个地方才合理。
                          再联系到其他地方的小塑料袋也都是每个地方一袋,可以想象,抛塑料袋的时候,凶手一点都不急,而是很从容,甚至带有一点戏谑的成分。所以,我基本肯定,小塑料袋都是案发前抛的,体育场树洞和校医院门口的抛尸,与天津路、小粉桥大包的抛尸不是同一批,倒是和大锏银巷、华侨路、小粉桥的塑料袋、可能存在的青岛路一带的塑料袋、可能已经被运走的塑料袋很可能是同一批。
                          严重同意楼主对抛尸批次的推断。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79楼2019-04-05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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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不敢确定的是,晚上或者凌晨背个双肩包进出南大校园是否方便,会不会引起门卫或其他人特别的注意?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80楼2019-04-05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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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刁爱青点一首大悲咒,愿她升天陪伴在菩萨左右!


                              来自Android客户端81楼2019-04-06 09:58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