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斗 争
过去的十多年时间里,美国的法律和监管部门已对许多家大型外国公司采取了域外法律行动。当大公司在美国之外被指控存在严重不当行为时,通常是腐败或违反制裁,支付巨额罚款(有时超过10亿美金)成了唯一的解决途径。
在美国“长臂管辖”的威胁下,外国公司的老板和高层虽然嘴上不说,心里时时都忧心忡忡。本来只是与美国公司的商业竞争,却有可能突然遭到美国司法机关的拘押,投入监狱。而且,这类案件很少开庭审理。

而皮耶鲁齐在书中指出,自2008年以来,遭到美国司法部起诉,并最终支付罚金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总共有26家,其中的欧洲公司多达14家,占了半壁江山,支付罚金超过60亿美元。
相比之下,被判罚的美国公司只有5家,罚金20亿美元。皮耶鲁齐认为这显示美国司法部门明显偏袒美国公司,因此,“今天,我不想再保持沉默”,必须把故事讲出来。
皮耶鲁齐的书以及《经济学人》的文章,让我们得以窥见事情的另一面:美国的公共权力、国家暴力,如何直接和间接地为美国企业在全世界的扩张与竞争开路。这种经济、法律和政治的几重协奏,本就是一体。

看看当年,电力部门带给阿尔斯通的是80%左右的利润。这是一只“下金蛋的母鸡”,属于优质资产。但是,当竞争对手美国通用电气公司想要收购它时,在几个月内,阿尔斯通的董事会如此爽快地卖掉了他们的优质资产(也是大部分的资产)。
原因是什么?
皮耶鲁齐在书中说,道理很简单,因为美国司法部对阿尔斯通的调查给这家法国公司造成很大的压力,以至于他们面对通用电气的收购无法招架。“美国以反腐为掩护,成功动摇了欧洲的大型跨国公司,特别是法国公司”。
阿尔斯通公司2014-2015财年电力业务销售额133.3亿欧元,净利润1.04亿欧元;交通业务销售额61.39亿欧元,净亏损8.23亿欧元。在这种财政状态之下,要在短期内支付7.72亿美元的罚金,这对公司的压力可想而知。
财报显示,那几年阿尔斯通的经营业绩本身已经在严重下滑,而美国司法部的判罚显然是“捅了最后一刀”。
持这种想法的不止皮耶鲁齐一人。
时任法国经济部长阿诺·蒙特布尔(Arnaud Montebourg)也表示,阿尔斯通在谈判收购期间“毫无疑问”地感受到了来自美国司法部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