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教育局文件
秦教德体卫艺〔2018〕52 号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的意见》(国办发[2018]43 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家“学
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不断改善我市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培养学
生健康意识,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体质健康水平,经委局班子会议研
究决定,本着学生自主自愿的原则,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国家“学生
饮用奶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以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逐步培养
营养健康意识、提高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为目的,在中小学校实施
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计划,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及至整个国民素
质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
长,从2000 年起将“学生饮用奶计划”加以推广实施,国家农业部、
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
知》,2007 年9 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08
年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
规划纲要的通知》都明确要求,要加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
广力度,完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扩大学生饮用奶覆
盖范围。2018 年6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意见》第18 条“积极引导乳
制品消费”中明确要求,“要大力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增加产
品种类,保障质量安全,扩大覆盖范围”。
没有人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
此项惠民的健康工程,成立“学生饮用奶计划”领导小组,切实加强
领导,统筹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在全市的稳健推进。
二、加强宣传,普及学生饮用奶营养健康知识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要坚持“政策引导、学校组织,企业参
与,学生自愿”原则,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愿饮奶,学校和
教师不得强迫学生饮用学生奶。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奶饮用营养健
康知识宣传教育,可联合学生饮用奶生产供应企业,围绕“营养、卫
生、安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把国家“学生饮
用奶计划”纳入学校营养与健康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课程,通过各种
形式宣传普及学生饮用奶营养健康知识;鼓励社会组织、科研院校等
机构或有关专家以营养健康知识大讲堂、老师培训会、班主任会、家
长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开展学校食育教育,普及饮奶知识;督促学生在
课间“定时、定点、集中”饮用学生奶,逐步培养学生养成科学的饮
奶习惯。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饮奶安全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要强化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优先选择
省内具有国家学生饮用奶相关资质的龙头乳制品企业,市教育局实行
统一审核备案制度,严把学生饮用奶质量关,确保学生安全饮用。由
各县区教育局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各学校要加强贮藏分发环节的规范管理,把控好学生饮用奶安全饮用
的关键环节,各学校学生饮用奶的推广工作要做到“五个一”,即:
(一)一个工作机构。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应明确一
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教师或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
(二)一间贮藏室。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
按照食品存储标准,抓好学生饮用奶在学校的储存,提供安全、便利
条件。
(三)一套制度。学校要配合配送企业制定适合本校的学生饮用
奶管理制度,规范学生饮用奶在学校的贮藏、领取、分发、回收等环
节的流程,并做到制度上墙。
(四)一本台账。学校要协助供奶企业做好学生饮用奶台账,记
录分发明细,特别要做好学生领取签字,台帐登记学生饮用奶的生产
批次,保障学生饮用奶安全可追溯。
(五)一个留样箱。专管人员要检查每批次学生饮用奶检验报告,
做到“先进先出”,每天分发学生饮用奶必须留样72 小时。
学生饮用奶在学校贮藏、保管、分发中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四、加强监管,建立学生饮用奶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
保质量”的要求,推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在义务教育和高中阶
段启动实施;积极配合当地食药监、卫计等部门,加强对供奶企业提
供的学生饮用奶的质量监管;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学生营养与
健康状况跟踪监测、供奶配送车辆“绿色通道”等给予支持。各类学
校要切实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机制和预
案,协助定点企业做好学生的订购、分发、交费、废弃包装物的统一
收集处理等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学生饮用奶计划”工
作稳健开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 年9 月11 日印发
秦教德体卫艺〔2018〕52 号
秦皇岛市教育局
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
的意见》(国办发[2018]43 号)文件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家“学
生饮用奶计划”推广工作,不断改善我市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培养学
生健康意识,切实提高全市中小学体质健康水平,经委局班子会议研
究决定,本着学生自主自愿的原则,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国家“学生
饮用奶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担当
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是以改善中小学生营养状况、逐步培养
营养健康意识、提高中小学生营养健康水平为目的,在中小学校实施
的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计划,对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及至整个国民素
质的提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健康成
长,从2000 年起将“学生饮用奶计划”加以推广实施,国家农业部、
教育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通
知》,2007 年9 月《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08
年11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奶业整顿和振兴
规划纲要的通知》都明确要求,要加大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的推
广力度,完善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扶持政策,扩大学生饮用奶覆
盖范围。2018 年6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
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意见》,《意见》第18 条“积极引导乳
制品消费”中明确要求,“要大力推广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增加产
品种类,保障质量安全,扩大覆盖范围”。
没有人民的健康,就没有全面的小康。各县区各学校要高度重视
此项惠民的健康工程,成立“学生饮用奶计划”领导小组,切实加强
领导,统筹推进,确保此项工作在全市的稳健推进。
二、加强宣传,普及学生饮用奶营养健康知识
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要坚持“政策引导、学校组织,企业参
与,学生自愿”原则,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自愿饮奶,学校和
教师不得强迫学生饮用学生奶。各地各学校要加强学生奶饮用营养健
康知识宣传教育,可联合学生饮用奶生产供应企业,围绕“营养、卫
生、安全”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把国家“学生饮
用奶计划”纳入学校营养与健康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课程,通过各种
形式宣传普及学生饮用奶营养健康知识;鼓励社会组织、科研院校等
机构或有关专家以营养健康知识大讲堂、老师培训会、班主任会、家
长开放日等形式广泛开展学校食育教育,普及饮奶知识;督促学生在
课间“定时、定点、集中”饮用学生奶,逐步培养学生养成科学的饮
奶习惯。
三、规范管理,确保学生饮奶安全
各县区教育局,各市直学校要强化卫生安全责任意识,优先选择
省内具有国家学生饮用奶相关资质的龙头乳制品企业,市教育局实行
统一审核备案制度,严把学生饮用奶质量关,确保学生安全饮用。由
各县区教育局与配送企业签订配送安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各学校要加强贮藏分发环节的规范管理,把控好学生饮用奶安全饮用
的关键环节,各学校学生饮用奶的推广工作要做到“五个一”,即:
(一)一个工作机构。实施“学生饮用奶计划”的学校应明确一
名校领导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教师或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
(二)一间贮藏室。学校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
按照食品存储标准,抓好学生饮用奶在学校的储存,提供安全、便利
条件。
(三)一套制度。学校要配合配送企业制定适合本校的学生饮用
奶管理制度,规范学生饮用奶在学校的贮藏、领取、分发、回收等环
节的流程,并做到制度上墙。
(四)一本台账。学校要协助供奶企业做好学生饮用奶台账,记
录分发明细,特别要做好学生领取签字,台帐登记学生饮用奶的生产
批次,保障学生饮用奶安全可追溯。
(五)一个留样箱。专管人员要检查每批次学生饮用奶检验报告,
做到“先进先出”,每天分发学生饮用奶必须留样72 小时。
学生饮用奶在学校贮藏、保管、分发中产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
四、加强监管,建立学生饮用奶长效监管工作机制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
保质量”的要求,推动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在义务教育和高中阶
段启动实施;积极配合当地食药监、卫计等部门,加强对供奶企业提
供的学生饮用奶的质量监管;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学生营养与
健康状况跟踪监测、供奶配送车辆“绿色通道”等给予支持。各类学
校要切实加强各环节的管理,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及应急处理机制和预
案,协助定点企业做好学生的订购、分发、交费、废弃包装物的统一
收集处理等工作。形成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学生饮用奶计划”工
作稳健开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秦皇岛市教育局办公室2018 年9 月1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