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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检察院刑讯逼供向谁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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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得从2016年夏天开始,原云南省镇雄县国土局局长陈永杰2016年6月24日接着昭通市反贪局电话说要找他谈话,同月25日陈永杰赶往昭通市检察院反贪局同日被带往水富县检察院!以陈永杰涉嫌受贿,滥用职权被带往水富后,当天住在水富云水宾馆,进行监视居住,办案人员说监视居住是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当晚并进行询问,一询问就是一个通宵,询问无果,2016年6月27日陈永杰被带往水富检察院地下室,残忍暗无天日的审讯由此开始。 一、检察院作为侦查机关,同时又是监督机关,在办案时滥用法律赋予其的权利。无视陈永杰的最基本的生存的权利,
陈永杰案件自立案侦查以来,律师向水富县检察院多次提出了会见申请,但很难获得批准。检察院处处设卡,诸如告知律师“执行监视居住的是水富公安局,要找公安申请”等等借口,律师只好来到水富公安局申请及求证,但水富公安局告知律师“不知此事,所有辖区内的派出所也回复不知晓此事”,在同检察院相关办案人员交涉期间更有检察官对律师讲“陈永杰干了这么多年的局长,肯定是有问题的”。律师提交的会见申请,水富县检察院既未批准,也未正式答复,均是不了了之。更有甚者,作为强权部门,收了律师提交的会见材料后不但不提供收件依据,家属反应情况后还信口雌黄说律师未提交申请、未提交身份证明!律师在2016年9月7日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要求会见陈永杰,当日一杨姓检察官告知律师“我们向领导汇报后答复你,回去等电话”,律师只好回去等通知;2016年9月8日上午,眼看就要到中午下班时间了,律师前往水富检察院询问,杨姓检察官告知律师“执行监视居住的是水富县公安局,我们也要向公安局申请”,律师问“那我要去找水富公安局申请了?”杨姓检察官随即告知律师“安排见与不见是检察院说了算”。
2016年9月8日下午,在水富县检察院好不容易遇见杜姓检察官,杜检察官说“陈永杰已经被带出去办案了,不在水富,不可能安排见面”。律师问“那我们昨天和今早转交的药物和衣服陈永杰本人收到了吗?”杜讲“收到了的”。见此,在律师的一再要求和追问下,杜检察官方才说“其实是我们人手安排不过来,我承诺9月12日安排会见”。律师让杜检查官给书面回复被拒绝。
9月12日当律师再次来到水富检察院时,杜检察官又企图推脱,告知律师“会见时间推后再安排”。在律师的一再坚持交涉下才勉为其难安排了这次会见。检察院派出工作人员陪同跟随、监视监听,只要陈永杰所说涉及案情或对检察院不利的话就被监视人员打断;陈永杰告知律师自己肝脏和脾脏部位长时间的疼痛、头晕、全身无力,并且一直在咳血;已经连续一个多月一天只吃一顿稀饭了,致使其本就需要营养和护理的久病之躯雪上加霜。陈永杰告知律师自己被长期限制在讯问室里,想要正常的上厕所大小便的合理要求都遭到无视,实在没办法只好遗尿原地,时间久了大腿腐烂,自己长期被限制坐在老虎凳上,双脚浮肿,他现在小腹和肾部已是疼痛难忍。感觉口实在是太渴了,想要喝水,那怕是自来水也不被允许! 对于检察院的这些行为,律师也多次向检察院提出交涉,但是均无改善! 检察院一次又一次的不予律师会见, 是不是担心陈永杰遭受刑讯逼供被律师知晓呢????? 二、水富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不讲法律、不顾人权,在未经法院宣判之前、在未获取确凿证据之前,已主观先入为主地认定陈永杰有罪,即使明知陈永杰身患重病、即使历经快三个月的侦查仍未能取得证实陈永杰有罪的证据,为了立功授奖、为了一己私利,不惜冒着剥夺陈永杰医治的权利而导致陈永杰病发身亡的风险,也要达到让陈永杰自证其罪的目的。


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19-02-17 20:22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