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刁爱青吧 关注:57贴子:308

回复:刁爱青案119案南大碎尸案深入分析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如果被害人爱青96年1月10日晚出去是见刚认识不久的异性朋友的,那么出门前她应该会照着镜子长时间进行精心打扮,这些周围的人应该会注意到。如果爱青失踪当晚出门前没有进行打扮,那么当晚出去约见异性朋友的可能性会非常低。当晚这么冷的天且自己又例假了,若出去前不打扮,则此次出去,极可能是去买生活必须品。如果爱青在出事前的不久结交了新的可人的异性朋友,那么她平时会特别注意自己的仪表,平时会经常长时间精心打扮自己,例如平时会花很长时间照镜子、还会莫名其妙的笑、平时做事思想不集中等等,这些周围人都会注意的到。如果周围的人观察到她平时不是很在意打扮自己,生活学习无异常,那么结交了异性朋友的可能性非常低,那么失踪当晚又黑又冷,身体又不舒服,出去应该是买生活必须品可能性很大。如果是去买生活必须品,那么被害人失踪当晚是偶遇凶徒,被凶手用计诱骗入孤立空间而遇害或在孤立空间(如店铺内)被暴力侵害或被交通工具暴力劫持的可能性极大。


33楼2019-01-14 17:37
回复
    关于爱青失踪当晚穿的红衣:若她失踪当日白天没穿红衣或平时很少穿红衣服,红衣是失踪当晚特意换上的,那么她可能是去应聘或是去见什么人了。另外个人臆想,若被害人失踪当日例假是真,甚至是痛经,那么她失踪当晚去找"如空气一般的所谓自己的男神"的可能就很低,例假时和异性在一起若出现意外是要生大病的。所以失踪当晚爱青去见怡人异性的可能降低,倒是去某店取东西或买东西或去应聘工作的可能还是存在的。关于受害者失踪当晚“买东西理发说”:若被害人失踪当晚光去理发且沒买卫生巾等物品,则被害人有可能是去应聘了或去见什么人了。若被害人失踪当晚买了卫生巾等物又去理了发,我想不可能例假时拿着卫生巾去见人吧!则被害人失踪当晚出去肯定不是去见什么人的,东西买完后是要回校的。


    34楼2019-01-14 17:41
    回复


      这是网友”食之香”发出来的南大碎尸案凶手抛尸用的两个包包(网络图片仅供参考)


      36楼2019-01-14 17:46
      收起回复
        个人臆测爱青失踪当日白天和失踪前几天在寝室休息,可能是痛经。因临近年底大考,她本想失踪当日白天去买生活学习必须品的,但痛经,人不舒服,动不了,估计到了失踪当日傍晚痛经已经缓解,所以出校去买生活学习必须品。爱青买完纸笔等物品后,想走近路从南大平仓巷西门进入南大,进行晚自习。不料就在这平仓巷短短两三百米的路程途中遇到变故,遭遇陌生人诱骗或劫持,不幸遇害。


        37楼2019-01-14 17:47
        收起回复
          以下是网传的可能遇到的突发变故,遇到变故1:凶手应是校外人员,在平仓巷附近的暗角与爱青相遇。凶手搭讪受害人,称自己是南大老师,告诉受害人说南大的一位真实姓名的老师有样东西放在自己那里,请受害人去取。因凶手长得很帅,且很诚恳的样子,鬼使神差情境性的迷惑欺骗住了受害人。爱青被因势利导,跟着凶手进入密闭空间而遇害。遇到变故2:凶手应是校外人员,在平仓巷附近的暗角与爱青相遇,这个凶手必须高挑个白净脸,魁梧且五官端正,长得非常帅,且花言巧语自称社会地位高,很有钱,社会经验不丰富的受害人情境性的相信了凶手,并跟凶手走,而上当遇害。遇到变故3:爱青在平仓巷附近被黑出租、三轮摩的暴力劫走。其他遇到变故1:凶手和爱青刚认识不久,因为凶手长得帅并花言巧语谎称自己很有地位,且二人有共同的爱好(如某本书,或是有网友提到的"英语角″),二人成为普通好友。96年1月10日晚,被害人爱青(当时不对男性警惕了?)如约坐上了凶手的自行车,和凶手一起,被骗到了凶手家里。凶手原形毕露,欲抢劫被害人,并欲施不轨,遭到了被害人的激烈反抗。凶手侵害被害人后,最终选择了灭口毁尸灭迹。其他遇到变故2:被害人爱青因为在学校学习各种开销大起来,急需用钱,但又觉得向家人要钱不仅绐家里带来很大负担且又沒面子,所以决心打小工赚钱用来补学校生活学习的开销用度,因此被害人去了劳务市场,却不幸遇到了正在寻找作案目标,过来搭讪的凶手。凶手自称自己是大老板,正缺帮工人手,正在招工,谎称工资高待遇丰厚,受害人动了心,二人一拍即合,商定在几天后的96年的1月10日夜Ⅹ点在平仓巷的某处见面,由凶手带她去工作地去熟悉熟悉,看看这份工作合适不合适,合适正式签合同。96年1月10日晚,受害人因为应聘工作如约而至,坐上了凶手的自行车,被凶手骗到了偏僻的凶手的家。在凶手家里,凶手原形毕露,用暴力欲抢劫被害人,并欲施不轨,遭到被害人激烈反抗。凶手侵害受害人后,最终将受害人灭口,并在家里的厨房或秘密空间里将受害人碎尸二千片,并抛到市区沿街的附近的垃圾桶里以毁尸灭迹。另外若怀疑被害人爱青与凶手有感情纠葛,我想只要有这种关系,周围的人一定会或多或少会看到听闻到这方面的信息(有的情侣闹矛盾甚至会闹到满城风雨)。但是现实是经过警方深入调查,被害人在这方面为空白,一点线索也没有。一个人不可能活在真空里,也不可能以类似空气的形式存在,有这事就会留下蛛丝马迹。


          38楼2019-01-14 17:51
          收起回复
            由于南大案凶手把尸块扔到垃圾堆里,我臆测凶杀碎尸第一现场没有掩埋条件且凶杀碎尸第一现场周围没有河流湖泊,感觉凶杀碎尸第一现场不是在农村,应该在附近没有河流的城市里!南京美食街碎尸案、合肥11.15碎尸案的凶手都把碎的很细的尸块扔到了垃圾桶里,而这两个案子都发生在城市里,从侧面说明把碎得很细的尸块扔到垃圾桶里的南大碎尸案的凶杀碎尸现场也应该在城市里。


            40楼2019-01-17 13:59
            回复
              你是谁


              来自iPhone客户端41楼2019-01-18 15:22
              收起回复
                楼主是怎么知道用蛇皮袋装尸体这种细节的。
                并且美国研究表示,强奸案发生的几率与穿什么衣服无关。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42楼2019-01-20 10:48
                收起回复
                  楼主,这件命案会不会是你做的?


                  IP属地:北京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9-01-20 10:48
                  回复
                    有那么点道理


                    IP属地:贵州来自iPhone客户端44楼2019-01-27 10:28
                    收起回复
                      能不能多看点资料再发贴 你去百度随便翻一下也知道你发的照片里面可远不止是一个人


                      来自iPhone客户端45楼2019-01-29 17:54
                      收起回复
                        另外凶手为什么不把碎小的尸块扔到池塘或井里? 凶手若把碎小的尸块扔到池塘或井里,因池塘和井都是"死水",不利于尸块散逸漂走,时间长了尸块浮起,很容易被人发现.所以扔在池塘或井里不如切碎尸块扔到垃圾箱里后被垃圾车运走来的"保险",所以凶手选择了比井和池塘更"保险"的垃圾箱来毁尸灭迹.


                        46楼2019-02-08 21:56
                        回复
                          2o19年2月16日,希望早日破案,顶顶顶顶顶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47楼2019-02-16 20:14
                          回复
                            为啥要碎尸?猜测:可能受到殴打等伤害行为,身体留下伤痕。嫌疑人伤害死者的同时受到死者反抗,身上也留下了伤痕。碎尸不利于死者身份的确认,煮过后更不利于尸体信息辨认、死亡时间推定以及生前受到各种伤害,倒是可以为嫌疑人争取更多逃亡时间。有这样一种可能:如果嫌疑人是初犯,那他的心态不会这样强大得变态;心态如此强大的人,必然受到过某种训练,或者有过严重暴力犯罪的前科;嫌疑人家属或者近亲属有从事屠夫或者渔夫的;而且嫌疑人学习过处理生肉的技术。“煮熟”我认为只是嫌疑人使的障眼法。一个初入大学的女孩,仇杀和情杀我认为都不太可能,如果是仇杀、情杀,凶手早被顺手摸了。突然有一种大胆的猜想:嫌疑人不是一个人,其中有一人曾接触过处理生肉的工作。他们几人出于对某种行为的好奇,甚至是狂热(凌迟等虐待行为或者酷刑爱好者)。为了追求刺激,单纯地做出如此令人发指的行为。


                            来自iPhone客户端48楼2019-03-25 01:36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