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结论
首先,当事人就审理争议案件的适当法院作出约定绝非易事。如果管辖权的问题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就该涉诉的同一问题就会导致相互抵触的法院判决。其次,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更关心的是法院的中立性。他们可能被迫寻求和提供证据或容忍对方当事人通过他们所不熟悉的方式寻求和提供的证据。再次,当一国法院选择适用法律,特别是适用外国法时,就更增加了案件审理结果的不确定性。最后,当在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需要在另一国家执行时,该另一国家是否承认与执行该判决,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也是不确定的。
第三节
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非司法方法
【ADR是指】
通过诉讼和仲裁之外的方法,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各种程序的总称
。一、ADR的法律特征
(一)它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自愿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通过ADR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案没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三)ADR既可单独使用,也可适用于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
二、【ADR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谈判。这是由争议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的最为常见的方法。其特点是没有第三者的介入,而由当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
(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第三者调解。调解的特点是由与争议双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参与争议的解决。通常应当由争议双方当事人首先订立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并共同参与对调解员的选择。
(三)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指当事人之间安排的一种自愿的、私下进行的、非正规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其具体做法是:模拟法庭由争议双方有权作出决定的公司主管和一位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可的第三者组成。在开庭审理时,首先由双方律师对他们之间的争议作出简要陈述,此后双方主管即试图对他们之间的争议的解决作出决断。
首先,当事人就审理争议案件的适当法院作出约定绝非易事。如果管辖权的问题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就该涉诉的同一问题就会导致相互抵触的法院判决。其次,在诉讼程序中,当事人更关心的是法院的中立性。他们可能被迫寻求和提供证据或容忍对方当事人通过他们所不熟悉的方式寻求和提供的证据。再次,当一国法院选择适用法律,特别是适用外国法时,就更增加了案件审理结果的不确定性。最后,当在一国法院作出的判决需要在另一国家执行时,该另一国家是否承认与执行该判决,仍然是一个未知数也是不确定的。
第三节
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非司法方法
【ADR是指】
通过诉讼和仲裁之外的方法,解决国际商事争议的各种程序的总称
。一、ADR的法律特征
(一)它是当事人之间达成的自愿的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通过ADR达成的解决争议的方案没有法律上强制执行的效力。(三)ADR既可单独使用,也可适用于诉讼程序和仲裁程序中。
二、【ADR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双方当事人协商谈判。这是由争议双方当事人自行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的最为常见的方法。其特点是没有第三者的介入,而由当事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自行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
(二)由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的第三者调解。调解的特点是由与争议双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者参与争议的解决。通常应当由争议双方当事人首先订立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他们之间争议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并共同参与对调解员的选择。
(三)模拟法庭。模拟法庭,是指当事人之间安排的一种自愿的、私下进行的、非正规的解决争议的方式。其具体做法是:模拟法庭由争议双方有权作出决定的公司主管和一位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可的第三者组成。在开庭审理时,首先由双方律师对他们之间的争议作出简要陈述,此后双方主管即试图对他们之间的争议的解决作出决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