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春秋霸业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春秋时代的霸业是西周封建制的继续。西周时期的封建等级制是很完整的,当时王权强大,诸侯从王那里得到土地和人民,因而必需服从王命。诸侯虽然是世袭的,但是必须取得王朝的承认,而且还要遵守王朝规定的典章制度,不然王朝是要进行干涉的。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的情况。因为西周诸侯土地小、人口少,力量较软弱,一切只能听命于周王。所以铜器铭文中有关王伐南淮夷、东夷的记载,常见王命诸侯从征,可见西周时期的封建等级秩序是巩固的。《诗·小雅·北山》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反映了这个统一王朝的实际情况。
到西周末年,王室衰微,诸侯中的边区大国逐渐兴起来了。这些国家的周围多是一些小国或落后民族,他们不是被这些大国武力所吞并,就是由于“贵货而易土”(《国语·晋语七》)被大国所收买。于是小国灭亡“而秦晋齐楚代兴”(《国语·郑语》),出现了春秋时代大国争夺霸业的局面。霸业是春秋时代特殊的历史,虽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可还是在讲“尊王攘夷”、“存亡继绝”,要维持西周以来的封建等级制旧秩序。这对古代中国从分裂割据发展到集权统一,对各地区的文化交流推进以达到共同的基础有重要作用。
一 齐桓创霸
《孟子·告子下》称:“五霸,桓公为盛。”春秋霸业创始于齐桓公(前685年—前643年在位),孔子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对齐桓霸业是充分肯定的。因为当时北方戎狄势力非常强大,灭邢、灭卫,横行于黄河以北;南方楚国兴起,灭申、天息、灭邓,服蔡,侵郑,其锋芒也直指中原。在这种“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的情况下,已经衰弱了的东周王室是无力加以抵御的。正是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奋起创霸,承担了保卫华夏传统文化的重任。
齐国是从大汉口文化发展下来的。《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晏子对齐景公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殷周之际,蒲姑氏迁往东北,从大汉口文化与东北古文化的关系可以印证。这种文化是中国古文化中先进的一支,其农业种植五谷,有稻子,与河姆渡文化的影响有关,属父系社会,席地而坐。中国古代的礼节是围绕这一习俗形成的,陶器多高圈足如豆、簋,也是适应席地而坐的需要。
周公东征平定东方,始分封齐太公于此建国,太公统率姜性民族从西方迁来,《礼记·檀弓上》称:“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古人很重视遗体,安排极为慎重周到,考虑到在东方新立国有风险,所以要把遗体安葬在西方老家。周是一个新兴小国,灭商时兵力约五万人,首先要保卫王室,丰镐、成周、殷是重点驻地。诸侯国中,齐国可能是兵力最强大的,《左传·信公四年》载管仲对楚使说:“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可见西周初年齐国负责镇抚的地区很广大。履是足迹所至,意为征抚的范围。齐国既是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旧邦,又是西周以来的政治军事大国,基础是比较好的。
齐桓公任用管仲图谋富强,管仲提出:“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国语·齐语》)国和鄙相对而言,国指都城及郊区,鄙指其外的广大国土即野。周人分封建国,首先要筑城,齐旧都在今山东临淄,现已发现城址。周族居于国中,称国人;鄙为东方原住民族所居,称野人。《周礼》屡言“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就是指的这一基本区划。《周礼》成书于战国中期,顾颉刚说为齐威、宣时稷下贤人编撰,近是。但是一个社会的变迁不会是迅速整齐的,旧制度总会有些长期遗留的部分,西周春秋没有变完的东西,在《周礼》中就有反映,国野的区划即是一例。“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参国起案。”(《国语·齐语》)乡是周人所居。工商是官府的工商,经营贵族所需的物品,也为国人提供货物,他们也分种部分土地,但不服兵役。他们不一定全是周族,可以有被收容的异族,如殷民六族、怀姓九宗等均属国人。士乡十五又分为二部分,士即武士,为军队主力,每乡出武士二千人,五乡组成一军,十五乡共三军,计三万人。国氏、高氏是齐国同姓贵族,受命于周王的执政大臣,故与国君共同帅领三军。三万人在当时是一支强大的力量,可能比西周初王室的六师还多些,所以说“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国语·齐语》)
鄙是被征服的野人所居,他们是东方的原住民族,文化颇高。孔子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先进》)野人即鄙中所居的商族,文化先进,君子即国中所居的周人,是统治者但文化上落后。伍其鄙可能与职官五正近似,是统治民众的五种等级组织。《国语·齐语》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夫,各使治一属焉。”从邑到属是五级。五属属于国君,其中未谈到采邑,大约直属于国君,有利于加强君权,这也是齐国强大的基础。孔子称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骈为地名,可能在鄙中,被纳入五属归国君直辖。管仲此举是为谋利国,故伯氏虽受损失而不怨恨。但其后齐国仍有采邑,铜器齐子中姜镈铭文称,鲍叔的孙子受封邑二百九十九邑,万世子孙都不得改变。所以贵族卿大夫强横,可能改革也不很彻底。鄙中野人不服兵役,但要供给物资并服劳役。
《齐语》又称:“四民者勿使杂处。……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各使其分业世袭,不见异物而迁,以促进生产和加强军士战斗力,这说明当时社会变动还不剧烈。又“作内政而寄军令焉”,平时治民也按军制编组,轻罪以缴纳武器赎罪,使组织和军备都得以加强。同时齐国地处海滨,有鱼盐之利,工商较发达,《史记·齐世家》称:“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桓公既得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齐国物产丰富,山海资源又为官府控制,“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左传·昭公二十年》)所以政府财政富裕。齐国手工业尤其纺织业也很发达,“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史记·货殖传》)直到汉代,皇室还在齐地设三服官,供给皇室所需纺织品。齐国经济富裕也是它创立霸业的有利条件。
《齐语》记述农业方面的改革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陵阜陆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大约是整顿井田制,村社分田而耕,改劳役地租为实物地租,轻徭薄赋以稳定农民,发展生产。西周末年的“不藉千亩”是实物地租的开始,鲁国“初税亩”则在此后约百年间,可见春秋初年齐国的发展领先于鲁国,在当时处于先进地位,改革对促进农业生产是有利的。不过当时“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暱”,说明农民属于野人,可能也包括郊区务农的国人,职业的区分逐步在改变国野的分界。
齐桓公时国力虽然逐渐强大,但还不能取代周天子,军事实力尤其政治威望都很不够。所以齐桓创霸的最好办法是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借用周王室的传统领导地位,组织诸侯团结起来抵御外族侵犯。齐桓公领导了这一事业,既能照顾传统秩序减少阻力,又可利用诸侯的力量打击外族,并通过“存亡继绝”援助某些受害诸侯而提高齐国威信。鲁庄公三十二年(齐桓公二十四年,前662年)“狄伐邢”,次年,“齐人救邢”。次年,“狄入卫”,卫国逃亡遗民拥立戴公于曹邑。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帮助卫国抗拒狄人。鲁僖公元年(齐桓公二十七年,前659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左传·闵公二年》)齐桓公率领诸侯帮助被狄人破灭的邢、卫重新建国,这便是春秋时艳称的“存亡国、继绝世”的大功业,使得齐桓公威信提高,成为中原诸侯的霸主。
于是齐桓公进一步纠合中原诸侯,准备阻击楚人的北侵。鲁信公四年,齐桓公率宋、鲁、陈、卫、郑、许、曹等国联军伐蔡,接着又伐楚。楚国派使臣前来谈判,双方于召陵结盟而退兵,并没有实际交战,楚国表面上认错,恢复对周王室的贡纳(《左传》说是“包茅”,《齐语》称“贡丝于周”),实际上会后仍不断北进。其后齐桓公又与诸侯会见周惠王的太子,表示支持太子而干预周王室的继承问题。数年后惠王死去,太子在齐桓公支持下继位,是为周襄王。襄王感谢齐桓公,就派宰周公出席齐桓公与诸侯的葵丘之会,宣布王命说:“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这是周王室承认齐桓公为霸主的表示。葵丘之会是齐桓公霸业极盛的代表。《孟子·告子下》称:
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太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元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元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以上最后一句总括的话见于《左传》,说明孟子所言当是依据齐国当时流传的资料,有重要价值。春秋盟会比较详细的材料仅这五条盟约,反映了当时政治社会状况,一方面子要孝于父,同时父也要慈于子,不得随意宠爱后妻更换太子。一方面要选任贤才,改变世袭制,同时也不得随便诛杀大臣。还要求注意社会救助事业,经济上互通有无,同恤灾患等,可以看出春秋时新旧交替的过渡性。
春秋时的霸主实际上是在夺取周天子的权位,不过齐桓公却是比较克制的。《左传·信公七年》载:“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就是说主要依靠奉行传统礼制以争取诸侯政治上服从。《齐语》称:
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轻其币而重其礼。故天下诸侯罢马以为币,缕綦以为奉,鹿皮四分。诸侯之使,垂櫜而入,稛载而归。故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国既许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
看来齐桓公并不注重从经济上剥削仆从诸侯国,也就是说并没有多少实惠,甚至是回赠超过贡纳,对小国有利,而对齐国本身的富裕并无重要作用。这同后来晋楚争霸时期不同,后期霸主对仆从国的搜刮剥削极为苛重,成了晋楚富强的方便之门。孔子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论语·宪问》),指出五霸之间也是大有不同之处的。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春秋时代的霸业是西周封建制的继续。西周时期的封建等级制是很完整的,当时王权强大,诸侯从王那里得到土地和人民,因而必需服从王命。诸侯虽然是世袭的,但是必须取得王朝的承认,而且还要遵守王朝规定的典章制度,不然王朝是要进行干涉的。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的情况。因为西周诸侯土地小、人口少,力量较软弱,一切只能听命于周王。所以铜器铭文中有关王伐南淮夷、东夷的记载,常见王命诸侯从征,可见西周时期的封建等级秩序是巩固的。《诗·小雅·北山》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反映了这个统一王朝的实际情况。
到西周末年,王室衰微,诸侯中的边区大国逐渐兴起来了。这些国家的周围多是一些小国或落后民族,他们不是被这些大国武力所吞并,就是由于“贵货而易土”(《国语·晋语七》)被大国所收买。于是小国灭亡“而秦晋齐楚代兴”(《国语·郑语》),出现了春秋时代大国争夺霸业的局面。霸业是春秋时代特殊的历史,虽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可还是在讲“尊王攘夷”、“存亡继绝”,要维持西周以来的封建等级制旧秩序。这对古代中国从分裂割据发展到集权统一,对各地区的文化交流推进以达到共同的基础有重要作用。
一 齐桓创霸
《孟子·告子下》称:“五霸,桓公为盛。”春秋霸业创始于齐桓公(前685年—前643年在位),孔子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对齐桓霸业是充分肯定的。因为当时北方戎狄势力非常强大,灭邢、灭卫,横行于黄河以北;南方楚国兴起,灭申、天息、灭邓,服蔡,侵郑,其锋芒也直指中原。在这种“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的情况下,已经衰弱了的东周王室是无力加以抵御的。正是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奋起创霸,承担了保卫华夏传统文化的重任。
齐国是从大汉口文化发展下来的。《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晏子对齐景公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殷周之际,蒲姑氏迁往东北,从大汉口文化与东北古文化的关系可以印证。这种文化是中国古文化中先进的一支,其农业种植五谷,有稻子,与河姆渡文化的影响有关,属父系社会,席地而坐。中国古代的礼节是围绕这一习俗形成的,陶器多高圈足如豆、簋,也是适应席地而坐的需要。
周公东征平定东方,始分封齐太公于此建国,太公统率姜性民族从西方迁来,《礼记·檀弓上》称:“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古人很重视遗体,安排极为慎重周到,考虑到在东方新立国有风险,所以要把遗体安葬在西方老家。周是一个新兴小国,灭商时兵力约五万人,首先要保卫王室,丰镐、成周、殷是重点驻地。诸侯国中,齐国可能是兵力最强大的,《左传·信公四年》载管仲对楚使说:“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可见西周初年齐国负责镇抚的地区很广大。履是足迹所至,意为征抚的范围。齐国既是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旧邦,又是西周以来的政治军事大国,基础是比较好的。
齐桓公任用管仲图谋富强,管仲提出:“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国语·齐语》)国和鄙相对而言,国指都城及郊区,鄙指其外的广大国土即野。周人分封建国,首先要筑城,齐旧都在今山东临淄,现已发现城址。周族居于国中,称国人;鄙为东方原住民族所居,称野人。《周礼》屡言“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就是指的这一基本区划。《周礼》成书于战国中期,顾颉刚说为齐威、宣时稷下贤人编撰,近是。但是一个社会的变迁不会是迅速整齐的,旧制度总会有些长期遗留的部分,西周春秋没有变完的东西,在《周礼》中就有反映,国野的区划即是一例。“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参国起案。”(《国语·齐语》)乡是周人所居。工商是官府的工商,经营贵族所需的物品,也为国人提供货物,他们也分种部分土地,但不服兵役。他们不一定全是周族,可以有被收容的异族,如殷民六族、怀姓九宗等均属国人。士乡十五又分为二部分,士即武士,为军队主力,每乡出武士二千人,五乡组成一军,十五乡共三军,计三万人。国氏、高氏是齐国同姓贵族,受命于周王的执政大臣,故与国君共同帅领三军。三万人在当时是一支强大的力量,可能比西周初王室的六师还多些,所以说“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国语·齐语》)
鄙是被征服的野人所居,他们是东方的原住民族,文化颇高。孔子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先进》)野人即鄙中所居的商族,文化先进,君子即国中所居的周人,是统治者但文化上落后。伍其鄙可能与职官五正近似,是统治民众的五种等级组织。《国语·齐语》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夫,各使治一属焉。”从邑到属是五级。五属属于国君,其中未谈到采邑,大约直属于国君,有利于加强君权,这也是齐国强大的基础。孔子称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骈为地名,可能在鄙中,被纳入五属归国君直辖。管仲此举是为谋利国,故伯氏虽受损失而不怨恨。但其后齐国仍有采邑,铜器齐子中姜镈铭文称,鲍叔的孙子受封邑二百九十九邑,万世子孙都不得改变。所以贵族卿大夫强横,可能改革也不很彻底。鄙中野人不服兵役,但要供给物资并服劳役。
《齐语》又称:“四民者勿使杂处。……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各使其分业世袭,不见异物而迁,以促进生产和加强军士战斗力,这说明当时社会变动还不剧烈。又“作内政而寄军令焉”,平时治民也按军制编组,轻罪以缴纳武器赎罪,使组织和军备都得以加强。同时齐国地处海滨,有鱼盐之利,工商较发达,《史记·齐世家》称:“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桓公既得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齐国物产丰富,山海资源又为官府控制,“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左传·昭公二十年》)所以政府财政富裕。齐国手工业尤其纺织业也很发达,“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史记·货殖传》)直到汉代,皇室还在齐地设三服官,供给皇室所需纺织品。齐国经济富裕也是它创立霸业的有利条件。
《齐语》记述农业方面的改革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陵阜陆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大约是整顿井田制,村社分田而耕,改劳役地租为实物地租,轻徭薄赋以稳定农民,发展生产。西周末年的“不藉千亩”是实物地租的开始,鲁国“初税亩”则在此后约百年间,可见春秋初年齐国的发展领先于鲁国,在当时处于先进地位,改革对促进农业生产是有利的。不过当时“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暱”,说明农民属于野人,可能也包括郊区务农的国人,职业的区分逐步在改变国野的分界。
齐桓公时国力虽然逐渐强大,但还不能取代周天子,军事实力尤其政治威望都很不够。所以齐桓创霸的最好办法是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借用周王室的传统领导地位,组织诸侯团结起来抵御外族侵犯。齐桓公领导了这一事业,既能照顾传统秩序减少阻力,又可利用诸侯的力量打击外族,并通过“存亡继绝”援助某些受害诸侯而提高齐国威信。鲁庄公三十二年(齐桓公二十四年,前662年)“狄伐邢”,次年,“齐人救邢”。次年,“狄入卫”,卫国逃亡遗民拥立戴公于曹邑。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帮助卫国抗拒狄人。鲁僖公元年(齐桓公二十七年,前659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左传·闵公二年》)齐桓公率领诸侯帮助被狄人破灭的邢、卫重新建国,这便是春秋时艳称的“存亡国、继绝世”的大功业,使得齐桓公威信提高,成为中原诸侯的霸主。
于是齐桓公进一步纠合中原诸侯,准备阻击楚人的北侵。鲁信公四年,齐桓公率宋、鲁、陈、卫、郑、许、曹等国联军伐蔡,接着又伐楚。楚国派使臣前来谈判,双方于召陵结盟而退兵,并没有实际交战,楚国表面上认错,恢复对周王室的贡纳(《左传》说是“包茅”,《齐语》称“贡丝于周”),实际上会后仍不断北进。其后齐桓公又与诸侯会见周惠王的太子,表示支持太子而干预周王室的继承问题。数年后惠王死去,太子在齐桓公支持下继位,是为周襄王。襄王感谢齐桓公,就派宰周公出席齐桓公与诸侯的葵丘之会,宣布王命说:“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这是周王室承认齐桓公为霸主的表示。葵丘之会是齐桓公霸业极盛的代表。《孟子·告子下》称:
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太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元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元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以上最后一句总括的话见于《左传》,说明孟子所言当是依据齐国当时流传的资料,有重要价值。春秋盟会比较详细的材料仅这五条盟约,反映了当时政治社会状况,一方面子要孝于父,同时父也要慈于子,不得随意宠爱后妻更换太子。一方面要选任贤才,改变世袭制,同时也不得随便诛杀大臣。还要求注意社会救助事业,经济上互通有无,同恤灾患等,可以看出春秋时新旧交替的过渡性。
春秋时的霸主实际上是在夺取周天子的权位,不过齐桓公却是比较克制的。《左传·信公七年》载:“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就是说主要依靠奉行传统礼制以争取诸侯政治上服从。《齐语》称:
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轻其币而重其礼。故天下诸侯罢马以为币,缕綦以为奉,鹿皮四分。诸侯之使,垂櫜而入,稛载而归。故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国既许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
看来齐桓公并不注重从经济上剥削仆从诸侯国,也就是说并没有多少实惠,甚至是回赠超过贡纳,对小国有利,而对齐国本身的富裕并无重要作用。这同后来晋楚争霸时期不同,后期霸主对仆从国的搜刮剥削极为苛重,成了晋楚富强的方便之门。孔子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论语·宪问》),指出五霸之间也是大有不同之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