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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舒《先秦史论稿》 十 春秋霸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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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春秋霸业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春秋时代的霸业是西周封建制的继续。西周时期的封建等级制是很完整的,当时王权强大,诸侯从王那里得到土地和人民,因而必需服从王命。诸侯虽然是世袭的,但是必须取得王朝的承认,而且还要遵守王朝规定的典章制度,不然王朝是要进行干涉的。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论语·季氏》)的情况。因为西周诸侯土地小、人口少,力量较软弱,一切只能听命于周王。所以铜器铭文中有关王伐南淮夷、东夷的记载,常见王命诸侯从征,可见西周时期的封建等级秩序是巩固的。《诗·小雅·北山》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就是反映了这个统一王朝的实际情况。
  到西周末年,王室衰微,诸侯中的边区大国逐渐兴起来了。这些国家的周围多是一些小国或落后民族,他们不是被这些大国武力所吞并,就是由于“贵货而易土”(《国语·晋语七》)被大国所收买。于是小国灭亡“而秦晋齐楚代兴”(《国语·郑语》),出现了春秋时代大国争夺霸业的局面。霸业是春秋时代特殊的历史,虽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可还是在讲“尊王攘夷”、“存亡继绝”,要维持西周以来的封建等级制旧秩序。这对古代中国从分裂割据发展到集权统一,对各地区的文化交流推进以达到共同的基础有重要作用。
  一 齐桓创霸
  《孟子·告子下》称:“五霸,桓公为盛。”春秋霸业创始于齐桓公(前685年—前643年在位),孔子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论语·宪问》)对齐桓霸业是充分肯定的。因为当时北方戎狄势力非常强大,灭邢、灭卫,横行于黄河以北;南方楚国兴起,灭申、天息、灭邓,服蔡,侵郑,其锋芒也直指中原。在这种“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的情况下,已经衰弱了的东周王室是无力加以抵御的。正是齐桓公在管仲辅佐下奋起创霸,承担了保卫华夏传统文化的重任。
  齐国是从大汉口文化发展下来的。《左传·昭公二十年》载晏子对齐景公说:“昔爽鸠氏始居此地,季荝因之,有逢伯陵因之,蒲姑氏因之,而后大公因之。”殷周之际,蒲姑氏迁往东北,从大汉口文化与东北古文化的关系可以印证。这种文化是中国古文化中先进的一支,其农业种植五谷,有稻子,与河姆渡文化的影响有关,属父系社会,席地而坐。中国古代的礼节是围绕这一习俗形成的,陶器多高圈足如豆、簋,也是适应席地而坐的需要。
  周公东征平定东方,始分封齐太公于此建国,太公统率姜性民族从西方迁来,《礼记·檀弓上》称:“太公封于营丘,比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古人很重视遗体,安排极为慎重周到,考虑到在东方新立国有风险,所以要把遗体安葬在西方老家。周是一个新兴小国,灭商时兵力约五万人,首先要保卫王室,丰镐、成周、殷是重点驻地。诸侯国中,齐国可能是兵力最强大的,《左传·信公四年》载管仲对楚使说:“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实征之,以夹辅周室。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可见西周初年齐国负责镇抚的地区很广大。履是足迹所至,意为征抚的范围。齐国既是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旧邦,又是西周以来的政治军事大国,基础是比较好的。
  齐桓公任用管仲图谋富强,管仲提出:“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伍其鄙,定民之居,成民之事。”(《国语·齐语》)国和鄙相对而言,国指都城及郊区,鄙指其外的广大国土即野。周人分封建国,首先要筑城,齐旧都在今山东临淄,现已发现城址。周族居于国中,称国人;鄙为东方原住民族所居,称野人。《周礼》屡言“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就是指的这一基本区划。《周礼》成书于战国中期,顾颉刚说为齐威、宣时稷下贤人编撰,近是。但是一个社会的变迁不会是迅速整齐的,旧制度总会有些长期遗留的部分,西周春秋没有变完的东西,在《周礼》中就有反映,国野的区划即是一例。“管子于是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公帅五乡焉,国子帅五乡焉,高子帅五乡焉,参国起案。”(《国语·齐语》)乡是周人所居。工商是官府的工商,经营贵族所需的物品,也为国人提供货物,他们也分种部分土地,但不服兵役。他们不一定全是周族,可以有被收容的异族,如殷民六族、怀姓九宗等均属国人。士乡十五又分为二部分,士即武士,为军队主力,每乡出武士二千人,五乡组成一军,十五乡共三军,计三万人。国氏、高氏是齐国同姓贵族,受命于周王的执政大臣,故与国君共同帅领三军。三万人在当时是一支强大的力量,可能比西周初王室的六师还多些,所以说“君有此士也三万人以方行于天下,以诛无道,以屏周室,天下大国之君莫之能御。”(《国语·齐语》)
  鄙是被征服的野人所居,他们是东方的原住民族,文化颇高。孔子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论语·先进》)野人即鄙中所居的商族,文化先进,君子即国中所居的周人,是统治者但文化上落后。伍其鄙可能与职官五正近似,是统治民众的五种等级组织。《国语·齐语》称:“制鄙三十家为邑,邑有司。十邑为卒,卒有卒帅。十卒为乡,乡、有乡帅。三乡为县,县有县帅。十县为属,属有大夫。五属故立五夫,各使治一属焉。”从邑到属是五级。五属属于国君,其中未谈到采邑,大约直属于国君,有利于加强君权,这也是齐国强大的基础。孔子称管仲“夺伯氏骈邑三百,饭疏食,没齿无怨言。”(《论语·宪问》)骈为地名,可能在鄙中,被纳入五属归国君直辖。管仲此举是为谋利国,故伯氏虽受损失而不怨恨。但其后齐国仍有采邑,铜器齐子中姜镈铭文称,鲍叔的孙子受封邑二百九十九邑,万世子孙都不得改变。所以贵族卿大夫强横,可能改革也不很彻底。鄙中野人不服兵役,但要供给物资并服劳役。
  《齐语》又称:“四民者勿使杂处。……处士也使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各使其分业世袭,不见异物而迁,以促进生产和加强军士战斗力,这说明当时社会变动还不剧烈。又“作内政而寄军令焉”,平时治民也按军制编组,轻罪以缴纳武器赎罪,使组织和军备都得以加强。同时齐国地处海滨,有鱼盐之利,工商较发达,《史记·齐世家》称:“太公至国,修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齐为大国。……桓公既得管仲,……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齐人皆悦。”齐国物产丰富,山海资源又为官府控制,“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左传·昭公二十年》)所以政府财政富裕。齐国手工业尤其纺织业也很发达,“故太公望封于营丘,地泻卤,人民寡。于是太公劝其女功,极技巧,通鱼盐,则人物归之,繦至而辐凑。故齐冠带衣履天下,海岱之间敛袂而往朝焉。其后齐中衰,管子修之,设轻重九府,则桓公以霸。”(《史记·货殖传》)直到汉代,皇室还在齐地设三服官,供给皇室所需纺织品。齐国经济富裕也是它创立霸业的有利条件。
  《齐语》记述农业方面的改革称:“相地而衰征则民不移,政不旅旧则民不偷,山泽各致其时则民不苟,陵阜陆墐井田畴均则民不憾,无夺民时则百姓富,牺牲不略则牛羊遂。”大约是整顿井田制,村社分田而耕,改劳役地租为实物地租,轻徭薄赋以稳定农民,发展生产。西周末年的“不藉千亩”是实物地租的开始,鲁国“初税亩”则在此后约百年间,可见春秋初年齐国的发展领先于鲁国,在当时处于先进地位,改革对促进农业生产是有利的。不过当时“农之子恒为农,野处而不暱”,说明农民属于野人,可能也包括郊区务农的国人,职业的区分逐步在改变国野的分界。
  齐桓公时国力虽然逐渐强大,但还不能取代周天子,军事实力尤其政治威望都很不够。所以齐桓创霸的最好办法是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借用周王室的传统领导地位,组织诸侯团结起来抵御外族侵犯。齐桓公领导了这一事业,既能照顾传统秩序减少阻力,又可利用诸侯的力量打击外族,并通过“存亡继绝”援助某些受害诸侯而提高齐国威信。鲁庄公三十二年(齐桓公二十四年,前662年)“狄伐邢”,次年,“齐人救邢”。次年,“狄入卫”,卫国逃亡遗民拥立戴公于曹邑。齐桓公“使公子无亏帅车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帮助卫国抗拒狄人。鲁僖公元年(齐桓公二十七年,前659年)“齐桓公迁邢于夷仪。二年,封卫于楚丘。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左传·闵公二年》)齐桓公率领诸侯帮助被狄人破灭的邢、卫重新建国,这便是春秋时艳称的“存亡国、继绝世”的大功业,使得齐桓公威信提高,成为中原诸侯的霸主。
  于是齐桓公进一步纠合中原诸侯,准备阻击楚人的北侵。鲁信公四年,齐桓公率宋、鲁、陈、卫、郑、许、曹等国联军伐蔡,接着又伐楚。楚国派使臣前来谈判,双方于召陵结盟而退兵,并没有实际交战,楚国表面上认错,恢复对周王室的贡纳(《左传》说是“包茅”,《齐语》称“贡丝于周”),实际上会后仍不断北进。其后齐桓公又与诸侯会见周惠王的太子,表示支持太子而干预周王室的继承问题。数年后惠王死去,太子在齐桓公支持下继位,是为周襄王。襄王感谢齐桓公,就派宰周公出席齐桓公与诸侯的葵丘之会,宣布王命说:“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赐伯舅胙”,这是周王室承认齐桓公为霸主的表示。葵丘之会是齐桓公霸业极盛的代表。《孟子·告子下》称:
  葵丘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太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元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元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后,言归于好。
  以上最后一句总括的话见于《左传》,说明孟子所言当是依据齐国当时流传的资料,有重要价值。春秋盟会比较详细的材料仅这五条盟约,反映了当时政治社会状况,一方面子要孝于父,同时父也要慈于子,不得随意宠爱后妻更换太子。一方面要选任贤才,改变世袭制,同时也不得随便诛杀大臣。还要求注意社会救助事业,经济上互通有无,同恤灾患等,可以看出春秋时新旧交替的过渡性。
  春秋时的霸主实际上是在夺取周天子的权位,不过齐桓公却是比较克制的。《左传·信公七年》载:“管仲言于齐侯曰:臣闻之,招携以礼,怀远以德,德礼不易,无人不怀。齐侯修礼于诸侯,诸侯官受方物。”就是说主要依靠奉行传统礼制以争取诸侯政治上服从。《齐语》称:
  桓公知诸侯之归己也,故使轻其币而重其礼。故天下诸侯罢马以为币,缕綦以为奉,鹿皮四分。诸侯之使,垂櫜而入,稛载而归。故拘之以利,结之以信,示之以武。故天下小国既许桓公,莫之敢背,就其利而信其仁,畏其武。
  看来齐桓公并不注重从经济上剥削仆从诸侯国,也就是说并没有多少实惠,甚至是回赠超过贡纳,对小国有利,而对齐国本身的富裕并无重要作用。这同后来晋楚争霸时期不同,后期霸主对仆从国的搜刮剥削极为苛重,成了晋楚富强的方便之门。孔子说:“晋文公谲而不正,齐桓公正而不谲”(《论语·宪问》),指出五霸之间也是大有不同之处的。


IP属地:福建1楼2018-12-31 17:19回复
      二 宋襄图霸
      西周灭亡后,平王继位东迁洛邑,是为东周。但这并不是说东周继承了西周,或者说是从西周迁移过来的。因为西周已完全覆灭了,东周只是在成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新国家。开初,西周故地还有虢公翰拥立携王。平王与携王二王并立,到携王二十一年晋文侯杀掉携王,才算结束这一尴尬局面。在晋、郑诸国的大力支持下,平王的东周终于稳定下来,《国语·周语中》称:“郑武、庄有大勋力于平、桓,我周之东迁,晋、郑是依。”可见东周并不是正常继承西周而是紧紧依靠着东方诸侯尤其是晋、郑的扶持。
      但是晋、郑等国支持周王也有自己的打算,都想假借王命谋求私利。晋文侯攻杀携王,得到平王奖赏,见于《尚书·文侯之命》。不过晋文侯死后,其子昭侯继位,封文侯弟桓叔于曲沃,这就造成了曲沃同晋侯的长期斗争。经过六十七年,桓叔的孙子武公最后攻灭晋侯子孙,厚赂周厘王,被命为晋侯即晋武公,内部争夺才算告一段落。所以春秋之初晋国无暇外务,于是郑国乘机大肆活动,可以说是大国争霸的先兆。然而郑国也是西周末年新建的国家,郑桓公在周幽王时为司徒,他看到西周衰亡的迹象,于是向东方发展,寄孥贿子虢、郐之间,其后灭郐建立郑国。西周灭亡时,桓公与幽王同被杀死。其子武公辅佐平王建立东周,担任王室卿士,掌握大权。武公的儿子庄公继位,平定了其弟共叔段的叛乱,内部统一,加强了君权。对外则假借王命,征伐诸侯,如“郑人以王师、虢师伐卫南鄙”(《左传·隐公元年》),“郑人以王师……伐宋,入其郛”(《左传·隐公六年》),甚至以王命纠合诸侯出兵讨伐,如:“宋公不王,郑伯为王左卿土,以王命讨之,伐宋。……秋,郑人以王命来告伐宋。冬,公会齐侯于防,谋伐宋也。……六月戊申,公会齐侯、郑伯于老桃。壬戌,公败宋师于菅。庚午,郑师入郜,……庚辰,郑师入防。”(《左传·隐公九年、十年》)正是所谓“挟天子以令诸侯”,开创了春秋时期霸主活动的先例。
      然而郑庄公喧宾夺主把周王作为傀儡,自然引起王室的反感,矛盾逐渐加剧,终致双方摊牌。“(周桓)王夺郑伯政,郑伯不朝。秋,王以诸侯伐郑,郑伯御之。……战于繻葛,蔡、陈、卫皆奔,王卒乱,郑师合以攻之,王卒大败,祝聃射王中肩。”(《左传·桓公五年》)这一战一方面使周天子威信扫地,桓王亲率诸侯联军伐郑,竟然兵败王伤,周室从此一蹶不振。另方面郑庄公也失掉了借用王命的政治资本,加以庄公死后诸子争立,内乱频繁,基础薄弱的郑国遂降为二流国家,但在春秋时代始终甚为活跃。
      其后·齐桓公以尊王攘夷为旗号,正式开创了霸业。齐桓死后,也是诸公子争位,太子昭奔宋,宋襄公纠合诸侯兵送太子昭返国继位,是为齐孝公。宋襄公既定齐国,也想接替齐桓公的霸业,从而展开了外交和军事活动,打算争取诸侯的拥戴。宋是殷商王室后裔,周公东征平定武庚叛乱时,微子启降周被封于宋,代替武庚统领殷商遗民。宋国“于周为客”,受到一定的礼遇;它周围是鲁、卫、蔡、陈等周室亲信诸侯,大约也带有防范意味。宋国在当时并不算小,作为王朝之后,基础还是好的,尤其在文化方面,“诸侯宋、鲁于是观礼”(《左传·襄公十年》),是领先的典范国家。春秋之初,周王室衰微,宋国也曾活跃。“宋殇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左传·桓公二年》)可能也是不甘寂寞。但结果引起内乱,事与愿违,数十年后宋襄公又寻旧梦了。
      宋虽是大国之后,但地处中原,在周人包围之中,并无发展余地,到春秋时,比起齐、晋、秦、楚等国就显得弱小了。所以宋襄公图霸,便想求得楚国的支持。鲁僖公二十一年(宋襄公十二年、前639年),“宋人为鹿上之盟,以求诸侯于楚。楚人许之。公子目夷曰:小国争盟,祸也。宋其亡乎,幸而后败。……秋,诸侯会宋公于盂,……于是楚执宋公以伐宋。(《左传·僖公二十一年》)宋襄公想当霸主却成为囚俘,《公羊传·僖公二十一年》详载此事称:
      宋公与楚子期以乘车之会。公子目夷谏曰:“楚,夷国也,强而无义,请君以兵车之会往。”宋公曰:“不可,吾与之约以乘车之会,自我为之,自我堕之,曰不可。”终以乘车之会住。楚人果伏兵车,执宋公以伐宋。宋公谓公子目夷曰:“子归守国矣,国,子之国也。”……于是归,设守械而守国。楚人谓宋人曰:“子不与我国,我将杀子君矣。”宋人应之曰:“吾赖社稷之神灵,吾国已有君矣。”楚人知虽杀宋公,犹不得宋国,于是释宋公。宋公释乎执,走之卫。公子目夷复曰:“国为君守之,君曷为不入?”然后逆襄公归。
      这一次外交上的失败,引起了下一场军事上的争夺。
      鲁僖公二十二年,“三月,郑伯如楚。夏,宋公伐郑,子鱼曰:所谓祸在此矣。”郑文公到楚国朝见,是表示服属于楚。宋襄公伐郑,则是与楚争夺霸权,惩罚朝楚的郑国,当然引起楚国的反击。这就爆发了古代史上有名的泓之战。
      楚人伐宋以救郑。宋公将战,大司马固谏曰:“天之弃商久矣,君将兴之,弗可赦也已。”弗听。冬十一月已巳朔,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公伤股,门官歼焉。国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子鱼曰:“君未知战。勍敌之人隘而不列,天赞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犹有惧焉。且分之勍者,皆吾敌也。虽及胡耇,获则取之,何有于二毛?……伤未及死,如何勿重?若爱重伤,则如勿伤;爱其二毛,则如服焉。”(《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宋襄公在泓之战强调道德,结果军破身伤,《左传》批评他不懂战争,《公羊传》却大加表扬说:“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有君而无臣,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公羊传·僖公二十二年》这反映了两种时代观念的不同。《礼记·檀弓下》称:“古之侵伐者,不斩祀,不杀厉,不获二毛。”《淮南子·汜论训》称:“古之伐国,不杀黄口,不获二毛。于古为义,于今为笑。”大约这些是古代原始村社之间战争的公共规则,宋国保留古代礼制较多,江淮流域也是古代发展缓慢的地区。《淮南子·人间训》称:“昔徐偃王好行仁义,陆地之朝者三十二国。王孙厉谓楚庄王曰:王不伐徐,必反朝徐。……楚王曰:善。乃举兵而伐徐,遂灭之。知仁义而不知世变者也。”《后汉书·东夷传》称:“徐幅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楚文王大举兵而灭之,偃王仁而无权,不忍斗其人,故致于败。”说明古代战争公法在这些地区尚有保留。但春秋时代国际形势已经剧烈变化,战争性质根本不同了,宋襄公还在坚持古代习俗,当然是自取败亡。在春秋时代宋只是一个二流国家,又不懂得随时代变化,争夺霸权遂以失败告终。不过宋国文化传统悠久,地理位置重要,在春秋时代始终很活跃,进入战国也还有其地位。《孟子·梁惠王上》称:“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即指战国七雄和宋及中山,当时宋与中山也是称王的。


    IP属地:福建8楼2019-01-0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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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07 04: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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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秦霸西戎
        秦的历史主要见于《史记·秦本纪》,对秦人先世叙述杂乱,需要作一些分析。秦与赵俱出于东方,嬴姓,嬴象龙形。秦人以养马著称,善驭车。东方的夫余族以六畜名官,有马加、牛加等,即以畜牧、驾驭知名。商代从事畜牧的民族亦在东边,《禹贡》称:“莱夷作牧”,莱即在山东半岛北部海边。兴起于东方的商族亦善御,乘两轮大车作战。东方流行以鸟类为祖先的传说,以鸟为图腾,秦人亦保存这种传说,《史记·秦本纪》称:
        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孙曰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
        这同商人祖先简狄吞玄鸟卵生契的传说一致。大业之子大费佐禹治水有功,舜赐姓嬴氏。其子大廉称鸟俗氏。其后裔有费昌当夏桀时,去夏归商,为汤御。大廉玄孙曰孟戏、中衍,鸟身人言,亦为帝太戊御。其后裔又有造父,“以善御幸于周穆王”,穆王以赵城封造父,为赵国祖先。
        其另一系后裔有大骆,大骆生非子,由于造父地位显赫,他们也称赵氏。《秦本纪》说:
        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马大蕃息。孝王欲以为大骆适嗣,申侯之女为大骆妻,生子成为适。申侯乃言孝王曰:“昔我先郦山之女,为戎胥轩妻,生中谲,以亲故归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今我复与大骆妻,生适子成。申骆重婚,西戎皆服,所以为王,王其图之”。于是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亦不废申侯之女子为骆适者,以和西戎。”
        非子是秦人最早受封为附庸的。这以后秦人世系事迹比较可考,此前恐怕多出于传说。犬丘有二,一在今咸阳西,《汉书·地理志》所谓扶风槐里县,周懿王曾都此。一在今天水西南,《史记集解》徐广所谓天水陇西县秦亭,又称西垂犬丘。大约这两地秦人都曾住过,民族迁徙,地名也随之而迁。非子因善于养马而被周孝王看中,让他为王室养马于汧渭之间,即今宝鸡一带汧水入渭处,大约也是秦人原来分布之处。马为古代车战所必需,历来很受统治者重视,非子的受宠也并不偶然。
        秦人为周王室服役,金文中也有材料。师酉簋铭文称:“册命师酉司乃祖啻官邑人虎臣、西门夷、●夷、秦夷、京夷……”。询簋铭文称:“今余命女啻官司邑人先虎臣后庸、西门夷、秦夷、京夷、●夷”。询即师酉的儿子。秦称为夷,说明是东的,周称殷人即称夷。秦可能是仆姑之一部,周灭殷后把他们迁到西方为王室服役的。大约就居于犬丘,以养马为主要职役,秦字从禾,可能也有点粗耕农业。周孝王以秦邑封非子为附庸,号称秦嬴,这是秦人发展的始基。同时孝王还封大骆娶申侯女所生的儿子成为大骆嫡嗣,保西垂即西部边区,可能即天水那边的犬丘,当为秦人中的另一支。
        《史记·秦本纪》载:“秦嬴生秦侯,秦侯立十年,卒。生公伯,公伯立三年,卒,生秦仲。秦仲立三年,周厉王无道,诸侯或叛之。西戎反王室,灭犬丘大骆之族。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为大夫,诛西戎。……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长曰庄公。周宣王乃召庄公昆弟五人,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复予秦仲后及其先大骆地犬丘并有之,为西垂大夫。”这样两支结合起来,秦人力量更有发展。《秦本纪》又称:“庄公立四十四年,卒,太子襄公代立。……(襄公七年)西戎犬戎与申侯伐周,杀幽王郦山下。而秦襄公将兵救周,战甚力,有功。周避犬戎难,东徙洛邑,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襄公于是始国,与诸侯通使聘享之礼。”大约西周灭亡时,秦襄公是支持王室的,既然西周被灭,秦人也就说不上有什么功了。而且周平王是由东方诸侯拥立,从申去洛邑的,秦襄公也无由护送。说是平王赐襄公岐丰之地,也靠不住,终襄公之世并未发展到岐山以东。当时西周故地还有携王的政权,二十多年后晋文侯攻灭携王,大约占据了部分西周故地,由于国力有限也未能占据多少。秦襄公在西周故土也有发展并以拥戴王室为号召,逐步向东面开拓,到了岐山。可能在混乱之际国力增强了,又拥护周王,得以正式建立诸侯国,在秦国发展史上有重大意义。至于与周室关系如何亲密有功,恐怕是后世子孙溢美之词,未必可靠。
        襄公十二年去世,文公继立。《秦本纪》称:
        文公元年,居西垂宫。三年,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四年,至汧渭之会,曰:“昔周邑我先秦嬴于此,后卒获为诸侯。”乃卜居之,占曰吉,即营邑之。十年,初为鄜畤,用三牢。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民多化者。十六年,文公以兵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以东献之周。……二十年,法初有三族之罪。
        文公初立在西垂宫,当即今天水南的西垂犬丘。四年营邑于汧渭之会,这才扩张到今咸阳西。所谓畤是独立的土丘或大石,用以祭天。秦有许多畤,秦襄公作西畤,祠白帝。秦文公作鄜畤,用三牲郊祭白帝。泰德公用三百牢于鄜畤。秦宣公作密畤于渭南,祭青帝。还有雍旁的吴阳武畤,雍东的好畤,“皆废无祠”,即先代废弃的畤。《史记·封禅书》称:“自古以雍州积高,神明之隩,故立畤郊上帝,诸神祠皆聚云。“可能是这一带羌民多,是受羌民崇拜白石的习俗影响,是原始宗教迷信的表现。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记事”,当即司马迁所见到的《秦记》,虽然简陋,却是秦国历史的原始记录,《史记》讲秦事的重要依据。秦文公向东发展,收周余民,逐步取得西周故地。所谓岐以东献之周恐非事实,当时周王室根本无力占有这一带。西周之灭,王畿破坏很大,经济文化退步严重。周宣王不藉千亩,料民太原,已开始推行彻法,征收实物地租;而泰国直到简公七年(前408)才“初租禾”,即推行实物地租,历史停顿了四百年,可见这场战乱对社会生产阻碍之严重。“三族之罪”是灭族的酷刑,这在中国法律史上也是很重要的事。三族指父、母、妻三族,是父系母系区分不严的时代的规定,后来诛九族算上下多少代则是只算父系以后推衍的。这种连坐法在东方恐怕没有,这在村社制下是行不通的。
        《秦本纪》称,文公在位五十年,其太子先卒,赐谥为竫公,以竫公长子继位,称宁公。一九七八年宝鸡出土秦公钟、秦公镈,铭文称:
        秦公曰:“我先祖受天命商宅受国,烈烈昭文公、静公、宪公不坠于上,昭合皇天,以●事蛮方。”公及王姬曰:“余小子夙夕虔敬朕祀,以受多福。”
        铭文所称昭文公即《秦本纪》的文公,静公当即竫公,宪公当即宁公,可能是《史记》转抄文字因形近致误。《秦本纪》称宁公少子德公“初居雍城大郑宫”,雍在今凤翔,邻近宝鸡,此器可能为德公时作。铭文称此秦公夫人为王姬,当是与周王室通婚了。“●事蛮方”说明秦当时统治着许多文化低的后进民族。另有宋代出土的▲和钟(秦公钟)和天水出土的秦公簋,铭文大同,都说到秦之祖先“十又二公”。十二公如何计算?有多种说法。如从非子算起,到德公十二位,器应作于宣公时。一说应从襄公立为诸侯起,到桓公十二位,作器者应为景公。此铭文称“●事蛮夏”,可见统治对象包括夏人应指周余民,其时代当在前述钟、镈之后了。
        到德公少子穆公继其两兄宣公、成公之后即位时(前659年),秦国有一次重大的扩展。穆公娶晋献公女为夫人,吸取中原文化,任用东方贤才。百里奚原为虞国大夫,晋灭虞虏百里奚,把他作为媵臣给了秦国,秦穆公重用百里奚和他推荐的蹇叔等人。晋献公死后,诸子争立内乱,秦穆公插手晋国,先后扶立惠、怀、文三公。穆公十五年与晋战于韩,虏晋惠公,盟而归之,得晋河西地,秦境东至河,其后又灭掉梁国、芮国。但晋文公在秦穆公支持下返国即位,晋国强盛起来,堵住了秦国向东方发展的道路。此后秦穆公对晋国三次战争,两败一胜,《尚书·秦誓》就记录了秦穆公伐晋誓师之词,始终未能打开东进之门。于是穆公回过头来向西部后进民族地区发展,《秦本纪》称:“穆公三十七年,秦用由余谋伐戎王,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天子使召公过贺穆公以金鼓。”实际上就是承认秦为西方的霸主。秦国的兴起是由于吸收中原先进经济文化并大量征服同化戎狄,后来秦孝公在求贤诏中说:“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候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史记·秦本纪》)就是对这段历史的概括追述,是最重要的材料。秦穆公也曾被称为春秋五霸之一,不过在中原争霸中并未成为主角。《左传·文公六年》记,秦穆公去世,“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君子曰:‘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这是说终春秋之世以至战国前期,秦国不能在中原大国中起主导作用,要到商鞅变法以后,局面才有所改变。


      IP属地:福建10楼2019-01-03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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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了晋顷公十三年,《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
          晋赵鞅、荀寅帅师城汝滨,遂赋晋国一鼓铁,以铸刑鼎,著范宣子所为刑书焉。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贵族时代不必有法令,尤其没有形诸文字的成文法。贵族没落,才出现人民与贵族共同遵守的国家法令。孔子生长在东方,贵族政治传统保留甚多,三桓执政,以序守之,不用什么法典,所以他看不惯晋国铸刑鼎,指责为亡国之乱制。范宣子是范武子的孙子士匄,其刑书当是范武子传下来的法,源起则为赵盾执政时所制订的“常法”,即“夷之蒐”后“改蒐于董”时创制。
          在此之前二十多年,郑国子产就已经“铸刑书”(《左传·昭公六年》)。郑国地处晋、楚之间,兵祸最惨重。子产执政时改革田制、推行法治以挽救危机。当时晋国大臣叔向曾致书反对说:“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也很看不惯。他还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这恐怕靠不住。成文法的出现,当在贵族政治没落之后,不会早到夏商之初。当时子产回答他说:“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也就是说成文法是当时需要的。
          贵族政治时代以人治为主,法是次要的辅助。《左传·文公六年》评论秦穆公以三良殉葬说:“《诗》云:‘人之云亡,邦国殄瘁。’无善人之谓。若之何夺之?古之王者知命之不长,是以并建圣哲,树之风声,分之采物,著之话言,为之律度,陈之艺极,引之表仪,予之法制,告之训典,教之防利,委之常秩,道之礼则,使无失其土宜,众隶赖之,而后即命。圣王同之。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这是说明贤人最为重要,他可以使人效法,可以留下教训,可以陈列最好的典制度数,告诫民众,大家都仰赖而听命于他,这便是古代圣王的传统。可见贵族政治也还是有它的一套办法。但随着君主集权制的发展,贵族政治必然没落,法治逐步伐替人治,郑铸刑书、晋铸刑鼎就代表了这种趋势。战国初年魏国继承晋制,李悝集诸国刑典作《法经》,商鞅受之以相秦,成为战国时代变法改制的主要内容,也是政治体制的重大变革。
          《史记·商君传》说商鞅“筑冀阙”,冀即晋国大宗原来建都时翼,阙是阙门,两观之上有台阁,又叫观台、象魏,很是壮观。国家发布政令即在此公布,人民聚集观望。《周礼·大宰》称:“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挟日而敛之。”《左传·哀公三年》记,鲁国都发生火灾,“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命藏象魏,曰:‘旧章不可忘也。’”筑冀阙大约就是把晋魏旧制搬到了秦国。《夏小正》是晋国的教令,晋为夏虚,小令即不是大政方针。《月令》载每月应作之事,也当是逐月公布的小令,可能同商鞅筑冀阙有关。《夏小正》时代较早些,大致属春秋时,《月令》则是战国时的。秦在孝公以前内乱不断,商鞅变法后君主集权加强,为后来的大一统奠定了基础。
          晋国的法治促成国家的统一、君权的提高,但君主下面仍然是贵族大臣掌权,国君没有公族,深感孤立,卫队都不好组织。《左传·宣公二年》记,晋成公即位,“乃宦卿之适而为之田,以为公族;又宦其余子亦为余子;其庶子为公行。晋于是有公族、余子、公行。”《诗·魏风·汾沮洳》亦称公族、公路、公行,大约余子即是公路。这样晋国公族就由贵族大臣子弟组成,国君渐被架空。《国语·晋语八》称:
          栾怀子之出,执政使栾氏之臣勿从,从栾氏者大戮施。栾氏之臣辛俞行,吏执之,献诸公。公曰:“国有大令,何故犯之?”对曰:“臣顺之也,岂敢犯之。执政曰无从栾氏而从君,是明令必从君也。臣闻之曰:‘三世事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事君以死,事主以勤,君之明令也。自臣之祖以无大援于晋国,世隶于栾氏,于今三世矣,臣故不敢不君。今执政曰:‘不从君者为大戳。’臣敢志其死而叛其君,以烦司寇。”公说。
          这说明君臣和主仆关系不同,贵族大臣同他们的下属最初是主仆关系,隶属时间长了就转变为君臣关系。晋国的法治本来是要消灭君主等级制,但贵族大臣长期拥有土地臣民,逐渐形成新的君臣关系,发展私家势力,所以最终取代了晋国国君。
          晋国六军有十二卿,后来内部争权火并,如成公十三年杀掉三郤。《左传·襄公十三年》记晋悼公任命“荀偃将中军,士匄佐之;……使赵武将上军,韩起佐之;栾黡将下军,魏绛佐之。”其后数年栾氏败亡,荀偃亦称中行氏,士匄亦称范氏,与赵氏、韩氏、魏氏,加上荀氏另一支知氏,即为晋国后期掌握实权的六卿。其后鲁定公十三年范氏、中行氏同知氏、韩氏、魏氏、赵氏斗争,因知、韩、魏挟持晋君,“二子将伐公。齐高强曰:‘三折肱知为良医。唯伐君为不可,民弗与也,我以伐君在此矣。三家未睦,可尽克也。克之,君将谁与?若先伐君,是使睦也。’弗听,遂伐公。国人助公,二子败,从而伐之。丁未,荀寅、士吉射奔朝歌”(《左传·定公十三年》)。中行氏、范氏也败亡了,剩下知、韩、魏、赵四家。这件事说明春秋晚期晋君仍还有一定号召力。知氏之亡已在《春秋》之后,《左传》最后记:“悼之四年(鲁悼公四年,前464年),晋荀瑶率师围郑,……赵襄子由是惎知伯,遂丧之。知伯贪而愎,故韩、魏反而丧之。”所述知伯胁迫韩、魏围攻赵氏,反被韩、魏、赵合谋歼灭,已在鲁悼公十五年即前453年。三家瓜分知氏地盘,势力大致平衡,晋君已无足轻重,只余空名,三家分晋的局势就定下来了,历史便进入战国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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