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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中瑞盛世“非法集资”立案,借款人本金难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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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中瑞盛世“非法集资”立案,借款人本金难回!
截止12月21日,松原中瑞盛世爆雷已经过去5个多月了,借款人每天去松原政府、公安报案、告状,已经完全没有自己生活,受害人借款人每天都在受着煎熬,家人生病没钱就医,无法工作,而做为受害的客户经理,无法面对自己的亲人朋友,每日奔波于前郭公安局、松原公安局。而大家的努力终于也等来了立案的结果,然而当借款人看到立案书那一刻,都傻了眼,立案定性为非法集资,出借人合同上明明白白写的出借人,怎么就变成了非法集资?
什么是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中瑞盛世为什么是非法集资?合同上明确写着出借人这个的字眼外,更明确的写了是中瑞盛世将出借的款项借给不同的公司及个人。而非用于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
那么为什么公安却要将中瑞盛世的民间借贷定性为“非法集资”?
定性为“非法集资”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
从中瑞盛世爆雷开始,每次公安开会,向借款人公布的债权一次比一次减少。之前迟迟不立案,事情过了4个月才开始立案,这个期间会发生多少事情,大家都能猜得到,已经给了中瑞盛世蒲海勇及股东足够时间,转移资产,挪用借款人的优质资产,面对着债权在一天天减少,而最终用将中瑞盛世定性为“非法集资”,那么这些受害的借款人最后可能什么都拿不到。
作为金融受害人,是合同诈骗出借资金的受害人。不是“非法集资”,不是“非吸”的参与者。
做为松原政府,应该是百姓的父母官,法律的捍卫者,不应该是蒲海勇个人及公司集团股东的包庇者,做为公安政府应尽快核实中瑞盛世案件中的罪犯事实,向受害者公布资金去向。对于涉案股东,财产情况,尽快还受害百姓公道!


1楼2018-12-21 19:44回复
    速速来报道,快快顶起来。


    IP属地:浙江2楼2018-12-2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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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瑞现在完了,钱要不回来了


      IP属地:吉林来自手机贴吧3楼2018-12-29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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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之前不是说不是非法集资


        IP属地:吉林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19-03-01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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