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 晋州 市周家庄乡号称“最后的人民公社”,是目前我国唯一保留人民公社制度的乡镇。位于 河北 省 晋州 市中部,西距 石家庄 市50公里。周家庄乡1949年创办 互助 组,1952年建合作社,1958年建人民公社,1983年建农工商合作社。自1952年至今,合作社始终集体统一经营,体制一直未变,已有55年历史。
周家庄乡一直为集体经营,不设村委会,是全县唯一的乡生产队,“两层楼”的管理体制,本乡共设10个生产队、6个自然村,直属乡领导。
社员劳动实行六定:定工序、定人员、定数量、定质量、定时间、按定额,然后核计工分。
捍卫人民公社的“老坚决”--雷金河
1949年任周家庄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区基点助理,1951年兼任城关小区党委委员。1952年参与领导晋县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1953年组织办起周家庄村初级生产合作社,任村社党支部书记兼乡党总支副书记,1956年组织6个村成立联村高级社,并任联村高级社总支书,1962年任周家庄公社党委书记,带领全社农民努力奋斗、艰苦创业,改变了周家庄贫穷落后的面貌,使集体经济逐年壮大,社员生活不断提高,走上了共同富裕道路。1962年周家庄公社曾荣获国务院周恩来总理的嘉奖,成为全国著名的农业生产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