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这个事情很对头,这是我看的文章~~~~
发展心理学家柯尔伯格曾经提出了他的儿童道德发展的三水平理论(Stages of Moral Development),在他的理论中,4岁的儿童正处于“前习俗水平”。
处于前习俗水平的儿童,虽然已经有了初步的辨别是非的能力,但他们判断对错,并不是根据常规的道德准则或社会期望来进行的,而是根据“行为的直接后果”。处于该水平的儿童会经历其中一个典型阶段——“天真的利己主义阶段”,即完全依据自己的喜好,只以“是否能让我快乐”这个标准来评判行为的好坏。
也就是说,在他们心目中,并没有形成大人世界的道德规范、伦理纲常的概念,所以无论是“儿子打老子”还是“老子打儿子”,在他们看来并没有什么不同,也不会在内心进行“道德批判”这一道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