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5日,修订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实施。新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车体宽度不超过450mm,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0mm等。这些关键技术指标最大限度地确保了产品的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在保护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兼顾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和消费者需求,实现了对所有道路交通参与者安全负责的平衡与协调。同时,为尽可能减少发生火灾事故的隐患,与修订前的标准相比,新标准增加了关于电动自行车防火阻燃性能的要求,如规定车体材料应承受不同级别的灼热丝实验,并对部分非金属电气部件的燃烧类别作出了详细规定。修订后的标准充分体现了强制性国家标准“保基本,兜底线”的要求,所有技术指标均为强制执行,从而最大限度地确保电动自行车产品的机械安全、行驶安全、电气安全和防火安全等各方面的安全性能。
下一步,我部将与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一道,从生产、销售、使用和路面管理等方面加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贯彻实施力度,确保标准中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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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