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么是幸福方程式2 幸福方程式的分析3 幸福方程式的启示4 参考文献
什么是幸福方程式
幸福方程式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PaulA.Samuelson)从经济学的角度给出了:幸福=效用/欲望。这个公式说明,幸福程度与效用成正比,与欲望成反比。效用一定,欲望越小,人们感到越幸福,反之则不会感到幸福;在欲望一定的情况下,效用越大,人们感到越幸福,否则会感到痛苦。
在这个公式中,效用与欲望都是一种心理感觉。经济学家认为,效用是从消费物品与劳务中所得到的满足程度,是对欲望的满足。欲望是一种缺乏的感觉与求得满足的愿望,即不足之感与求足之愿。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动机与人格》一书中提到,欲望分为五个层次,从下至上:
第一个层次是人的基本生理需要
第二个层次是安全需要
第三个层次是归属和爱的需要
第四个层次是尊重的需要
第五个层次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在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中,考虑到人的欲望的无限性,就在假设人的欲望既定的前提下,认为幸福只取决于效用大小。而效用要消费物品或劳务才能得到,消费物品与劳务就要有收入,所以经济学的研究中就把幸福看成是效用或收入的一元函数,即把幸福最大化简化为效用最大化或者收入最大化。这样,研究人们的幸福感也就等同于只研究人们的效用水平问题。当然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简化,在实际生活中分析幸福的时候,不能简单的把效用和收入等同,认为收入越高,获得的效用越大,越幸福。
什么是幸福方程式
幸福方程式是美国经济学家保罗萨缪尔森(PaulA.Samuelson)从经济学的角度给出了:幸福=效用/欲望。这个公式说明,幸福程度与效用成正比,与欲望成反比。效用一定,欲望越小,人们感到越幸福,反之则不会感到幸福;在欲望一定的情况下,效用越大,人们感到越幸福,否则会感到痛苦。
在这个公式中,效用与欲望都是一种心理感觉。经济学家认为,效用是从消费物品与劳务中所得到的满足程度,是对欲望的满足。欲望是一种缺乏的感觉与求得满足的愿望,即不足之感与求足之愿。美国著名心理学家马斯洛在《动机与人格》一书中提到,欲望分为五个层次,从下至上:
第一个层次是人的基本生理需要
第二个层次是安全需要
第三个层次是归属和爱的需要
第四个层次是尊重的需要
第五个层次是自我实现的需要。
在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中,考虑到人的欲望的无限性,就在假设人的欲望既定的前提下,认为幸福只取决于效用大小。而效用要消费物品或劳务才能得到,消费物品与劳务就要有收入,所以经济学的研究中就把幸福看成是效用或收入的一元函数,即把幸福最大化简化为效用最大化或者收入最大化。这样,研究人们的幸福感也就等同于只研究人们的效用水平问题。当然这只是一种理论上的简化,在实际生活中分析幸福的时候,不能简单的把效用和收入等同,认为收入越高,获得的效用越大,越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