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看《义不容情》的新发现 - 冯睎干
深宵重播《义不容情》,跟同代朋友聊起,原来很多人印象模糊,都说首播时年纪尚小,看了也没感觉。我可能人细鬼大,第一次看已非常震动,更暗地里羡慕黄日华饰的丁有健——初恋女友漂亮,老婆则又漂亮又有钱!(写这句话时,我已有必死的觉悟。)温兆伦饰的丁有康,尽管在戏中是大**,难被观众同情,但事实上却比哥哥丁有健苦命得多。
丁有康财迷心窍,一心一意向上爬,机关算尽,无所不用其极,可以为娶有钱女而谋杀前度,但细心的观众大概留意到:康也有痛苦内疚的时候。丁有健呢?尽管没亲手推旧情人落火车,但还是不自觉地送她入地府。健与康最后都娶了有钱女,分别只是康处心积虑杀害前度,而健则阴差阳错令前度自杀。这也正是丁有健最令人羡慕妒忌恨的一点:康是早已豁出去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双手难免沾满血,而健从来没有做坏事的动机,但却在命运(即编剧)的驱使下,得尽了做坏事的好处,正因为一切都无心插柳,所以健是清白的,始终保存了主角的好人光环。你说丁有健是否比丁有康更可恶?
小时候看《义不容情》,只觉得蓝洁瑛演的梅芬芳很可怜,岳华演的检控官很仆街,郑君绵演的朱律师很好人。但现在仔细再看,才发现害死剧中蓝洁瑛的,顶你个肺,仲唔系大好人郑君绵?年迈的郑君绵撑着拐杖,手腾脚震,不收钱也愿意为蓝洁瑛辩护,没有观众会不被他的善心打动。然而在第一集,如果不是剧本有个天大的bug,就是编剧有心把郑君绵写成制造灾难的好人了。那集说蓝洁瑛被控谋杀,而骆应钧演的聋哑学校教师,因非礼女童被捕,为了转做证人,让律政司不起诉他,不惜诬告蓝。然后郑君绵便犯了两个致命的错,令我爆了两次粗。
第一错,是骆应钧认人的时候。骆是诬告,根本从未见过蓝洁瑛,认人只能碰运气,认错的机会很大,但郑君绵却屎忽痕走到认人室,还此地无银地坐在蓝洁瑛对面,跟她眉来眼去。结果骆应钧看穿了,马上指证蓝洁瑛。
第二错,是在庭上盘问的时候。郑君绵自作聪明,用一幅划来测试骆应钧的视力,想证明他在事发当日,根本看不清蓝洁瑛的面孔,却没发现旁听的骆妻用唇语跟丈夫沟通,结果骆顺利通过视力测验,反而大大加强了控方说服力。郑君绵疏忽大意也算了,最严重的问题是:他根本不该做什么视力测验,因为骆应钧既然从未目击事发经过,为什么不直接问他,当日蓝洁瑛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呢?骆应钧必然支吾以对,猜错机会很高,不就令控方兵败如山倒吗?
第三集的重审戏,郑君绵和第二个辩护律师的表现就更荒唐了。人海茫茫,也给你找到真凶阿叔,可见上天想放蓝洁瑛一条生路。但为什么法庭上只有郑君绵和太平绅士做人证呢?杀人凶器和死者被盗的荷包上,必有阿叔的指纹,这才是最有力的翻案物证!剧中郑君绵自称在法律界四十年,打过二百几宗官司,怎么好像连常识也欠奉呢?
所谓「讲古唔好驳古」,我不同意。「驳古」可训练思维,也可改善人品——看出故事中的瑕疵,是一种能力;看出瑕疵而能转换角度,欣赏别的好处,就是一种修养。即使《义不容情》有瑕疵,依然不失为神剧;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假设是编剧故意把郑君绵写成这样不济,那又如何?从前看韦家辉电视剧,由《义不容情》到《大时代》,总觉得他在反复强调一个道理:好人无意做的坏事,往往比坏人刻意做的更恐怖。但近日重看《义不容情》首三集,郑君绵的角色给了我新的启发:世上最大的灾难,不是好人做了坏事,而是蠢人想做好事。正义不单是德行,更是才能;有良善的动机是不够的,最重要是有行善的能力。这能力包括智力。丁有健正因为「迷惘里永远看不透」,到头来便失去他的所有。
深宵重播《义不容情》,跟同代朋友聊起,原来很多人印象模糊,都说首播时年纪尚小,看了也没感觉。我可能人细鬼大,第一次看已非常震动,更暗地里羡慕黄日华饰的丁有健——初恋女友漂亮,老婆则又漂亮又有钱!(写这句话时,我已有必死的觉悟。)温兆伦饰的丁有康,尽管在戏中是大**,难被观众同情,但事实上却比哥哥丁有健苦命得多。
丁有康财迷心窍,一心一意向上爬,机关算尽,无所不用其极,可以为娶有钱女而谋杀前度,但细心的观众大概留意到:康也有痛苦内疚的时候。丁有健呢?尽管没亲手推旧情人落火车,但还是不自觉地送她入地府。健与康最后都娶了有钱女,分别只是康处心积虑杀害前度,而健则阴差阳错令前度自杀。这也正是丁有健最令人羡慕妒忌恨的一点:康是早已豁出去的,一将功成万骨枯,双手难免沾满血,而健从来没有做坏事的动机,但却在命运(即编剧)的驱使下,得尽了做坏事的好处,正因为一切都无心插柳,所以健是清白的,始终保存了主角的好人光环。你说丁有健是否比丁有康更可恶?
小时候看《义不容情》,只觉得蓝洁瑛演的梅芬芳很可怜,岳华演的检控官很仆街,郑君绵演的朱律师很好人。但现在仔细再看,才发现害死剧中蓝洁瑛的,顶你个肺,仲唔系大好人郑君绵?年迈的郑君绵撑着拐杖,手腾脚震,不收钱也愿意为蓝洁瑛辩护,没有观众会不被他的善心打动。然而在第一集,如果不是剧本有个天大的bug,就是编剧有心把郑君绵写成制造灾难的好人了。那集说蓝洁瑛被控谋杀,而骆应钧演的聋哑学校教师,因非礼女童被捕,为了转做证人,让律政司不起诉他,不惜诬告蓝。然后郑君绵便犯了两个致命的错,令我爆了两次粗。
第一错,是骆应钧认人的时候。骆是诬告,根本从未见过蓝洁瑛,认人只能碰运气,认错的机会很大,但郑君绵却屎忽痕走到认人室,还此地无银地坐在蓝洁瑛对面,跟她眉来眼去。结果骆应钧看穿了,马上指证蓝洁瑛。
第二错,是在庭上盘问的时候。郑君绵自作聪明,用一幅划来测试骆应钧的视力,想证明他在事发当日,根本看不清蓝洁瑛的面孔,却没发现旁听的骆妻用唇语跟丈夫沟通,结果骆顺利通过视力测验,反而大大加强了控方说服力。郑君绵疏忽大意也算了,最严重的问题是:他根本不该做什么视力测验,因为骆应钧既然从未目击事发经过,为什么不直接问他,当日蓝洁瑛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呢?骆应钧必然支吾以对,猜错机会很高,不就令控方兵败如山倒吗?
第三集的重审戏,郑君绵和第二个辩护律师的表现就更荒唐了。人海茫茫,也给你找到真凶阿叔,可见上天想放蓝洁瑛一条生路。但为什么法庭上只有郑君绵和太平绅士做人证呢?杀人凶器和死者被盗的荷包上,必有阿叔的指纹,这才是最有力的翻案物证!剧中郑君绵自称在法律界四十年,打过二百几宗官司,怎么好像连常识也欠奉呢?
所谓「讲古唔好驳古」,我不同意。「驳古」可训练思维,也可改善人品——看出故事中的瑕疵,是一种能力;看出瑕疵而能转换角度,欣赏别的好处,就是一种修养。即使《义不容情》有瑕疵,依然不失为神剧;但如果我们换个角度,假设是编剧故意把郑君绵写成这样不济,那又如何?从前看韦家辉电视剧,由《义不容情》到《大时代》,总觉得他在反复强调一个道理:好人无意做的坏事,往往比坏人刻意做的更恐怖。但近日重看《义不容情》首三集,郑君绵的角色给了我新的启发:世上最大的灾难,不是好人做了坏事,而是蠢人想做好事。正义不单是德行,更是才能;有良善的动机是不够的,最重要是有行善的能力。这能力包括智力。丁有健正因为「迷惘里永远看不透」,到头来便失去他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