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司法对于公司设立人采用“发起人”的表述,但并未对发
起人的概念予以法律界定。那么,什么是公司发起人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据此,我国公司法上“发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一)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内部宪章,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其与发起人协议有所不同,前者是在公司成立后约束公司内部所有人并受公司法调整的公司必备文件,而后者是约束协议各方并受到合同法调整的非公司必备文件。首先,签署公司章程的目的在于设立公司;其次,只有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的主体才能够成为发起人,起草、设立公司章程的人都不包括在内。
(二)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股份
对于发起人而言,需要认购公司的出资或股份,这也是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后能够成为公司股东的一项重要原因。如果股东在其后没有履行自身的出资义务,即会产生相应的出资责任。
(三)履行公司设立职责
公司设立职责,是指公司在设立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申请公司设立、验资、召开会议、处理设立中公司业务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以上三大特征需有机结合,作为认定发起人资格的一项法律依据。
起人的概念予以法律界定。那么,什么是公司发起人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一条 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据此,我国公司法上“发起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法律特征:

(一)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作为公司的内部宪章,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其与发起人协议有所不同,前者是在公司成立后约束公司内部所有人并受公司法调整的公司必备文件,而后者是约束协议各方并受到合同法调整的非公司必备文件。首先,签署公司章程的目的在于设立公司;其次,只有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的主体才能够成为发起人,起草、设立公司章程的人都不包括在内。
(二)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股份
对于发起人而言,需要认购公司的出资或股份,这也是发起人在公司设立后能够成为公司股东的一项重要原因。如果股东在其后没有履行自身的出资义务,即会产生相应的出资责任。
(三)履行公司设立职责
公司设立职责,是指公司在设立过程中的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申请公司设立、验资、召开会议、处理设立中公司业务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以上三大特征需有机结合,作为认定发起人资格的一项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