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寨村2012年拆迁至今长达6年半了。按拆迁政策一个宅基地证400,独生子女500,两个孩子550。大多数都已回迁,十来户有协议的村名到现在还没有得到安置。拆迁时诸多问题就出现了“大青山决议书”。决议书是经过管区干部,村两委,党小组组长,各组代表投票产生的。经过了两年时间,村委咱实施这个决议书了。村民何不住自己利益的啥也不管了一味地去争取房子。试问:您签协议时候可否想过,你家只有四五口人就得到了550平方房子。您是否满意呢?不满意您为什么要签字呢?村里让报户型,两种方案。1.按拆迁协议上面积报您所需要户型。2.按人均100平方报您所需要户型。既然您对人均100平米有意义当时为什么不阻拦。是害怕?不敢惹?没理由?是认可?还是……各位乡亲请都好好反思一下。为什么不能团结起来看看我们以后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