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下我11月7日去楚雄交警事故处理处签《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亲生经历。11月2日我母亲和我姨妈走在楚雄市公安局门外的人行横道线上,被一个骑燃油摩托并且刹车已坏的老头撞了,当场昏迷,后查头部,臀部受伤,尤其是左臀部当场起了一大个血肿,交警来当时就判了对方全责,后面送去医院治疗。11月7日一个叫李明的交警,警号是004794,打电话叫我母亲下午3点去签认定书,我与我母亲,姨妈三人去,到他办公室(是事故三组)是2点50多分,他就问我们另外一家呢?我们说不知道呀,他就开始态度很恶劣的骂我们,说我们为什么不约好,当时我以为是交警处理事情烦了,心情不好,所以也就没有吭声,结果他接下去打电话给肇事方,口气那是相当的温柔,此时我心中产生了疑问。后面在处理过程中,因为肇事方的那个老头从账上我母亲后一直没露过面,今天第一次出现,所以我姨妈一看见他,情绪就有些激动,说老头一点同情心都没有,把人撞了,就要拉车跑,扶都不扶下,结果这个交警还骂我老姨妈,说她扯些无关的,后面因为我有电话进来,所以我出去接了会电话,回来我听我母亲说,那交警还威胁他,说跟交通事故无关的病不要扯进来(因为我母亲在云大医院做了乳腺癌手术,刚化疗结束回来才半个月),在写认定书时,也是些的轻描淡写,写是发生了刮擦,后面是我不得了,要求该,他才改成了碰撞(我这里有纸质可以证明),因为他威胁我母亲的话是出来了我母亲才告诉我,所以我由此断定他一定收了对方的好处,只可惜我手上没有录下视频。因为我也是第一次遇见这件事,而且想着已经是全责了,所以掉以轻心了,现在吧此事些出来希望大家看到,以后再碰到跟我类似的情况,一定要录视频去督察科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