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必须承认自己听不得“贝多芬”“莫扎特”之类的音乐,其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自己听不懂,搞音乐的能听出每个音符的内涵,但是,我就是那种内涵听不出来,听的一身鸡皮疙瘩的人。
我最爱的音乐就是摇滚,虽然,听惯了贝多芬的人说这是噪音,但是,我却沉沦于噪音之中,而且,说这种话的人似乎是知识层面不够宽广,难道,你以为,摇滚就是那种张牙舞爪,咚咚作响的混音,和音效堆砌成的音乐吗?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究竟什么是摇滚呢? 长头发、皮夹克、破了洞的牛仔裤……也是,也不是; 吉他、贝司、鼓……也是,也不是; Elvis Presley、The Beatles、Bob Dylan、Nirvana……也是,也不是;年轻的自由、荷尔蒙的冲动、离经叛道……也是,也不是;节奏、歌词、旋律、梦想、真实、感觉、狂野、信仰、力量、愤怒……也是,也不是;…… 其实这些相关的联想只是一些表相,对于真正的摇滚文化,对于遮藏在这些“皮相”之下的“核”,你是否有兴趣去了解呢?从最纯粹的形式来讲,所谓摇滚,就是三和弦加强硬持续的鼓点加上口的旋律。摇滚不仅是一种音乐形态,实际上它是一种“人生的态度和哲学”,也正因为如此,摇滚乐才有别于一般流行音乐(Pop Music)。真正的摇滚文化至少可以提炼出这样一个缩微的全貌:嬉皮文化、艺术摇滚、朋克乐、先锋音乐、重金属等。 从20世纪50年代起,人们在广播和唱片中熟悉了一种新的流行音乐,这种音乐每一拍节奏都非常强烈,歌词写的也十分新鲜,一下子征服了许多美国人的心。1951年,美国克利夫兰电台首次播放这类音乐时,为了使听众感到新颖,一位名叫艾伦·弗里德的播音员在播放前介绍时,给这种声音命名为“摇滚乐”。据说改名取自黑人一首淫秽的歌曲,叫做《我的宝贝以固定的滚动摇曳我》。1955年,一位名叫比尔·哈雷的歌星演唱并录制了一张名叫《不停的摇滚》的唱片,引起了极大的轰动,前后出售了1500多万张,成为世界上最畅销的唱片之一,摇滚音乐的名称便由此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