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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军团按照现行的道路管理权限和分工,交警管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城管管理人行步道,交警对违停车辆有处罚权,但人行步道是城管的管辖范围,交警不好“捞过界”;城管对人行步道有管理权,但对违停车辆没有处罚权,只能口头或书面纠正其违停,没什么效果。
综上所述,以前对于人行步道乱停车,两部门一般不会直接处罚,除非遇上交警和城管联合执法才会被罚被扣。
不过,最近由于市内停车困难问题日益严重,交警和城管规划在宽度大于七米的人行步道上增辟停车泊位一万个。
以后在人行步道上停车要优先停放在泊位内。
同时,交警经城管授权,也开始处罚人行步道上的无序停车。
各位车主要小心留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