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査查明,2018年10月21日,李丰已发现肇事机动车制动有问题并多次告知李佳林修理,但直至事故发生,李佳林未对制动系统进行检修。经鉴定,事故发生前肇事机动车制动系统不符合GB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事发时在长下坡路段频繁使用制动,致牵引车和挂车制动器发热,制动效能减弱,因挂车制动储气筒接头处肇事前有漏气现象,制动效能进一步减弱,整车制动距离加大,制动失灵,造成车辆失控。
调查还发现,该车制动失灵后,在长约10公里、行驶近8分钟的路程中,途经4处避险车道,肇事人未采取紧急避险措施;肇事机动车有超载违法行为;货物装载时捆绑固定存在安全隐患,加剧了事故损害结果。
目前肇事驾驶人李丰及车主李佳林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1月14日经兰州市七里河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及有关挂靠、装载运输涉事企业责任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