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口岸海关通知,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40号(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详见: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2058328/index.html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税委会〔2018〕49号),海关总署决定对2016年第25号公告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行相应调整,归类原则和完税价格确定原则不变,现予以公布,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
此次行邮税商品税率主要调整如下:第一档税率为15%,保持不变;第二档税率由30%下调至25%;第三档税率由60%下调至50%。关于调整后的商品完税价格及税率,可查看已更新的完税价格表:https://buy.ems.com.cn/help/tax-payment-price-list.html,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仍旧予以免征,特此公告,望知悉。
中邮海外购官网公告详情页:https://buy.ems.com.cn/help/notice_124.html
此次行邮税商品税率主要调整如下:第一档税率为15%,保持不变;第二档税率由30%下调至25%;第三档税率由60%下调至50%。关于调整后的商品完税价格及税率,可查看已更新的完税价格表:https://buy.ems.com.cn/help/tax-payment-price-list.html,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仍旧予以免征,特此公告,望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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