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C、3人注册了个H公司,主要从事服务行业,一直没有雇佣员工。业务和服务都是股东自己在做,由于一些原因B和C准备退出,考虑到公司签订的合同明年才到期,所以一直同意,明年履行完合同,到期去注销公司或是把股份转让给A。6月B和C离开公司各自做自己的事去了,10月的时候接到A电话说出车祸了,伤了2人是搭乘他汽车的。公司无汽车。说是去做H公司服务的时候出的车祸。经过了解发现5月的时候A就和别人另外成立了一家公司W和我们从事的相同的业务,招聘了相关的人员。A对外宣称是做H公司服务时候受伤的。车上2人其实是W公司员工。 1、这次事故原因是A超速造成的,H公司B和C需要承担责任吗。 2、A为了让W公司摆脱责任,把车上2人说成H公司员工。A公司有赔偿能力,H公司无能力赔偿。 3、B和C可以就A成立公司w公司和H公司从事相同业务违反公司章程,要求赔偿违法所得可以吗。 4、如果伤者以H公司做被告,B和C如何应对。5、如果伤者起诉公司A不通知BC故意输掉官司,让H公司担责任有这种风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