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条件
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合理。企业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且注册专业不少于5个,5个专业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0人。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近10年获得过全国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及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或省部级(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金奖)、省部级(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
近10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5项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