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了
在2007年的时候我有个朋友是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地点在大连)的一名兼职律师,朋友姓徐。
2007年朋友要转所,可是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张亚新却以稀奇古怪的方式来刁难朋友,设置莫名其妙的障碍阻拦朋友转所。
港源所共有两位兼职律师。当初2005年朋友们注册时,张亚新说:你们是兼职律师,也没有多少案源,挣不上钱,所刚成立,人太少,希望你们在我这里注册,你们两位兼职律师在我这里注册的话,律师注册费由所里来出,你们不用出。所以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的律师注册费都是由港源所来出的。可是张亚新一段时间却从朋友的律师收入中把2007年的律师注册费给扣除了,他说他当时只是说要出2005年、2006年两年的注册费而已,他还说2007年的律师注册费是他垫付的。不仅如此,朋友要转所,张亚新又要朋友交2006年的律师注册费。他说他当时只是说要出2005年一年的注册费而已。张亚新说如果朋友不交钱就不让朋友转所。当初约定律师注册费就是港源所来出的,而且港源所实际上也的确出了律师注册费。朋友要转所,为什么又要朋友们交律师注册费?张亚新是个无赖!张亚新还威胁朋友说,如果把它惹急了,他要弄得朋友做不成律师!还说要收拾朋友!
朋友要转所,张亚新要朋友把未办完的案子全部结完,说把案子全部结完才能让朋友转所。按规定,未办完的案子只要向原所移交完毕、移交清楚就可以了,并不要求把案子结完才能转所。案件完结的期限是无法预料的,也不是律师所能决定了的,可张亚新说让朋友自己想办法把案子结完,否则就不能转所。律师承接案件时,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朋友办理的案件都是和当事人签了一式三份合同,港源所一份,承办律师一份,当事人一份。张亚新要求朋友把以前所有的合同都交回来,包括当事人持有的合同,否则就不能转所。张亚新还说为了防止当事人投诉,要朋友给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交纳押金后才能让朋友转所。如果在执业中真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律师协会和司法局有权处罚!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还要交纳押金。张亚新就是千方百计的刁难、不让转所而已。
这件事朋友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都举报过,包括辽宁司法厅、辽宁律协、大连司法局、大连律协、甘井子司法局,没人管。甘井子司法局有个姓尚的,前一天还说的好好的,说张亚新不讲理,他说他过问,第二天他开始大声呵斥朋友,让朋友把当事人的合同都交来。辽宁司法厅律师处有个自称是赵处长的大声呵斥朋友,说下面他们会听我的吗?大连律协有个叫陈立群的人,竟然说没有和律所结清的话,有些律所就不同意转所。这件事在2007年的时候朋友就发到网上了,甘井子区司法局那个姓尚的竟然恬不知耻地要求把帖子删除,至少删除有些话。大连律协有个自称是会长的人(名字有点恍惚了,好像是张耀东)给朋友打电话说要协调这件事,过了一会儿他又打过来电话,说是他也很生气,但这个事还是没解决。大连市司法局也没管。
有一个叫李书庆的人是港源所的,李书庆打电话威胁朋友,说要弄朋友。李书庆是大连人事局的退休干部,在任时专门负责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张亚新在开发区有一家外资企业叫大连东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和员工的劳动合同期10年期限快到了,如果签就得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张亚新不想继续签合同了。张亚新和李书庆雇了几个黑道上的人,把几个员工非法拘禁并且殴打,强迫员工解除合同。当时几名员工报警了。凡是知道的,都了解张亚新和李书庆与黑道有来往。
在大连这个地方,凡是知道张亚新的,都知道他是什么玩意,包括律师界。大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也别光听我的,偏听偏信也不好。
顺便讲讲另外一件事。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规定,除了每个律师要扣除8%的管理费以外,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这个规定是合法也是合理的。可是张亚新在扣税时,自己定了一个标准,他定的标准是税率为25%,并且不扣除任何费用。后来他说照顾一下朋友们兼职律师,只扣20%,还是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兼职律师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务报酬扣缴的。劳务报酬是20%的税率,并且要扣除相应的费用,当然还有加权扣除的情况。4000元以下应扣除800元的费用,4000元以上应扣除20%的费用。朋友和张亚新交涉了好多次,可张亚新说他是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实际上多扣的税张亚新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张亚新就是个骗子、强盗!
在2007年的时候我有个朋友是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地点在大连)的一名兼职律师,朋友姓徐。
2007年朋友要转所,可是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张亚新却以稀奇古怪的方式来刁难朋友,设置莫名其妙的障碍阻拦朋友转所。
港源所共有两位兼职律师。当初2005年朋友们注册时,张亚新说:你们是兼职律师,也没有多少案源,挣不上钱,所刚成立,人太少,希望你们在我这里注册,你们两位兼职律师在我这里注册的话,律师注册费由所里来出,你们不用出。所以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的律师注册费都是由港源所来出的。可是张亚新一段时间却从朋友的律师收入中把2007年的律师注册费给扣除了,他说他当时只是说要出2005年、2006年两年的注册费而已,他还说2007年的律师注册费是他垫付的。不仅如此,朋友要转所,张亚新又要朋友交2006年的律师注册费。他说他当时只是说要出2005年一年的注册费而已。张亚新说如果朋友不交钱就不让朋友转所。当初约定律师注册费就是港源所来出的,而且港源所实际上也的确出了律师注册费。朋友要转所,为什么又要朋友们交律师注册费?张亚新是个无赖!张亚新还威胁朋友说,如果把它惹急了,他要弄得朋友做不成律师!还说要收拾朋友!
朋友要转所,张亚新要朋友把未办完的案子全部结完,说把案子全部结完才能让朋友转所。按规定,未办完的案子只要向原所移交完毕、移交清楚就可以了,并不要求把案子结完才能转所。案件完结的期限是无法预料的,也不是律师所能决定了的,可张亚新说让朋友自己想办法把案子结完,否则就不能转所。律师承接案件时,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委托,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和当事人签订委托合同。朋友办理的案件都是和当事人签了一式三份合同,港源所一份,承办律师一份,当事人一份。张亚新要求朋友把以前所有的合同都交回来,包括当事人持有的合同,否则就不能转所。张亚新还说为了防止当事人投诉,要朋友给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交纳押金后才能让朋友转所。如果在执业中真有违法行为或者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律师协会和司法局有权处罚!只是不明白为什么还要交纳押金。张亚新就是千方百计的刁难、不让转所而已。
这件事朋友向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都举报过,包括辽宁司法厅、辽宁律协、大连司法局、大连律协、甘井子司法局,没人管。甘井子司法局有个姓尚的,前一天还说的好好的,说张亚新不讲理,他说他过问,第二天他开始大声呵斥朋友,让朋友把当事人的合同都交来。辽宁司法厅律师处有个自称是赵处长的大声呵斥朋友,说下面他们会听我的吗?大连律协有个叫陈立群的人,竟然说没有和律所结清的话,有些律所就不同意转所。这件事在2007年的时候朋友就发到网上了,甘井子区司法局那个姓尚的竟然恬不知耻地要求把帖子删除,至少删除有些话。大连律协有个自称是会长的人(名字有点恍惚了,好像是张耀东)给朋友打电话说要协调这件事,过了一会儿他又打过来电话,说是他也很生气,但这个事还是没解决。大连市司法局也没管。
有一个叫李书庆的人是港源所的,李书庆打电话威胁朋友,说要弄朋友。李书庆是大连人事局的退休干部,在任时专门负责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张亚新在开发区有一家外资企业叫大连东亚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和员工的劳动合同期10年期限快到了,如果签就得签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张亚新不想继续签合同了。张亚新和李书庆雇了几个黑道上的人,把几个员工非法拘禁并且殴打,强迫员工解除合同。当时几名员工报警了。凡是知道的,都了解张亚新和李书庆与黑道有来往。
在大连这个地方,凡是知道张亚新的,都知道他是什么玩意,包括律师界。大家可以通过各种途径了解,也别光听我的,偏听偏信也不好。
顺便讲讲另外一件事。辽宁港源律师事务所规定,除了每个律师要扣除8%的管理费以外,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这个规定是合法也是合理的。可是张亚新在扣税时,自己定了一个标准,他定的标准是税率为25%,并且不扣除任何费用。后来他说照顾一下朋友们兼职律师,只扣20%,还是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兼职律师个人所得税是按劳务报酬扣缴的。劳务报酬是20%的税率,并且要扣除相应的费用,当然还有加权扣除的情况。4000元以下应扣除800元的费用,4000元以上应扣除20%的费用。朋友和张亚新交涉了好多次,可张亚新说他是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实际上多扣的税张亚新都装进了自己的腰包。张亚新就是个骗子、强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