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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经适房买卖有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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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下刚拿到的房产证,附记有二条信息1:经济适用房~有限产权,不得设定除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贷款以外的抵押权,5年内不得转让或者出租。重点来了,2:取得房地产证满5年转让房屋的,可获得75%的转让总价款。个人是不是可认为可不要回购就可转让的意思。


1楼2018-09-26 10:04回复
    政府不回购


    IP属地:上海2楼2018-09-26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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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这样理解貌似对的哦,那这样的话也算公平合理的了


      IP属地:上海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18-09-26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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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释权部门解释,这只是文字游戏而已。楼主淡定,不买下剩余产权,你能交易的请来贴吧附上流程。谢谢。


        IP属地:上海4楼2018-09-26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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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么是文字游戏房产证上白字黑字写得清清楚楚,我上面发的就是产证上的二条附记,一字不差,可能我理解水平有限。只能抱歉。原件不在身边,但一字不差。就二条没其他的。


          5楼2018-09-2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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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iPhone客户端6楼2018-09-26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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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换汤不换药


              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18-09-26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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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蛮好啊,过去政策很蠢,你说政府回购来干嘛?做中介租出去吗?
                现在如果这样的话就是放宽交易限制了!


                IP属地:上海9楼2018-09-26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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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购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买卖双方一做底房价。


                  10楼2018-09-26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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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产证上的内容只是房地产交易中心的规定,真要操作还要过保障局这一关,具体操作保障局说了算。


                    来自手机贴吧11楼2018-09-26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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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年前的产证也是这么写的 但是现在5年到了政府不回购 只能老百姓自己买断了


                      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19-04-14 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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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文字游戏应该是这样的,出售对象是不受限制的,转让对象必须符合申请经适房条件才可以。转让费用双方自己协商。


                        IP属地:上海15楼2019-04-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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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断有公开价,回购也应有公开价,但价难定了,现在回购改转让,那转让价是转让双方私下可定。问题是转让对象是谁才关键,如zf定只能在共有产权方自由转让,那价低到肉里面,zf吃进,高不要,你可以公开价卖断,第三方zf不认可,转让不如回购。


                          来自手机贴吧16楼2019-04-16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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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会发火,刚拿的产证说明是5P的,IP2P字面上有回购字样,楼主没说清,产证上有否回购字样,如没有只有转让,那就是转让取代回购,那满5年去申请转让,zf说转让只能和谁进行,就是谁,肉里价房主自已开,急等钱,照顾房主zf宽宏大度,就肉里价收了此为转让,回购不同低了大家叫,高了…


                            来自手机贴吧19楼2019-04-17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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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只有浦东满五年政府回购。


                              来自手机贴吧20楼2019-04-21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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