殇
阳光覆盖着的大街车水马龙,肆意地展示着它的勃勃生机。遥远的嬉闹声虚弱而执着地徘徊在耳边,却只让身边的寂静显得格外的空灵。阳光下舒适地惬意着,更仿佛一具被温暖轻抚着睡去的躯壳。
有时候会突然发现,在下午的阳光逍遥地游荡的时候,总会有一阵不知名的似曾相识掠过脑海,带过一阵浅浅的悲情。然后发现,原来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历史真是个残酷又吝啬的家伙,给了他的,永远都无法拿回了。
——题记
初二的时候,因为父母的工作关系转到了一所普普通通的学校。接着便早早的过着一个人守着一套房子,拿着千元零用的奢侈生活。于是,在那个孩子的时代,因为有钱,因为自由,很快的就有了一群陌生的所谓兄弟的玩伴在身边,让我在不断为钱包减肥的同时充实着表面的快乐。
记得最终和王子他们成为朋友是因为一次意外的意外。
那天放学后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却很不巧地碰上了学校附近恶名昭著的一群留级生。没有什么废话,没有什么借口,一开始就是直截了当的一句“小子,拿些钱来用用。”因为不想跟他们纠缠得没完没了,于是很“大气”地甩了两百元到他们手上。或许是成功得太过意外,又或者是没想到竟有人会给那么多钱。那个染着拙劣的黄毛的所谓老大很开心地拍了拍我的头,喷着臭气的嘴里不住地说“好,好!”
然后我就知道原来大意失荆州是那么容易的事,那些留级生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两张价值不扉的印着毛爷爷头像的纸头就又回到了我手上。我想当时那个黄毛肯定很诧异,因为我也很诧异。明明出去了的钱怎么又回来了?难道我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绝世神功?然后我就看到了王子他们六个人。紧接着我就很郁闷地被拉开,再然后就看着他们从不住的叫骂到打起来,一直到两方都有人挂彩后才结束了所有的喧嚣。
事情了结后请他们去吃了晚饭。一开始王子还摆出一副大人教导小孩的样子来“教导”我,可是我看着他那满脸稚气却装得严肃的样子便很不给面子地笑了出来。然后王子也笑了,大家都笑了。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就成了朋友,并且我很诧异地发现原来王子就住在我隔壁的那个小区里。从此,王子他们的“六人组”就因我而变成了“七人组”。原来他们是按出生日期排大小的,所以我很幸运地变成了老三。
认识的第三天王子就很兴奋地告诉我们说黄毛他们被抓进去拘留了,还说总算老天有眼帮我们出了气。大家在一边笑得很开心,只有我只是稍稍地笑了笑,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于是王子很奇怪地问我为什么,然后我尽量用很平稳的语气告诉他们,我舅舅是公安局的局长。
之后的日子过得飞快,每天放学后我们都一起在路上幼稚而嚣张地并排走着;放肆地笑着,大声地叫着;看到美女的时候很痞气地吹口哨;只是我因为不会吹只好盯着人家笑,像极了一只文静的色狼。偶尔还会打上一两次架,可最后总有警察叔叔很及时的到场然后不管是不是我们的错对方总是很郁闷地被带走。日子招摇得无忧无虑。偶尔王子也会感叹一下:“这就是青春啊!”然后被我们用鄙视的眼神凌迟。
当然,尽管在外面我们嚣张得可以飞上天。但在学校里的我们不得不重新披上乖孩子的“羊皮”。我坚信我们天生都是出色的演员,否则怎么会有一次被同学到老师那里去告状说我们在外面耍流氓败坏学校风气可老师却毫无动作呢?这一点让我一直沾沾自喜了很久,直到有一次忍不住告诉他们了却只看到笑到趴下的众人后才感到有所不妙。原来我们中的“军师”良子是教导主任的孙子。
上帝对青春最大的包容就是出其不意。
到初三的时候,七个人的感情已经牢固得无以复加。而每个人的特长也逐渐显露。当时我的写作水平已经得到了相当的公认,可惜只是在男同胞里。因为他们追女孩子时的情书大都由我代笔,这一点虽然老师从没表扬我但个人认为还是很值得骄傲的。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当时的我就是所谓的“情圣”,情书圣手。
阳光覆盖着的大街车水马龙,肆意地展示着它的勃勃生机。遥远的嬉闹声虚弱而执着地徘徊在耳边,却只让身边的寂静显得格外的空灵。阳光下舒适地惬意着,更仿佛一具被温暖轻抚着睡去的躯壳。
有时候会突然发现,在下午的阳光逍遥地游荡的时候,总会有一阵不知名的似曾相识掠过脑海,带过一阵浅浅的悲情。然后发现,原来一切都已经过去了……
历史真是个残酷又吝啬的家伙,给了他的,永远都无法拿回了。
——题记
初二的时候,因为父母的工作关系转到了一所普普通通的学校。接着便早早的过着一个人守着一套房子,拿着千元零用的奢侈生活。于是,在那个孩子的时代,因为有钱,因为自由,很快的就有了一群陌生的所谓兄弟的玩伴在身边,让我在不断为钱包减肥的同时充实着表面的快乐。
记得最终和王子他们成为朋友是因为一次意外的意外。
那天放学后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却很不巧地碰上了学校附近恶名昭著的一群留级生。没有什么废话,没有什么借口,一开始就是直截了当的一句“小子,拿些钱来用用。”因为不想跟他们纠缠得没完没了,于是很“大气”地甩了两百元到他们手上。或许是成功得太过意外,又或者是没想到竟有人会给那么多钱。那个染着拙劣的黄毛的所谓老大很开心地拍了拍我的头,喷着臭气的嘴里不住地说“好,好!”
然后我就知道原来大意失荆州是那么容易的事,那些留级生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那两张价值不扉的印着毛爷爷头像的纸头就又回到了我手上。我想当时那个黄毛肯定很诧异,因为我也很诧异。明明出去了的钱怎么又回来了?难道我有什么自己不知道的绝世神功?然后我就看到了王子他们六个人。紧接着我就很郁闷地被拉开,再然后就看着他们从不住的叫骂到打起来,一直到两方都有人挂彩后才结束了所有的喧嚣。
事情了结后请他们去吃了晚饭。一开始王子还摆出一副大人教导小孩的样子来“教导”我,可是我看着他那满脸稚气却装得严肃的样子便很不给面子地笑了出来。然后王子也笑了,大家都笑了。于是那天晚上我们就成了朋友,并且我很诧异地发现原来王子就住在我隔壁的那个小区里。从此,王子他们的“六人组”就因我而变成了“七人组”。原来他们是按出生日期排大小的,所以我很幸运地变成了老三。
认识的第三天王子就很兴奋地告诉我们说黄毛他们被抓进去拘留了,还说总算老天有眼帮我们出了气。大家在一边笑得很开心,只有我只是稍稍地笑了笑,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于是王子很奇怪地问我为什么,然后我尽量用很平稳的语气告诉他们,我舅舅是公安局的局长。
之后的日子过得飞快,每天放学后我们都一起在路上幼稚而嚣张地并排走着;放肆地笑着,大声地叫着;看到美女的时候很痞气地吹口哨;只是我因为不会吹只好盯着人家笑,像极了一只文静的色狼。偶尔还会打上一两次架,可最后总有警察叔叔很及时的到场然后不管是不是我们的错对方总是很郁闷地被带走。日子招摇得无忧无虑。偶尔王子也会感叹一下:“这就是青春啊!”然后被我们用鄙视的眼神凌迟。
当然,尽管在外面我们嚣张得可以飞上天。但在学校里的我们不得不重新披上乖孩子的“羊皮”。我坚信我们天生都是出色的演员,否则怎么会有一次被同学到老师那里去告状说我们在外面耍流氓败坏学校风气可老师却毫无动作呢?这一点让我一直沾沾自喜了很久,直到有一次忍不住告诉他们了却只看到笑到趴下的众人后才感到有所不妙。原来我们中的“军师”良子是教导主任的孙子。
上帝对青春最大的包容就是出其不意。
到初三的时候,七个人的感情已经牢固得无以复加。而每个人的特长也逐渐显露。当时我的写作水平已经得到了相当的公认,可惜只是在男同胞里。因为他们追女孩子时的情书大都由我代笔,这一点虽然老师从没表扬我但个人认为还是很值得骄傲的。直到现在我才知道,原来当时的我就是所谓的“情圣”,情书圣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