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他眯眼的动作表明他还是有一点感兴趣的,于是我再接再厉:“你看啊,如果一件被别人穿过的衣服转到了你的手里,那你穿一下扔了也不会觉得太浪费,但如果你买了件新衣服,只穿过一回的话,就应该把它挂到自己的衣橱里,这样还可以时不时的拿出来穿一下,怀旧嘛!”他看着我点点头,似乎被我说动了。然后他伸脚踢了踢昨晚扔了一地的衣服,蜷缩在地的西装裤脚还闪亮亮的印着HugoBoss的logo,“这身衣服是我买的,只穿了昨天一天,你猜它们会被我收进衣橱吗?”我慢慢拉起被子蒙住了头……又有一阵窸窣,在我以为纪铭臣要走了的时候,他一把扯开了我的被子,居高临下的看着我:“为什么让我包养你?”这是一个多么简单的答案,因为我觉得与其以后接着上别人的床,然后争到好的角色去表演赚钱,不如直接从金主那儿赚,还少了挨导演骂的这一步。于是我说:“因为我做的饭很好吃,我想找个人跟我一块儿吃。”纪铭臣又笑起来,英俊非常,“你以为自己在找结婚对象?”我说:“能找到也行。”他没接话,继续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敢情他还不知道我的名字,不过也在理。我说:“我叫芦苇。”“不是艺名,说真名。”“一定要说真名吗?”他表情有微微的不耐,我只好说:“好吧,我的真名也叫芦苇,姓芦名苇。”他:“……”他脸黑了大概半分钟,语气也不大好:“起来给我系领带。”我本来觉得我们都没关系了,凭什么要给他系领带?但考虑到他似乎被人耍了一样的脸色不豫,只好拥着被子跪坐在床边接过领带给他系。五分钟后,我说:“不好意思,我只会系红领巾。”我以为他又要青了脸,结果他却笑起来,还算愉悦的说:“本以为你还算机灵,这么笨我包养你有什么用?”我眼睛一亮,问:“你决定包养我了?”他低沉的“嗯”了一声,煞是悦耳,然后就要从我手里接过领带自己系。我揪住不放,眨了眨眼睛,用我演戏生涯中能摆出的最无辜的表情和声音问:“那你打算让我住哪?给我买一栋别墅,还是暂住在你自己的别墅里?我比较倾向于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