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周代的自然经济和生产状况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一 自然经济
自然经济是贯穿封建社会自始至终的一个经济形态。它不是原始的经济,简单地说,它是自给自足的、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这种小农耕织结合,从西周到解放前的中国农村,基本上是这样。我小时候还看到过农村家家纺纱织布的时代,后来洋纱洋布大量输入才摧毁了这种男耕女织经济。奴隶社会就没有耕织结合,奴隶有的作工,有的务农,是分工的。自然经济虽是封建制的经济,但它从奴隶制中产生,所以奴隶制中也有自然经济因素。自然经济是在原始社会萌芽,经奴隶制时代的发展,到封建制社会才完成。
小农组织在农村公社和家族公社两种形态下面。我国古代称耕稼,耕就是在井田制下农村公社的小农从事农业生产,稼则是在家族公社下全家人从事农业生产,从语源看这两个字就包含了这样的区别。《诗》称:“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强侯以。有贪其馌,思媚其妇,有依其士。……载获济济,有实其积,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周颂·载芟》)这就是一个大家族公社耕种收获的状态。农村公社则是匹夫匹妇组成的个体小家庭,但他们仍还是集体协作共事的。《孟子》称:“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滕文公上》)《礼记·月令》所谓:“令告民出五种,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汉书·食货志》记:“春秋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斑白不提挈。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这就是农村公社小农协同劳动的情况。农村公社组织得好的,有公共积累,供祭祀、待客之用,这已达到较高的发展水平。
西周初年的分封就是对小农的分割。周人是从家族公社发展的,贵族的亲兵都是家族成员,不是奴隶。按亲疏关系分封,逐渐形成宗法制,构成封建社会组织基础。西周灭商是一次大征服活动,为巩固统治必需按军事扈从制分封。农村公社形态最便于分封,《易·井卦》称“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井即井田,是农村公社组织,邑是行政区划,这就是把农村公社划归各个领主构成封邑。这也便于实行劳役经济,即把农村公社原有的公共积累侵占,称为“公田”,每个小家庭的份地则成为“私田”。另一种家族公社地区,则是“彻田为粮”(《诗·大雅·公刘》)。古代西北有许多抛荒田即“爰田”(换田),地需轮休。在这种地区,统治者是把正在耕种的地夺去,而把抛荒供采集放牧的地留给农民作为份地,称为“采”成“莱”。《诗》称“彻我墙屋,田卒污莱”(《小雅·十月之交》),就是这种办法,换土要易居,所以夺取土地就要彻其墙屋。污是低湿地,需要开沟排水才能整治为田。解放前在新疆墨玉县夏合勒克乡,农权“所领到的‘份地’并不全是耕地,一部份是耕地,另一部份是荒地。等到农奴把荒地开熟了,把有的耕地也耕耘好了,这时候贵族往往就会抽走一部份熟地,另拨给农奴一些荒地。就这样贵族自营的庄园可以不断地扩大,而农奴所领的‘份地’,实际上则必须由农奴自己不断开垦”(《民族研究工作的跃进》235页)。“农奴在领得‘份地’后,就在份地上营造了房屋,种植了柴树和果树,将荒地务成了好地,一旦要离开庄园,就是在交还‘份地’的同时,还要把自己营造的房屋、树木都得无偿地奉献给贵族”(同上书236页)。大约这就是西周时的老办法。
《左传·定公四年》记周初分封鲁、卫是“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封晋是“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所谓商政即东方井田区,周索即用“改邑不改井”的办法进行分割。夏政即西方爰田区轮休地,戎索即用“彻田为粮”的办法进行分割。两者均是自然经济下的劳役地租形态,属封建领主制。西周封建社会是有其经济基础的,两种区域的两种小农都是适于分割的自然经济单位,相应地也采取了两种分割办法。农村公社地区的分割,傣族西双版纳地区的情况也可作参考,西双版纳解放前的农奴村寨为领主服各种徭役多达一百零六种(《民族研究工作的跃进》283页)。《左传·襄公十年》载瑕禽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七姓承担为周王供给祭祀之牺牲,也属于负担徭役性质,反映了自然经济下的剥削形态
二 生产技术
耒耜是周代主要的农具。耒在甲骨文和金文中作▽△,象手持耒,耒是下端歧出而锐利的木叉,在分叉处缚一小横木,为耦耕时足踏用力处。耕作时用足踏横木,推耒端刺入土中,这叫作“推”。耒既深入土中后再向后斜压柄端以起土,这叫作“发”,一推一发所起的土叫作“坺”。这同现在使用铁锹掘地的动作是一样的,古代耕作就是这样反复向后移动的一推一发。耜从耒从╠,╠或作台,即以,金文作☆,这是象在耒的下端改装半圆形的石或蚌制的刀铲状锋刃,后来或发展为金属,就更为锐利耐用。它的用法与耒相同。耒耜虽是很简单的农具,效率不高,但却可用以深耕,不仅远胜于原始的鹤嘴锄,比起初期的浅耕犁在效益上也有其优越之处。
就现有材料来看,西周尚无铁器,文献同考古材料都说明春秋时期出现铁器。到战国中期“铁耕”已经普遍(《孟子·滕文公上》),这可能是耒耜加上了铁制锋刃。用牛力犁耕可能还要晚些,需要在村社解体、个体农户经济发展起来之后才得以盛行,大约首先流行于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战国策·赵策一》载赵豹说“秦以牛田、水通粮,其死士皆列之于上地,令严政行,不可与战。”这话是在长平之战前一年说的,可见直到战国晚期,用牛耕田和漕运粮食还是秦国突出的优点,在东方未必已很盛行。但这并不能说明西周农业水平很低。生产工具是物质条件,需同使用它的人结合始能成为生产力,人的耕作积极性对生产有重大影响,要正确认识周代农业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具体分析。西周在肥沃的冲积平原地区有井田,所谓“井衍沃”(《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年年可以连续耕种,但受地理条件限制,当时并不是普遍通行的。在广大的河谷高地,通行的是爰田(换耕)制即三田制,这标志着西周农业生产的水平。
西周耕种的田有菑、新、畬三个不同的名称,《诗·小雅·采芑》云:“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亩。”《周颂·臣工》云:“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菑田、新田、畬田的区划,就是西周农业已由原始的粗耕农业进步到三田制的具体说明。《尔雅·释地》称:“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畬。”我们假定西周村社的耕地分为三个相等的部分,其中菑为休耕长草的田,新为休耕后新种的田,畬为新耕后续种的田。第二年仍耕这三部分,但菑田转为新田,新田转为畬田,畬田转为菑田,第三年再转为畬、菑、新,如图:
┌─┬─────┬─┬──────┬─┐
│菑│ ——>│新│ ——> │畬│
├─┤ ├─┤ ├─┤
│新│ ——>│畬│ ——> │菑│
├─┤ ├─┤ ├─┤
│畬│ ——>│菑│ ——> │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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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年又回到菑、新、畬开始时的区划,如此循环反复耕作,这应是菑新畬三田换耕的爰田制的正解。爰田的爰,《汉书》作辕,《说文》作◆,段玉裁注云:“爰、辕、◆、换四字,音、义同也。”爰田就是换田。《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称:“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跷确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土易居,财均力平。”三年一换土,同时还要易居,以达到财均力平的目的,这正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不但土地公有,连居处也由村社分配而不能认为私产。《周礼·均人》云:“三年大比则大均”,就是指这样换土易居的调整,这便是古代村社三年一换土易居的爰田制。
西周农业已知施肥,这是在体耕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休耕的菑田,是耕后不播种子以蓄养地力,《尔雅·释地》孙炎注云:“菑,始灾杀其草木也;”灾杀草木就是耕除杂草灌木以积肥。《尚书·梓材》称:“若稽(计划)田,既勤敷(布)菑,惟其陈(治)修,为厥疆畎。”新田畬田产量多少,要靠菑田修治的好坏作为基础,所以要首先勤敷菑。《易·无妄·六二》爻辞云;“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说明不治菑田而种畬田,就同不耕种而收获一样,都是不可能得到的。因此,古代对菑田的耕作是极为重视的。《左传·隐公六年》载:“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可见除草积肥是农夫注意的大事。《周礼·薙氏》称:“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月黾](孕)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四时除草而更加以水化、火化,这就是“勤敷菑”。所谓水化,《周礼·稻人》称:“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礼记·月令》于季夏月云:“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水化大约是利用夏天溽暑时的热度湿度,促使铲除堆积的草木堆肥腐熟。所谓火化,《文选·东京赋》云:”芟夷蕴崇之,又行火焉。”大约是把铲倒的草木堆积起来,燃火烧灰。现在江南农民,耕种之先必在田中除秽积草,聚土为封,点燃火令浓烟蓊郁,徐徐燃烧,这可能即是古代耕作菑田积累下来的经验。据上述,我们知道周代堆肥已有长足的发展。不过,用人粪尿为肥料,那是都市发达以后的事,古代家家养畜犬豕,人粪便随为犬豕所食,是不会用作肥料的。
先秦史论稿 作者:徐中舒著
一 自然经济
自然经济是贯穿封建社会自始至终的一个经济形态。它不是原始的经济,简单地说,它是自给自足的、规模狭小的小农经济。这种小农耕织结合,从西周到解放前的中国农村,基本上是这样。我小时候还看到过农村家家纺纱织布的时代,后来洋纱洋布大量输入才摧毁了这种男耕女织经济。奴隶社会就没有耕织结合,奴隶有的作工,有的务农,是分工的。自然经济虽是封建制的经济,但它从奴隶制中产生,所以奴隶制中也有自然经济因素。自然经济是在原始社会萌芽,经奴隶制时代的发展,到封建制社会才完成。
小农组织在农村公社和家族公社两种形态下面。我国古代称耕稼,耕就是在井田制下农村公社的小农从事农业生产,稼则是在家族公社下全家人从事农业生产,从语源看这两个字就包含了这样的区别。《诗》称:“载芟载柞,其耕泽泽。千耦其耘,徂隰徂畛。侯主侯伯,侯亚侯旅,侯强侯以。有贪其馌,思媚其妇,有依其士。……载获济济,有实其积,万亿及秭。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周颂·载芟》)这就是一个大家族公社耕种收获的状态。农村公社则是匹夫匹妇组成的个体小家庭,但他们仍还是集体协作共事的。《孟子》称:“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滕文公上》)《礼记·月令》所谓:“令告民出五种,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汉书·食货志》记:“春秋出民,里胥平旦坐于右塾,邻长坐于左塾,毕出然后归,夕亦如之。入者必持薪樵,轻重相分,斑白不提挈。冬,民既入,妇人同巷相从夜绩,女工一月得四十五日。必相从者,所以省费燎火、同巧拙而合习俗也。”这就是农村公社小农协同劳动的情况。农村公社组织得好的,有公共积累,供祭祀、待客之用,这已达到较高的发展水平。
西周初年的分封就是对小农的分割。周人是从家族公社发展的,贵族的亲兵都是家族成员,不是奴隶。按亲疏关系分封,逐渐形成宗法制,构成封建社会组织基础。西周灭商是一次大征服活动,为巩固统治必需按军事扈从制分封。农村公社形态最便于分封,《易·井卦》称“改邑不改井,无丧无得”。井即井田,是农村公社组织,邑是行政区划,这就是把农村公社划归各个领主构成封邑。这也便于实行劳役经济,即把农村公社原有的公共积累侵占,称为“公田”,每个小家庭的份地则成为“私田”。另一种家族公社地区,则是“彻田为粮”(《诗·大雅·公刘》)。古代西北有许多抛荒田即“爰田”(换田),地需轮休。在这种地区,统治者是把正在耕种的地夺去,而把抛荒供采集放牧的地留给农民作为份地,称为“采”成“莱”。《诗》称“彻我墙屋,田卒污莱”(《小雅·十月之交》),就是这种办法,换土要易居,所以夺取土地就要彻其墙屋。污是低湿地,需要开沟排水才能整治为田。解放前在新疆墨玉县夏合勒克乡,农权“所领到的‘份地’并不全是耕地,一部份是耕地,另一部份是荒地。等到农奴把荒地开熟了,把有的耕地也耕耘好了,这时候贵族往往就会抽走一部份熟地,另拨给农奴一些荒地。就这样贵族自营的庄园可以不断地扩大,而农奴所领的‘份地’,实际上则必须由农奴自己不断开垦”(《民族研究工作的跃进》235页)。“农奴在领得‘份地’后,就在份地上营造了房屋,种植了柴树和果树,将荒地务成了好地,一旦要离开庄园,就是在交还‘份地’的同时,还要把自己营造的房屋、树木都得无偿地奉献给贵族”(同上书236页)。大约这就是西周时的老办法。
《左传·定公四年》记周初分封鲁、卫是“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封晋是“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所谓商政即东方井田区,周索即用“改邑不改井”的办法进行分割。夏政即西方爰田区轮休地,戎索即用“彻田为粮”的办法进行分割。两者均是自然经济下的劳役地租形态,属封建领主制。西周封建社会是有其经济基础的,两种区域的两种小农都是适于分割的自然经济单位,相应地也采取了两种分割办法。农村公社地区的分割,傣族西双版纳地区的情况也可作参考,西双版纳解放前的农奴村寨为领主服各种徭役多达一百零六种(《民族研究工作的跃进》283页)。《左传·襄公十年》载瑕禽称“昔平王东迁,吾七姓从王,牲用备具,王赖之而赐之骍旄之盟。”七姓承担为周王供给祭祀之牺牲,也属于负担徭役性质,反映了自然经济下的剥削形态
二 生产技术
耒耜是周代主要的农具。耒在甲骨文和金文中作▽△,象手持耒,耒是下端歧出而锐利的木叉,在分叉处缚一小横木,为耦耕时足踏用力处。耕作时用足踏横木,推耒端刺入土中,这叫作“推”。耒既深入土中后再向后斜压柄端以起土,这叫作“发”,一推一发所起的土叫作“坺”。这同现在使用铁锹掘地的动作是一样的,古代耕作就是这样反复向后移动的一推一发。耜从耒从╠,╠或作台,即以,金文作☆,这是象在耒的下端改装半圆形的石或蚌制的刀铲状锋刃,后来或发展为金属,就更为锐利耐用。它的用法与耒相同。耒耜虽是很简单的农具,效率不高,但却可用以深耕,不仅远胜于原始的鹤嘴锄,比起初期的浅耕犁在效益上也有其优越之处。
就现有材料来看,西周尚无铁器,文献同考古材料都说明春秋时期出现铁器。到战国中期“铁耕”已经普遍(《孟子·滕文公上》),这可能是耒耜加上了铁制锋刃。用牛力犁耕可能还要晚些,需要在村社解体、个体农户经济发展起来之后才得以盛行,大约首先流行于商鞅变法后的秦国。《战国策·赵策一》载赵豹说“秦以牛田、水通粮,其死士皆列之于上地,令严政行,不可与战。”这话是在长平之战前一年说的,可见直到战国晚期,用牛耕田和漕运粮食还是秦国突出的优点,在东方未必已很盛行。但这并不能说明西周农业水平很低。生产工具是物质条件,需同使用它的人结合始能成为生产力,人的耕作积极性对生产有重大影响,要正确认识周代农业发展水平还需进一步具体分析。西周在肥沃的冲积平原地区有井田,所谓“井衍沃”(《左传·襄公二十九年》),年年可以连续耕种,但受地理条件限制,当时并不是普遍通行的。在广大的河谷高地,通行的是爰田(换耕)制即三田制,这标志着西周农业生产的水平。
西周耕种的田有菑、新、畬三个不同的名称,《诗·小雅·采芑》云:“薄言采芑,于彼新田,于此菑亩。”《周颂·臣工》云:“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菑田、新田、畬田的区划,就是西周农业已由原始的粗耕农业进步到三田制的具体说明。《尔雅·释地》称:“田一岁曰菑,二岁曰新田,三岁曰畬。”我们假定西周村社的耕地分为三个相等的部分,其中菑为休耕长草的田,新为休耕后新种的田,畬为新耕后续种的田。第二年仍耕这三部分,但菑田转为新田,新田转为畬田,畬田转为菑田,第三年再转为畬、菑、新,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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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年又回到菑、新、畬开始时的区划,如此循环反复耕作,这应是菑新畬三田换耕的爰田制的正解。爰田的爰,《汉书》作辕,《说文》作◆,段玉裁注云:“爰、辕、◆、换四字,音、义同也。”爰田就是换田。《公羊传·宣公十五年》何休注称:“司空谨别田之高下善恶,分为三品:上田一岁一垦,中田二岁一垦,下田三岁一垦;肥饶不得独乐,跷确不得独苦,故三年一换土易居,财均力平。”三年一换土,同时还要易居,以达到财均力平的目的,这正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不但土地公有,连居处也由村社分配而不能认为私产。《周礼·均人》云:“三年大比则大均”,就是指这样换土易居的调整,这便是古代村社三年一换土易居的爰田制。
西周农业已知施肥,这是在体耕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休耕的菑田,是耕后不播种子以蓄养地力,《尔雅·释地》孙炎注云:“菑,始灾杀其草木也;”灾杀草木就是耕除杂草灌木以积肥。《尚书·梓材》称:“若稽(计划)田,既勤敷(布)菑,惟其陈(治)修,为厥疆畎。”新田畬田产量多少,要靠菑田修治的好坏作为基础,所以要首先勤敷菑。《易·无妄·六二》爻辞云;“不耕获,不菑畬,则利有攸往。”说明不治菑田而种畬田,就同不耕种而收获一样,都是不可能得到的。因此,古代对菑田的耕作是极为重视的。《左传·隐公六年》载:“为国家者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可见除草积肥是农夫注意的大事。《周礼·薙氏》称:“掌杀草,春始生而萌之,夏日至而夷之,秋[月黾](孕)而芟之,冬日至而耜之。若欲其化也,则以水火变之。”四时除草而更加以水化、火化,这就是“勤敷菑”。所谓水化,《周礼·稻人》称:“凡稼泽,夏以水殄草而芟夷之。”《礼记·月令》于季夏月云:“是月也,土润溽暑,大雨时行,烧薙行水,利以杀草,如以热汤,可以粪田畴,可以美土疆。”水化大约是利用夏天溽暑时的热度湿度,促使铲除堆积的草木堆肥腐熟。所谓火化,《文选·东京赋》云:”芟夷蕴崇之,又行火焉。”大约是把铲倒的草木堆积起来,燃火烧灰。现在江南农民,耕种之先必在田中除秽积草,聚土为封,点燃火令浓烟蓊郁,徐徐燃烧,这可能即是古代耕作菑田积累下来的经验。据上述,我们知道周代堆肥已有长足的发展。不过,用人粪尿为肥料,那是都市发达以后的事,古代家家养畜犬豕,人粪便随为犬豕所食,是不会用作肥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