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姓哈,最爱吃的零食是肉脯,酒量也不错,不过没她姐酒量好。其实其女友家酒量最好的是她爹哈叔叔,一顿一斤老白干很稀松平常,最爱的下酒菜是肘子/蹄膀/水晶肴肉。
文化大运动时期,哈叔叔手持红宝书冲进寺里把阿訇绑起来剃光头发和胡子,把阿訇所有的经书都烧光,严厉阿訇每天面朝北京方向读5次语录。哈叔叔回到家后把阿訇给他爹的经书也给烧掉了,少数民族有这样的觉悟应该好好表扬表扬。
文化大运动时期,哈叔叔手持红宝书冲进寺里把阿訇绑起来剃光头发和胡子,把阿訇所有的经书都烧光,严厉阿訇每天面朝北京方向读5次语录。哈叔叔回到家后把阿訇给他爹的经书也给烧掉了,少数民族有这样的觉悟应该好好表扬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