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校应按照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任务书》对通过备案的专业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加强考核管理,省教育厅将组织进行年度考核。对未通过审核暂缓备案的专业,相关院校应按照《建设方案》、《任务书》的制定修改的相关要求重新修改完善,并于2018年9月28日前以纸质形式一式3份(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联系人邮箱)报送至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再次进行备案审核,若未通过再次备案审核的专业,将取消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建设单位的资格。
联系人:李俊杰
联系电话:13095308602
电子邮箱:1184642246@qq.com
附件
1.通过审核给予备案的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名单
2.未通过审核暂缓备案的云南省高等职业教育高水平骨干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