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现就甲方将自己位于河北省涿州市的园区大棚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要求:钢架结构,每个棚长50米宽10米,肩高1.5至1.7米,拱架间距1.1米,单排立柱间距3米。无棚头屋,场地排水等工程,也不在施工范围之内。
二.包工不包料,若甲方有必要,乙方须代为接洽,提供生产厂家。甲方提供所需电力设施设备,提供施工人员住宿场所;乙方自带必要工具进行施工。
承包单价14元/平米,结算时按薄膜覆盖面积实际测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材料进场支付工程量的50%,工程完成80%即盖膜前支付到90%,剩余款项待全部工程完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或按五个棚一结。款项支付以相关收据为凭。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管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2.保证电通,路通,施工地段土地平整。
3.负责棚区内的社会关系及治安安全,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按照合同拨付工程款,保证工程进度不受款项影响。
5.分步分项验收,以免完工后发生质量纠纷。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如出现工程款拖付及拒付,乙方有权停工,并追回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3.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注:天灾大风,暴雪,洪水浸泡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出现问题除外。
七:竣工日期:
八.其它事项:样棚10乘50米一栋材料和人工费按30000元执行,有后续工程在20栋以上核退,若无,多出部分作为乙方小活的损失费。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现就甲方将自己位于河北省涿州市的园区大棚建设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建设要求:钢架结构,每个棚长50米宽10米,肩高1.5至1.7米,拱架间距1.1米,单排立柱间距3米。无棚头屋,场地排水等工程,也不在施工范围之内。
二.包工不包料,若甲方有必要,乙方须代为接洽,提供生产厂家。甲方提供所需电力设施设备,提供施工人员住宿场所;乙方自带必要工具进行施工。
承包单价14元/平米,结算时按薄膜覆盖面积实际测量计算。
四.付款方式:材料进场支付工程量的50%,工程完成80%即盖膜前支付到90%,剩余款项待全部工程完工之日起一个星期内一次性付清。或按五个棚一结。款项支付以相关收据为凭。
五.甲方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监管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2.保证电通,路通,施工地段土地平整。
3.负责棚区内的社会关系及治安安全,确保施工人员安全。
4.按照合同拨付工程款,保证工程进度不受款项影响。
5.分步分项验收,以免完工后发生质量纠纷。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对工程质量,进度负责。
2.如出现工程款拖付及拒付,乙方有权停工,并追回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3.一年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注:天灾大风,暴雪,洪水浸泡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出现问题除外。
七:竣工日期:
八.其它事项:样棚10乘50米一栋材料和人工费按30000元执行,有后续工程在20栋以上核退,若无,多出部分作为乙方小活的损失费。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