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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小柒]天机星《昨夜星辰昨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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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LZ加油(ง •̀_•́)ง


来自Android客户端36楼2018-08-23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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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d~


    来自手机贴吧37楼2018-08-2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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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章〈相识〉
      “姑娘,小心哪。”大哥提醒了我这句,就微微作揖走远了。
      我自是明白大哥的含义。这聚义厅里的,可都是些杀人不眨眼的主儿,该避开的还是避开。况且妈给我上的第一节礼仪课,就是知足常乐,照目前状况看,我们井水不犯河水,互不相干,他们应该不会心生歹念。
      想到这,我正了正衣襟,昂首挺胸走进聚义厅。
      衣服稍稍有些大,腰身有点空荡,袖子长短却正好,穿着也还算得体。再加上大哥给我配的发钗和鞋子都不错,给整体的形象又加了一点分,所以,我还是挺自信的。
      明显感觉到众人看我的眼光与昨日截然不同,若说昨天他们是把我当成猩猩一样耍耍,那么今日,就好像是在看领导一样。
      我有点受宠若惊。可又想到爸教过我的,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这样的行为,真是让我琢磨不透。
      “姑娘来啦。”坐在主位上的应该就是大哥所说的晁盖了,我屈身,“林淼见过晁天王。”
      晁盖看我弄这么一出,有些手足无措,相对于昨天,想必他已经把我列为暴女名单中的一员了。
      晁盖转瞬即逝的一丝震撼,都被起身的一人遮掩。
      那人一身道袍,手持拂尘,头顶道冠,鬓间有几根白发。“贫道公孙胜。”那人朝我作揖,我忙还了个礼。
      我越来越迷惑,他们这是要联手弄哪一出?
      “晁天王,公孙道长,你们有话就直说吧。”我讨厌温水煮青蛙一般的程序,会使人慢慢陷入其中,倒不如直截了当。
      “好,既然林姑娘不喜欢拐弯抹角,那贫道就直说。”我感觉到公孙胜看我的目光里多了一份赏识,赏识中又包含着……一丝戏谑。
      “但说无妨。”
      “林姑娘的淼字中可是有三个水?”那道人用拂尘在空中画了一个字,虽有些看不懂古字,但也能摸出个两三分。
      “是。”我回答爽快,却是很期待他下一句话会说什么。
      “姑娘可愿嫁与吴军师?”公孙胜让出一条路,让我直接可以看到吴用。
      什么?嫁给吴用?
      “不愿。”我越发排斥眼前这个道士,一副神经兮兮的样子,明明是街头算命的本事却还摆出一副神仙道人的架子。
      “若是非嫁不可呢……”脱着长长的尾音,我感觉到身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那我宁愿去死,也不嫁给一个不认识的人。”我顺势拔下头上的发钗,抵着脖子上的动脉。
      “一清,你就莫要为难林姑娘了。”吴用轻轻放下茶杯,拿起羽扇,摇了几下,“切莫因我一人渡劫毁了一个姑娘。”
      “军师!”“莫要再言。”
      不愧众人称他一声军师,气度确实不凡。简简单单四个字就封住了公孙胜的口,一句看似简单的理由就堵上了悠悠之口。
      “林姑娘只需回答小生一个问题,便可以走。”凤眸微眯,直直看着我。顿时只觉背后冒冷气,那目光如炬,我竟有些怕直视他。
      “军师请讲。”我咽了口口水,强装镇定。
      “姑娘喜欢什么花?”似是他都感觉自己的问题好笑,文雅的冰山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笑意。
      不得不说,吴用笑起来真的很好看,像是那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莲。
      “红梅。”我竟看得有些晃神,一个恍惚差点沦陷在他这个笑容里面。
      “小生知道了。姑娘请便。”他收起了笑脸,换回往常那副高高在上的表情。
      我自知不应久留,对晁盖作了个揖后便走出聚义厅。
      走在路上,我的大脑还在想那个浅的像一阵风的笑容,想得有些头晕。
      忽的天旋地转,我眼前一黑,落在了一人怀里。


      来自Android客户端38楼2018-08-23 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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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玛我的心脏……(喷鼻血)




        来自Android客户端39楼2018-08-23 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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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啥,小柒滴文是不是有点损捏……


          来自Android客户端42楼2018-08-24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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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记椮〉
            我六年前还住在潮云巷。有一次过年前夕,爸因为送一个孕妇去医院,一路上闯了五六个红灯,最后被罚了两万天价,而且不交钱就拿不回车。车是爸东借西凑才赎回来的,欠的钱这些年也还得差不多了。当初为了拿回车,他不得不将身上所有积蓄拿去交罚款。但去拿车时,有关人员却说快过年了,办手续的人回老家了,只能等过完年再来拿了。所以,到了过年的时候,爸全身上下就只剩八块七毛钱了。正巧,妈又在住院。爸在医院照顾好了妈,回来的路上买了两块钱五斤的面,一块钱的青菜,又去肉摊上用五块钱买了十斤人家不要的肉皮,剩下七毛钱给我买了一小袋麦芽糖。爸好烟,因为没钱,就暂时断了烟。烟瘾犯了实在难受时,他就生个小炭炉子,把肉皮串在上面烤,烤得揪成一片后,肉皮松软好吃,一片能嚼很久。我和爸就坐在小炭炉前,一人抱着碗青菜肉皮面……
            现在回忆起这些,我都忍不住战栗,不是害怕,是心酸。这是第一个没有爸妈陪着过的冬天。
            往事慢慢模糊,我的眼前又忽的清晰起来。
            “姑娘。”大哥看我醒了,忙给我倒了碗姜汤。
            我心中很是疑惑,刚刚还在聚义厅门口,怎么转眼间……
            大哥似是看出我在想什么,把碗递给我,“刚才姑娘在聚义厅前晕倒,正巧撞见军师,他便派人把姑娘送回来了。”
            我“哦”了声,也不去多想。
            事后我才知道,这快过年的大家伙都忙得不得了,哪有时间管我,是吴用一人把我扛回来的。
            虽然那时候不明白那么多,但礼还是要还的,不然以后在这山上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大哥给我收踔了一番,让我吃饱喝足了,才让我出门。


            来自Android客户端43楼2018-08-24 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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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副稿图~


              来自Android客户端44楼2018-08-24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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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顶


                来自手机贴吧46楼2018-08-24 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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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章〈相识〉
                  我走在路上,正想着道谢完之后如何脱身,毕竟他们的身份我搞不清楚,虽然吴用是我救命恩人,但我不保证他不会因为这一层关系约束我。
                  正所谓“说曹操,曹操到”,想必这曹操是个小心眼儿的人,往往都在别人骂他的时候出现,这样看来,吴用还是比前者好了不知多少倍。至少他不会直接把我宰了。
                  但对于他的报复方法,我日后就会知道有多毒,毒得你“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相对于来说,我还是宁愿他直接把我剐了。
                  言归正传。我走在路上,正思褚着等会儿怎么
                  对付吴用这个害人精。
                  这绰号可不是我取的,是那些大哥们背地里叫吴用的,上次被吴用抓了个现行,就再没人敢叫了。这是大哥告诉我的。
                  可叹家门不幸,生出我这么个孽.种,偏偏往男人怀里撞,还不撞别人,就撞上了我以后的冤家——吴大仙。
                  “哎呦。”当我反应过来时,人家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已经被我撞的四脚朝天了。我赶紧扶吴用起来,给他拍拍灰,点头哈腰的样子就跟孝敬爹妈一样。就差跪下恭恭敬敬地叫声“爹”了。
                  “姑娘可真谓恩将仇报。”他摆摆手,止住我的动作,脸上却笑得奸诈。
                  “军师,我是来道谢的。”我把手缩到身后。
                  难道吴用是个弯男?像我这么个大美人撞倒他怀里竟没有一点反应……还那么镇定自若。
                  “姑娘这谢礼太重了啊。”他指着衣服上的泥泞,眼巴巴地望着我。
                  艾玛,这臭.男人。明明生得一副人畜无害的面皮,却一肚子坏水。若是他下山,我不保证会不会把山下的女人全都勾上来。但……如果日后梁山需要的人是个gay,那……军师就要做出那么一丢丢牺牲了。
                  “军师,我帮你洗完送来就是了。”我说着就要动手。
                  吴用忙用羽扇挡住我的手,“姑娘难不成要在这里就扒了小生的衣服?”
                  我一下子脸红到了耳朵根,一时难以说出话来。
                  从旁边走过的阮小二,看我吃了瘪,他乐得就差手持两块大红布扭东北大秧歌儿了。要不是吴用在这,我保证明天他爹妈都不认得他。
                  不知何时,我竟事事都开始在意眼前这个书生了,尽管我的潜意识一直在提醒我,“你忘了何学哲吗”。
                  看我晃神,吴用轻咳两声,“姑娘,我正好要换一处宅子,姑娘可否跟我到那里去?”
                  纳尼?!这套路,这话语……不就是现代的骗黄花大闺女的手段吗?
                  看我一脸别扭,吴用赶紧解释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是说我到那里换了衣服再给你。”
                  我踌躇一番,但想到我柔道顶级红带的身手,也就不怕什么了。
                  ————————————————————
                  我原以为,像吴用这样的傲气书生,会在院子里种些竹啊、菊啊什么的,可当进到院里,我被这一院的红梅给震惊了。
                  “军师,你也喜欢梅花?”我有些难以置信,但转念一想,上午他问我的问题我也许就是凑巧答准了,要不然,我现在可能已经身首异处了。想到这,我不禁吓出一背冷汗。
                  “是啊,小时候就喜欢。”吴用轻摇羽扇,看着这场景,像是在回忆他小的时候。
                  “军师可否跟林淼讲讲你小时候的事情?”看他的神情,冥冥之中觉得和我有点相似。却没想到,我这大马哈脑袋一热就说出来了。
                  “姑娘若是想听,小生讲便是。”他摇羽扇的动作明显一僵,随即又神态自若。
                  “请。”他请我进屋,推开正堂的门迎面而来的就是一股墨香味。
                  熟悉的墨香包裹着我。爸以前也爱研弄书画,但因为后面妈要住院,就把买纸笔的钱全都省了下来。
                  “姑娘,请吧。”转眼间,他已温好一壶茶,摆好一盘棋,“不知姑娘可会下棋?”
                  “略懂一二,还望军师赐教。”我与他相对而坐,拿起茶杯细细品了一口茶。
                  吴用给我讲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故事,虽然他最后没有说出主人公,但我心中已经明白,那个总被遗忘的男孩,就是我眼前这位。
                  “一眨眼天就这么晚了,衣裳小生明日派人给你送过去,姑娘先回去吧,晚上小心。”吴用收拾好棋盘,从衣架上取了件斗篷递给我。
                  我道了谢,披上斗篷迎着风雪走向后山。
                  雪下的格外大,像是要封山一样,白茫茫的一片。我披着吴用的斗篷,走在这雪地里,就好像贸然出现在宣纸上的一滴浓墨。这比喻也不是白来的,身上的斗篷散发着专属于吴用的味道,细闻才知道,每个人的体香都不同,就例如吴用和爸,虽然都是文人墨客,但品味不同,性格也不同,气味就更不一样,但吴用的身上还是有那么一点相似于爸。
                  此时此刻,我不肯定,对吴用的好感不是来自于对父亲的依赖。


                  来自Android客户端48楼2018-08-24 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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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稼人种树,也喜欢砍树,不知道是什么臭毛病。爹说过好几次,要把先生门前的树砍了做板凳。没了树,搬着板凳到哪乘凉去?
                    其实,树断了也不错,我就挺喜欢树桩上那一圈一圈的,像掌纹,挺漂亮。娘说那叫年轮,一年就一圈,虽然我至今不愿意承认,村头那棵折了腰的树比我都大。
                    先生从不打我们的手心,但喜欢看我们的掌纹,他说,那是命。说难听了,他有时候就是个忽悠人的半仙儿。
                    先生是能看懂别人命的神人,为何不先看看自己的?答曰:天机不可泄露。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估计打死也想不到,“天机”二字,在不远的将来也是他的名字,反正比无用好听多了,尽管那也是他瞎编的。
                    每次他打扮成道士到处给人算命的时候,我和小伙伴们就会像猴子一样爬得满树都是,眼巴巴等先生回来。但往往太阳的娘都喊它回家吃饭的时候,我们也见不到那个满嘴之乎者也的学究。
                    只是我永远都想不到,先生比我们这些爬高上低的孩子还要**——在我看不到他的不知道第多少年以后,等我长得和他一样眉毛胡子都有了的时候,他早把自己也挂在了一棵和他门前这棵差不多的歪脖子树上。
                    先生,你老糊涂了么?树上除了凉快,没什么好玩的。你把自个儿就这么挂在那树杈上,怎么就忘了把自己摘下来?
                    刚看到的一篇短文,艾玛心酸……


                    来自Android客户端50楼2018-08-24 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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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文真的……想哭……


                      来自Android客户端52楼2018-08-24 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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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章〈孤叶〉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
                        这大概说得就是我了。
                        我一个姑娘,二十岁的芳龄,却好像过了大半辈子似的。
                        我和前任,就好比这滴在桌上的水渍,固然是多余的,我抹去了它,茶桌才显得干净完整,虽然乍看之下茶桌上没了水渍有些不习惯,但几秒之后,便会觉得这才是茶桌该有的样子。世间万物各自都有各自的位置,摆正位置,才是万物该有的心态。过去,我就是摆不正自己的心态,才会让自己生出这么多烦恼和伤心。往后,我要想活得舒心快活,便是要摆正自己的位置,认清谁是茶桌,谁是水渍,就算有几秒的交融,但最后总归会被生活这张抹布抹去,拨乱反正,各归各位。
                        我和父母,就好像海鸥和大海,粗略一想谁也离不开谁,但慢慢就会发觉,不论海没了海鸥还是海鸥没了海都不要紧,过程固然痛苦,但最后的结果都差不多。也许,时间就是一个大大的磨盘,慢慢磨掉每个人的人生,磨掉爱,磨掉恨,到最后他会给你当头一棒,告诉你没了谁地球照转,大海不会干涸,海鸥也不会饿死。总归一句话,时间会冲淡一切。
                        曾经我也是这么想的,想象日后没了父母的照料会怎么生活,心虽痛,却越发对未来充满幻想。
                        可,现实总是那么残酷。
                        我穿越了。
                        一开始我也不相信,但经过了这么两天,我想明白了。老天不知是在眷顾我还是在摧残我,我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梁山如何发展下去,或者换一种方法说,如何生存下去?
                        两日的接触,梁山泊上的人并不都像书里所说的一样,行侠仗义,他们之间也有小人,也有汉子,但最少的,是书生。
                        我不知公孙胜算不算书生,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比吴用老实。
                        这个判断我日后会知道,公孙胜和吴用是两只老狐狸,与对方想必毫不逊色。我在他们面前,简直就小的连一只蚂蚁都不如。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一夜间成熟了这么多,也许,这就叫“上天所逼”吧。


                        来自Android客户端53楼2018-08-24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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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F!


                          来自Android客户端54楼2018-08-24 22:10
                          回复(13)
                            bd


                            来自手机贴吧55楼2018-08-25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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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柒滴QQ捏13636033157(喵柒岁卍)想要吐槽文章的盆友可以来,小柒虚心受教,随时恭候大驾


                              来自Android客户端56楼2018-08-25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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