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水上乐园工程项目既然建设审批手续不全,为什么又要先开工建设?这是政府的责任还是开发商的责任?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乐园地基基础是政府出钱回填的,新春电站拦水坝上岚河左岸边河堤与县公安局、法院办公楼外高边坡大断面浆砌石挡墙及游乐园供水工程是县水利局投资的,园区内外道路是住建局投资的,园区内外绿化工程是县农林科技局投资建设的。请问这个工程项目建设的营运体制构成是国有股份加私有股份混合制企业还是全资私有股份制企业性质?请问这个工程项目建设花了多少钱?开发商投资了多少钱?政府又投资了多少钱?在这个项目的总投资中政府投资部分占整过总投资的比例是多少?政府投资部分股份又是多少呢?岚皋人民应该有知情权吧?县政府应该给岚皋人民有一个公开透明的交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