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天津城建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调整了天津市宝坻区15-10单元(京滨京唐城际宝坻南站片区部分用地),现将草案予以公告。
一、规划主要内容: 规划四至范围及用地规模:位于天津市宝坻城区南部、潮白新河以南,东至次干路十、南至次干路二、西至次干路四、北至支路一,总用地面积452.43公顷。
二、调整内容 本单元西侧部分路网结构进行调整,将部分商务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娱乐康体用地和公园绿地;将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和公用设施用地进行了位置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