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上当年校徽征集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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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各部门,全校师生、校友:
校徽、校旗是学校的外在形象标识和主要标志,是学校人文精神的重要体现和组成部分,是塑造大学精神、营造人文氛围、加强人文教育,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基本内容之一。为激发广大师生的创作激情,共同为建设和发展新海南大学献策出力,学校决定在新海南大学挂牌成立之际,面向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开展校徽、校旗征集活动。
一、作品要求
校徽:要求寓意深刻、创意独特,积极向上、催人奋进,具有较强的形式美感和视觉传播效力,反映我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历史与发展,具有浓厚的时代感和人文精神;设计规范严谨,庄重美观,简洁大方,能够适用于纪念宣传品、办公用品、校服、校际识别等应用场合,鼓励风格、形式的多样化。投稿作品要求绘出色彩图样,标明各部位制作尺寸,并附详尽的设计说明。
校旗:要求体现新海南大学校训、校徽的理念和风格,旗面图案布局、色彩搭配和规格尺寸科学合理,能充分展示新海南大学师生积极进取、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投稿办法
1、投稿形式不限,可个人投稿,也可以集体投稿。投稿者须提供A4纸规格彩色稿1份(黑白稿须标明颜色)和500字以内的创意设计说明1份。
2、稿件须在封面署名"校徽校旗征集"字样,送学校校徽校旗征集办公室(设在机关办公楼三楼党委宣传部),亦可用软盘、光盘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并请自留底稿。投稿人(集体)要写清楚姓名、单位或专业(班级)、通讯地址、邮编、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联系电话:0898-66279038;联系人:李锋、张井富。
E-mail:dwxcb@hainu.edu.cn
三、截稿时间
2007年12月10日。
四、评比奖励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通过网络投票(所有作品均在学校庆祝活动专门网页上公布)和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评审两种形式对投稿作品进行严格评审,并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党委最终审定。经学校最终确定为学校校徽、校旗的作品,版权属学校所有,包括作者在内的任何个人或集体未经学校批准不得在任何时间和场合使用。
校徽、校旗奖励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2-3名,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奖金3000元;二等奖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金500元。
热烈欢迎广大师生和校友充分展示才华,踊跃投稿。
海南大学党委宣传部
200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