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2017级普通本科学生(中职升本、专升本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申报条件是:
1. 对其他专业有兴趣爱好学生。按培养方案要求的必修课程期末考核全部合格,且学习成绩位于本专业前50%者。
2. 学科专长学生。确有专长,并有成果、证书等能够充分说明自己专长的材料者。
3. 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学生。能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自己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者。
4.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5. 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的身体要求。
6. 具备我校本科学籍资格,注册手续齐备,不欠任何费用。
(二)2017年退役学生,申报条件是:
1. 2017年办理复学手续的退役学生(中职升本、专升本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除外),可不计专业排名,不参加水平考试,直接参加学院复试,要求已修满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要少于三分之二。
2. 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 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的身体要求。
4. 具备我校本科学籍资格,注册手续齐备,不欠任何费用